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由各班班委、班级骨干、积极分子构成,经个人申请,学生投票,班级、年级推荐,竞聘演讲,学生会筹备小组确定而最终成立。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队伍建设,提高自身形象和工作效率,规范各项工作、以便有效的开展各项活动,使学生会各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一、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

二、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积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到各部门协调工作。

三、注意个人形象与学生会形象,严格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守则》。学生会干部有违纪行为的,将在学生会会议上点名批评,进行扣分,并在扣分榜上进行公开曝光,违纪多次但情节较轻的进行谈话、警告,严重违纪的直接开除学生会。

四、学生会干部要求退出学生会者,必须有充分正当理由且提前一个月上交辞呈,经报校长批准方能正式退出。

五、如没有按照正式程序退出者,一律属违纪、开除并公布。

六、凡学生会干部均需严格遵守以上制度。

附录: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提议免去其干部职务。

A、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及肆意煽动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B、工作中营私舞弊,偏袒或出现内讧及弄虚作假者。

C、因能力有限,部门工作无明显起色者。

D、对自己要求不严,多次未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表率作用差者。

E、工作不积极,对本部工作不够主动者。

F、工作不认真负责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或较大损失者。

G、工作问题较多,反映较大者。

**学校学生会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