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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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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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军衔制度

现行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副军职:少将、大校;正师职:大校、少将;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副团职:中校、少校;正营职:少校、中校;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副连职:中尉、上尉;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

五大班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

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

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

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

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

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公务员 军队 国有事业单位和 国有企业

专业技术人员 不是公务员,但仍是国家干部。

一级 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 军委主席、军委副主席

全国人大委员长、全国政协

主席、国家副主席,

中纪委书记,政治局常委

二级 副总理、政治局委员、最高 军委四总部

(二层) 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海军、空军、二炮,

二至三级 大军区正职

三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大军区副职, 中国科学院、中国

(四层) ,省长,中央各部部长 集团军正职 社会科学院

三至四级

四级 省(自治区、直辖市) 集团军副职 十所重点大学 44个国家大型骨干

(五层) 委副书记,副省长, 企业集团

中央各部副部长,

十六个副省级城市的

市委书记。市长

四至五级

五级地 (市、洲、盟、直辖市的区) 师 有权授予学士及 大型国有企业

(五层) 委书记、巡视员 以上学位的大学校长、

五至七级 教授、高级工程师、

主任医师

艺术一级

六级 地(市、洲、盟、直辖市 副师 大专及以下学院

(六层) 的区)委副书记、助理巡视员 旅

六至八级

七级 处长、县委书记、 副旅 副教授 中型国有企业

(六层) 县长,调研员 团 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医师、

七至十级 中学高级教师、艺术二级

八级 副处长、县委副 副团

(六层) 书记、副县长,助理调查员

八至十一级

九级 乡镇党委书记、乡镇 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

(六层) 长,科长、主任科员 中学一级教师、小学

九至十二级 高级教师、艺术三级

十级 乡党委副书记、 营

(六层) 副乡镇长,副科长,

副主任科员

九至十三级

十一级

(七层)

博士的起始级别 副营

十二级 副连

(七层)

硕士的起始级别

十三级 科员 排职 助教、助理工程师、

(七层) 九至十四级 医师、小学一级

学士的起 教师、艺术四级

始级别

十四级 技师

(八层) 中学三级教师、

大专毕业生 医士、护士、

的起始级别 小学二级教师、艺术五级

十五级 事员 小学三级教师、

(八层) 十至十五级

职校毕业生

的起始级别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本站:)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

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第二篇:军衔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

军衔制是世界各国军队为明确军中指挥关系、激励士气而普遍采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军队管理制度。军衔既可以明确军人在军队中的地位、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荣誉。军衔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国家的武阶体制。近代军衔制度出现于15世纪的西欧。之后,经过二三百年的不断发展与传播,最终形成了现代国际上通行的军衔制度。

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1927年8月1日。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新中国成立后,为增强军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促进军队正规化建设,加强军队诸军兵种之间指挥、管理和保障的协同,便于进行国际交往,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9月首次在全军(包括现在武警部队的前身公安部队)实行了军衔制。

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前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195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向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黄克诚、谭政、肖劲光、王树声、陈赓、罗瑞卿、许光达、徐海东、张云逸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授予175人中将军衔,授予802人少将军衔。以后,从1956年至1964年间,又陆续晋升了一批将军。到1965年,共授予将官以上军衔1614人。总计有60余万名干部获得了准尉以上军官军衔。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据此公布了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帽徽、领章和部分军装样式的决定,规定陆、海、空军和公安部队。一律佩带全红五角星帽徽和全红领章。

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强我军革命、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恢复军衔制度被提到了议事日程。1980年3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同年9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又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由此形成了我军完整的军衔体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度于198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

以“专业技术”。中央军委领导邓小平、杨尚昆主动提出自己不受军衔,因此,一级上将空缺。

1993年10月1日起,士官分别佩带共有4个军衔等级的标志。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4年7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1988年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作了修改。其中主要改动为:(1)取消一级上将军衔,军官军衔由原来的3等11级改为3等10级。(2)明确规定:中央军委主席不授予军衔;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均为上将。(3)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从正大军区职至排职的军衔设置,由原来的一职两衔或三衔(其中一个为基准军衔),一律改为一职两衔(其中前一个为主要军衔,后一个为辅助军衔)。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即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9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重新修订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中国网)

