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思想动态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建立完善教职工思想动态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对提高教职工思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范各类事件的发生、保持教职工思想稳定、队伍稳定和学校稳定等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组织及时收集并向党委、行政反馈教职工思想动态信息,是学校党委、行政联系广大教职工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党委、行政及时掌握和分析教职工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鉴于收集并反馈教职工思想动态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为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稳定性、长期性,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思想动态信息反馈制度

第二条 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搭建基层教职工沟通平台,搜集教职工思想动态,形成教职工日常思想动态信息反馈网络。信息汇集中心设立在学校工会。各部门信息员名单在学校工会备案。

第三条定期开展教职工思想动态调查,把握教职工思想动态,化事后发现为事前预防,本着实事求是、代表多数、倾向性与及时性的原则,确定我校教职工思想动态与信息收集反馈的内容主要包括:    

1、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各种倾向性言论、思想动态及各种代表性意见;    

2、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的评论、反映;

3、对政府、学校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活动以及对思想教育、生产研发、服务管理等工作的评论、反应等等; 

4、其他有收集价值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学校教职工思想动态与信息的收集反馈以年级或处室为基本单位进行,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教职工思想动态与意见反馈分析会,各部门每月25日前把教职工最关心的、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倾向,书面上报学校工会。

第五条  对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实行“反映问题——解决方案——反馈意见——落实跟踪”的闭环管理机制,以健全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制度,实现沟通渠道的上通下达,推进问题的及时解决。

1、学校工会在部门上报的书面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纳汇总,形成书面反馈意见,书面送达学校党政有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以便针对反馈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相应的工作。  

2、学校工会要在信息反馈15日后30日内向所反馈的党政有关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所反馈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以及问题不能解决的原因。学校工会要将反馈问题的解决、落实办法和结果,在中级教职工会议上进行反馈说明。     

3、学校工会在学校中高级教职工会议上发布各部门每月书面情况通报,同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反馈问题的解决、落实办法和结果。     

第六条 为确保教职工思想动态收集反馈工作有据可查、信息准确、工作责任落实,由学校统一印制下发《山东省曹县第一中学工会信息反馈表》,由各车间、部门组进行情况调查摸底、分析汇总、统一填写和上报。     

第七条 对所属教职工中重大或特急思想动态信息,各信息员应迅速将情况向学校党委管理层汇报,不受每月上报一次的限制。     

第八条 每月由各年级、处室分析汇总、统一填写、统一上报的《山东省曹县第一中学工会信息反馈表》由学校工会统一装订保存,涉及具体人事、政策法规内容的原始卷宗应加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