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门卫管制度【通用多篇】

学校门卫管制度【通用多篇】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一

一、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职责到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和学校安保人员岗位职责互相联系,各有侧重,要规范操作,有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时间由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由专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其它时间段及固定假日由学校派员职守。

三、学校门卫肩负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礼貌值勤,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四、学校门卫务必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就应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凭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五、学校门卫应严控学生课间擅自离校,因特殊状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六、学校门口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出门单)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状况除外)。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务必下车推行,并在指定地方停放。(4)

七、学校门卫要确保到校的报刊、书信、资料、票据的及时准确发送,对老师、学生的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等要尽快通知本人签收,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传呼。

八、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个性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警报装置,一旦发生状况迅速查明原因,用心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九、学校门卫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门卫接班时,务必互相询问状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替代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串岗,脱岗现象发生。

十、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左右3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周边绿化景观无破坏;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的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建立成安全窗口。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二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生领取。

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学校门卫管制度 篇三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晶,

第二条:所有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各专用场室,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条: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电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

第五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同存炸药不得与易爆物品同存一处;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

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贮存。

四)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六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的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作出详细记录;

四)为防止发生差错,对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送、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公安保卫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贮存与使用要严格分开,严禁在贮存场所直接使用化学危险物品;

(三)科研、生产中使用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必须有指导教师在场,学生不得单独进行。

(四)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有严格的数量控制,审批人、发料人、使用人。

第八条: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用火证明,才能使用明火。

第九条:工作人员离开化学危险物品场所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化学危险物品贮存的库房内禁止有人居住。

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应该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负责任、违章操作的,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子处罚。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四

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礼貌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务必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决定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状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和家属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务必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务必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个性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务必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职责。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用心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务必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职责的,直接开除出校。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五

1、门卫人员务必热爱学校,职责心强,服从安排,有吃苦精神;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体力;务必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2、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治安保卫常识,服从学校保卫处(科)的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心维护校内秩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门卫人员值勤时要着装规范、礼貌礼貌、热情服务、认真负责。仔细查看核实外来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入校登记手续。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务必认真核实,搞好登记。严格控制外来机动车辆进校行驶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贩进入学校或在校门口摆摊设点出售物品。

5、上课时间学生出门须持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放行。禁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宠物以及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6、认真做好来客登记工作,填写会客单。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经确认能够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予认确认。如被访者遇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

7、教育门卫人员值班前和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在值班室与闲杂人员闲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岗上抽烟、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学校门卫在岗期间的工作表现,每月由学校保卫处(科)考核,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违纪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处理,状况严重的予以调离岗位或辞退。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门卫制度:

1、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

4、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上摆摊叫卖。

6、学校对学生实行封闭管理,住宿生有事需持班主任、宿管老师签字的请假条方可离校。走读生来校和放学须凭胸卡,否则不得随意出入校门。走读生请假需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方可离校。

7、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七

为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对门卫工作规定如下:

一、门卫工作人员要凭证礼貌上岗、认真执勤。持续门卫室及周边环境的整洁,校外人员不得滞留在门卫室。

二、进校人员务必登记挂牌,门卫人员要对来校被访者先电话联系,进校人员离开学校,要有被访者签名。

三、持续大门、小门常关。大门要上锁,小门上插销。车辆进出要及时开关门。学生中途离校,凭班主任或年级组长、政教主任签名的出门单放行。

四、做好校外所有车辆进校登记工作。

五、教工携带学校物品及外单位借用学校公物者出校,务必经总务主任同意后,才能放行。

六、做好报纸、信件、杂志的收发工作,教工订购的物品,到门卫室领取。

七、确保学校上课和下课铃声的准确,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八、确保学校监控录像图像清晰,时间与北京时间同步。

九、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教学楼、综合楼、行政楼的每一天开关门工作,和人员清场工作。

十、门卫工作人员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门卫室始终有人执勤。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篇八

一、门卫务必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定时上锁,学校实行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务必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状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务必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后,方能离校。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状况经门卫批准除外)。散文阅读:

七、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一天清扫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