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材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材料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材料

一、 对苏和及部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认识。

苏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为掩盖违纪违法问题,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将其个人宴请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支付;严重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涉黑涉恶人员打探案情、说情干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

苏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刘玉瀛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玉瀛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

二、 苏和、刘玉瀛等人违反党的纪律原因剖析

(一) 是政治立场不坚定,丧失理想信念,忘记了初心和使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差,走向了贪污腐败政治。

(二) 是法律意识不牢固,存在侥幸心理,思想腐败,规矩意识淡薄,没能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底线。

(三) 是制度执行不严格,不按规章制度行使权力,党规法纪形同虚设,违规用权,随意用权。

(四) 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党委各级、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力,导致干部失管失控。

三、 从苏和、刘玉瀛案件警醒着我们要时刻提高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廉洁自律,敬畏法规法纪,防止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为吸取教训,防微杜渐,现从以下几方面,查摆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一)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存在问题:大局意识不够,有时把重机区域、铆焊区域分开,制造事业部是一个整体,不能分开。应马上改之,从大局出发做事。

(二) 遵守党的政治规律和政治规矩,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存在问题:民主集中制方面,个别事项没有经过支委(班子)讨论做出决断,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体决策,并做记录。

(三)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存在问题:监督责任方面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看见不合理现象,碍于面子没有提出来,以后只要有利于工作就要明确提出来,充分发挥副书记的监督责任。

(四) 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强化党内监督、防控岗位风险、健全机制制度、严格制度执行等方面。

存在问题:学习党史及四史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全面、深刻。借助“学习强国”形成常态化。细读原文,结合实际干好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