卫生院关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的总结

**镇卫生院关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的总结

卫生院关于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的总结

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黄山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查无办【2021】1号);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黄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效制止无照经营违法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卫健委统一部署,我院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开展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活动,现将我院半年来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扎实有效深入开展今年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在卫健委的周密部署下,我院及时成立了查处无照经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

调查摸底阶段,认真研究部署,统一认识,明确任务,通过“国家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系统”做好辖区内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对我镇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服务、消毒产品、放射诊疗等单位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造册登记,确保此次整治活动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在调查摸底阶段,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卫生监督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全面掌握辖区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共排查出无照经营总计47户,这些户包括因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户、因证件及执照过期户、刚从事经营的个体户。

三、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为让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领会开展无照经营查处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我院在公共卫生及卫生监督会议上上首先让领导小组成员的各位人员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黄山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有关工作的通知》(黄查无办【2021】1号);、“关于印发《2021年黄山区卫生健康系统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使得工作人员明确活动的意义重要性和如何扎实有效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此次活动。在巡查开展时,对各行业经营户及市场消费者宣讲此活动的内容和意义,争取他们理解支持配合;还在逢集日、节假日等人群较多场合散发《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让人人知晓人人理解人人参与人人配合,共同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规意识,为活动的顺利深入开展创造有利声势和良好外部条件。通过下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等方式,引导经营户申办执照合法经营。在此阶段,继续扩大新实施的《食品安全法》的知晓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

四、明确重点,分类整治:

我院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为重点整治对象;以医疗机构、学校、酒店、饮用水源场所等为重点整治区域;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在活动中加大巡查的次数,深入一线,采取分片包干,定人员、定责任、定区域,对照调查摸底阶段造册登记的无照经营户,一一进行督促办理相关证、照,按照下发《卫生监督协管巡查意见书》的时限要求,进行分类整治。在整治活动中,注重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通过简化手续、提高效益、规范登记的手段,结合本年开展的个体户验照工作,使具备办照的无照经营户转为合法经营户,对不具备条件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做到,帮助困难户、清理难缠户、杜绝关系户、取缔违法户。同时在巡查中,对有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到期经营户,宣传个体户办照法律法规,告知如何办理变更、新办执照,寓规范管理于服务中,确保高持照率。发动群众自发检查经营户经营时证件执照是否办理、是否过期、是否需要及时变更和新办,确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持续开展下去,并奠定良好群众基础。全面摸底排查,全面掌握辖区经营户的证照情况。

五、部门配合,沟通协调:

因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既复杂又艰巨的任务,我院在整治活动中,积极与当地旅游、公安、学校等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标本兼治,立足长效:

我院立足卫生监督协管职能,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要求常抓不懈,积极探索长期监管有效方法,建立预防、举报、查处、规范为一体的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存在问题,工作难点:

1、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是动态的监管。无照经营的存在,有许多方面的原因造成:诸如:有的经营户不懂得法律法规,开业忽视证、照的办理;农村食品经营户有的是老年人,让他(她)们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相对困难;有的经营户证照过期,不知道及时办理证、照。

2、加大宣传,规范管理。可采取粘贴彩画式样,注明“个体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需放置于经营场所显要位置。个体户每年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工商分局参加验照。”这样,无形中,使得个体户有了自我规范管理的意识,注重保管好证照。

3、我镇是旅游大镇,酒店民宿数量太多、卫生监督协管员都是兼职人员,无法完成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的工作量。

**镇卫生院

20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