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学校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为加强支教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提升教师队伍综合索质,保证学校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护驾小学支教教师管理制度》。

1、师德师风方面:

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要无条件的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搞特殊化,严格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不准”履好职尽好责,给我校教师做表率,要有较强的大局观念,不因个人恩怨或利益私自上访,维护学校的良好的声誉和形象。

2、工作态度方面

支教期间服从工作安排,不拈轻怕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工作总量不低于同学科教师平均工作总量,无旷工现象,每学期事假不超过5天,超过5天需经上级教育局主管科室审批备案;另外,无特殊情况严禁例会请假。

3、工作成效方面

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所代学科成绩在全镇平行班中处于中上等位次,学生满意率90%以上。积极开展学校组织的各项校本研修活动,每学期听课、评课20节以上 每学期主讲公开课(研讨课)2节以上积极参与学校教科研活动,每学期做专题讲座2次以上每学期撰写教学反思文章不低于2篇。

4、支教工作考核

支教老师的“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将作为支教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等次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