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办法

一、考勤项目和积分细则不变。

教职工考勤办法

二、考勤办法与管理

1、考勤范围:各个岗位在岗人员。

2、考勤区域:上班地点。

3、点名方式:一是利用点名机,教职工定时点名(现在:早晨上班按规定时间——7:30前点名;上午放学在正点——20分钟内点名;下午上班点名时间在第一节预备铃前10分钟——预备铃后5分钟内;下午放学在正点——20分钟内点名)。二是利用监控,值班三人、考勤员、巡查组可随时翻查或于第二天10:00前回查头一天的出勤实况。

4、检查监督方式:考勤员监督点名和对查;值班领导校园巡查、普查和记录;效能组随时抽查。每天1—2次。

5、值班领导、巡查组、考勤员等对违规违纪现象和相关责任人查实、处理,填写“违纪处理表”报校长审核,下发通报并存档。处理决定计入效能责任追究累加范围。

6、出勤计分纳入学期和年度考核、绩效工资量化;积分结果和受处理结果存入学校和个人档案。

7、几个说明:

(1)、关于例假的说明:

A、例假相对集中,过时请假不再累加计算。

B、享受产假或其他例假累加超过10天(不含公差)的教职工取消本学期(或本年度)评先树优、师德优秀和年终考核优秀等次的资格。

C、任何情况的例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假条报办公室和考勤员存档,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方可离校。

(2)、公用个人节假日等业余时间,除校长批准工作日期间给予休息时间外,任何人无理由在工作日内自行休息。

(3)、校委会成员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假条报办公室、值班领导和考勤员存档,并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后离校。

(4)、所有请假者除填写假条外,要在学校办公室填写请假登记表。

(5)、一个学期(或全学年:学期均分):

A、考勤积分低于90分者,取消任何先进的评比资格;

B、考勤积分低于80分者,取消任何先进的评比、师德优秀的资格;

C、考勤积分低于70分者,取消任何先进的评比、师德优秀、年终优秀的资格,

D、考勤积分低于60分者,取消任何先进的评比、师德优秀、年终优秀资格;并取消本学期(或本学年)考勤绩效工资;在当年晋级与他人同等条件时他人优先。

与效能追究并不矛盾。

8、自本学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