第三篇:军衔制度

我的“军衔”引领制度

一、研究背景

1.班级背景

2014年8月底, 我接手一个初二班级。

该班在初一的时候,课堂纪律就不是很好,个别科目甚至出现了课任教师上课,班主任在后面维持纪律的现象。班级内存在着由一些不思进取的学生构成的非正式团体。初一的几次考试、活动的失败更使得学生们对班级失去信心,缺乏对班级的归属感,缺乏集体荣誉感。

2.学校背景

根据学校要求,我把全班40名学生分为六个小组,每组6至7人。学生们面对面的坐着使得课堂上有益的、无益的交流都在增加,作业的抄袭更为便捷。班级管理的压力无疑更大了。(似乎在批评“学校要求”)

3.课改背景

新课改实施至今,班级管理早已不仅仅是管管纪律、抓抓成绩了。班级文化的建设,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已成为班主任们工作的新重心。就像开学之初,班规制定,班级文化墙布置,班级和小组采风建设、60年国庆歌咏比赛、文化小报的制作,等等活动一个接一个的开展起来。可是,由于我班学生缺乏集体荣誉感,缺乏争先意识,对于各项活动缺乏参与的主动性。每一项活动都需要我亲自动员、亲自安排督促,使得我虽疲于奔命却也只能仓促应付。

薄弱的班级现状、繁忙的班级事务、全新的班级模式,使得我这个“老”班主任焦头烂额。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思考制定出一种“小组间的竞争机制”、一种“学生自主管理机制”。可是对于究竟该怎么做,我却一筹莫展。

国庆长假后的第一次班主任会议上,初二(1)班的杨固老师介绍了他设计的类似古代科举制度的小组累积递进的班级管理思路。受此启示,我根据本班男生占65%的特点设计了这个“军衔引领”制度。

二、设计思路

1.设计理念

“军衔引领”制度是一种竞争机制,是一种激励机制。该制度以“学生是班级管理的主体,是教育的主体”为理念,以“同伴教育”、“自我教育”,为支撑, 希望形成“竞争、团结、求进”的班风,希望每一名学生能够在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等多方面有所发展。

2.设计内容

我以班委会、班会为支撑,带领全班同学共同研究制订了我班的“军衔引领”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班级公约(附录1)、一日常规记录表(附录2)、每日发言记录表(附录3)“军衔”评选标准(附录4)、群星闪耀榜(附录5),以及班委会、班会等。

三、实施程序

1.日常管理

每组每天会安排一名同学将本组同学在一天中的发言情况记录于“课堂发言记录表” (附录3)中,以每次发言0.2分为标准进行加分,并于放晚学前交与当天值日班长。

值日班长将会以班级公约为依据,对全班同学进行督促和管理,给与打分,

并登记于“一日常规记录表” (附录2)中。

放晚学后,值日班长将对各组所得总分进行统计,并于第二天早晨公示于班级后黑板上。老师、组长、同学可以从这张表中看出前一天每个同学、每个小组在前一天各方面的表现情况。

根据表中反映出的情况,对于为本组加分较多的同学,组长会给与表扬;对于个别违纪的同学,组长将找其谈心,纠正其错误,并根据组内制度给与惩罚。班主任也可以通过此表了解班级情况,并在适当的时候,对部分学生进行表扬与批评。

2.一周统计

我班设有数据员、信息员各两名。数据员专门负责在每周五对各组一周内所得总分进行统计,算出各组的人均分,交于信息员。信息员将根据“军衔”评选标准(附录4),打出各组的“军衔”,并将结果填入“群星闪耀榜”,发至我的邮箱。我会在每周一的早晨,把“群星闪耀榜”打印出来,公示于后黑板上。

3.“两会”的召开

“两会”是指班委会,班会。

每周一的中午,班委会成员将召开每周一次的班委会。会议上,班委们以一周以来的常规打分情况为依据,从班级整体动向、各组状况、个别同学的进步或退步等几个方面展开讨论,提出建设性建议,形成报告交与班主任。

每次班会,我班都会抽出一些时间专门在全班范围内讨论班委会所形成的报告,也会抽出一些时间交给各组讨论各组内部的问题。在小组讨论时,各组会以本组上周打分情况,目前“军衔”等级为依据,对本组的优势与不足,个别同学的优势与不足进行分析,并提出后期努力方向。

