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学校微信工作群的通知

微信工作群是学校工作布置、工作交流、有力地促进教职工之间工作上的交流和相互学习的重要信息平台。为更好地发挥微信工作群的作用,努力营造“文明、团结、和谐、规范”的信息平台交流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现制定微信群管理办法如下:

关于规范使用学校微信工作群的通知

1.“微信工作群”成员必须为南关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申请加入和分享信息时须使用“真实姓名”。

2.“微信工作群”是学校的办公平台,由学校办公室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坚持“遵守规则、责任发布、工作交流、相互尊重、健康活泼”的原则。

3.“微信工作群”只作为工作信息发布和工作交流、咨询的平台,群成员不得发布有违意识形态文章、与工作毫无关系的社会热点与评论以及不利于团结和工作的图片、文字。

4.严禁在“微信工作群”内散播商业广告和不健康信息。微信群内禁止扎堆聊天、禁止使用不文明用语,禁止讨论与工作无关的话题,禁止发布消极、不良言论或传播谣言,禁止出现各种庸俗微信表情,购物广告甚至违规有害信息等。严禁在群内发送盗号网站和传播病毒的网站链接。出现以上情况,学校将通报批评。

5.群成员具有对学校在群里所发布的学校通知及有关内容负有对外保密责任。

7.违反上述规定者,由管理员及时予以提醒和指正;情节较严重的,由学校领导给予批评和帮助;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本管理办法同时适用于以各处室、各年级名义建立的各类“微信工作群”,也应当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