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交通安全制度 篇一

达央中心学校2011年关于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规章制度为学校全体师生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彻底消除影响学校和学生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制度如下:

1、学校务必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的教育工作中,并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长为第一负责人,亲自主管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学校交通安全守法工作常抓不懈。

2、对学生教育要注重长期性和实效性。班主任要加强自身责任心,充分利用一切时机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家长取得沟通,增强学生与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要定期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检查。少先队要在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或实践活动内容。

3、学校要聘请民警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用事故案例向学生讲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的自觉性。

4、寒暑假及五一和十一长假来临之际,学校都要召开遵章守法、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全体大会,学校要制定交通安全保证书,并务必有家长签字。

5、每学期,每位学生与学校签订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6、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园周围的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预以解决。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为确保生命安全,我们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应当经常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制定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和三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乘坐公共汽车、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准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5、乘坐货运机动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

交通安全制度 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扎实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全体师生交通安全,特订如下制度。

一、成立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体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安全教育,每学期进行两次全校性集体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平时并做好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重点是交通法规和自我安全保护。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加强对校车的管理,确保车辆机械性能良好,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素质,保证交通安全。

四、严格管理校门,门外不得停机动车辆,学生在校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不得入内。

五、学校、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不得提供机动车辆给未成年人或无驾驶证的师生员工驾驶。

六、当学校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抢救,按照学校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迅速组织抢救工作,并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七、组织交通安全检查队,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检查学生执行交通法规情况,禁止学生在公路上打闹、玩耍,禁止双人骑自行车,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

八、搞好家访,掌握学生使用交通工具情况,掌握学生步行的路线,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九、认真贯彻各级各类交通安全文件精神,并及时反馈交通安全工作信息,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1、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分析会,分析学生交通活动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记录。

2、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学校每学期向学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不少于2课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作为每学期组织活动、少先队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活动记录。

4、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电视、学习园地、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征文、漫画、演讲赛、文艺演出、安全小报等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按规定进行活动登记。

5、建立同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信息沟通制度,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家长会内容。

6、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骨干及小警察培训制度,每学期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并组织开展校园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检查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并进行登记。

7、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沟通及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把本学校交通安全情况反馈到教育局、交警大队,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8、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调查制度,保证交通安全知识在学生中的普及率达到100%。

开展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就是在中小学中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并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教育作用,使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千家万户。它是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一种有效形式和载体。为了更好的完成创建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成立“交通安全学校”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包括学校、交警大队、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等;

2、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学校开学、放假前,各中队民警至少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今年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

3、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制度、宣传挂图等上墙,并备有交通安全学习材料向师生开放。

4、制定领导机构、职责和交通安全公约。

5、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经常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事故分析等;

6、与学生家长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三方面职责和注意事项,并把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与老师、学生年度评优挂钩;

7、营造创建“交通安全学校”的良好氛围,请交警大队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切实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交通安全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