四、操作要点

1.小组的合理划分与调整

小组划分的主要依据是“组内异质、组间同质”。包括考虑学生的成绩,性格、性别。首先是从成绩开始划分,把1到40名的同学按s型大致将全班分为6个小组,接下来是根据性格、守纪情况、性别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力求使得各组均分、性别比例大致相当,那些相对调皮的学生也尽可能分散至各组。然而,事物是发展的,是变化的。一段时间之后,通过数据统计(附录6)发现有的小组明显落后,这时就需要对原先划分的小组进行适当的调整。

2.民主制定班级公约

班级公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学生自己的法律。那么,公约的制定应该是集体讨论研究的形成的共识。

开学之初,由于我对于学生的不熟悉,便根据以往工作的经验自行制定了一个班级管理制度,然而实施一段时间后边发现有许多不符合本班的特点,不符合现今班级管理的需要。因此,我发动全体同学对该班级管理制度提出建议,并由各相关班委进行收集,再利用班委会、班会讨论研究形成了比较简洁的“班级公约”。

3.对组长要加强教育培训、要放权

六个组长是本班班委的核心力量,是本制度执行的主要力量。组长的服务意识,管理能力将直接影响其所在小组的发展水平。

对于组长不仅要让其明确整个制度的执行程序,更重要的是要让其明白本制度实施的根本意义是促进班级的发展。组长之间有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团结协作的关系。

对于组长要放权。其组内制度的制定,座位的调整,班主任一般是不必过问的。

4.信息员、数据员的选择与培训

数据员要对每周各组得分进行统计和处理,因而需要相对心细、负责的同学来担任。选择两名数据员就是要确保数据计算、“军衔”叠加的准确性。

信息员应是家中有电脑且能上网的同学担任。我首先取得家长的支持,并教会他们如何制作excell表格,教会他们如何发送邮件。

5.班主任的激励与关注

每周的分值和“群星闪耀榜”公示出来以后,我会在班会上进行点评,表扬先进的小组,鼓励落后的小组继续努力。我也会关注每一天小组打分的情况,对一些屡屡违纪的学生进行教育。每一周我都会参加部分小组的讨论,提建议,给方法。要让学生自主管理,班主任的关注与激励往往会为学生们的继续努力提供能量。

五、效果评析

“军衔引领”制度是从去年10月开始酝酿,到11月中旬基本成形加上后来的不断修改,经历了较长时间,所以本制度在上个学期实施的时间并不长。仅从本学期实施的10周来看,其效果是明显的。

1.集体荣誉感加强从小组开始

“军衔引领”制度从教育的角度可以看成是一种同伴教育。

本制度实施的前一两周,班级内有一些同学对于张贴出来的小组得分、“军衔”等级并不在意。可是这些同学在小组内可以看到本组其他同学在意的神情,在组外可以听到其他组对于得分、“军衔”等级的议论声。渐渐的,他们也开始关心起来。正如,第五组组长高垒所说,“老师,毛俊听话多了。”渐渐的,一些原先调皮的学生的周记中也出现了他们对本组情况的分析,对本组建设的建议。渐渐的,许多同学的周记中出现了对于班级事务的建议,特别是对于一些校级活动,同学们都能出谋划策。像上次主题班会公开课,在我尚未对此进行布置之前就有一些学生一起来到我的办公室,把他们设计好的方案交给我。孩子们说,“我们班要做就做最好的”,让我觉得我的努力有回报了。

2.学生的创造意识得以激活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具体事务的负责人为了把自己所管的事情做好总能想出一些方法。像图书角负责人孙虎,为了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语文课代表张林惠共同设计了“读书笔记奖”。生活委员葛强为了促进大家文明用餐,设计了“文明用餐奖”。校运动会就要举行了,体育委员马超自己设计训练方案,组织参赛同学进行训练。像这样一些事例不仅仅是本班集体荣誉感上升的标志,更重要的是孩子们做这些事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造的过程。

至此,班级的有些事务我只要过问一下就可以了,而有些常规性的事务,我已不需要过问。虽不再疲于奔命,却能从容完成。

3.班风好转,成绩上升

如今,我班上课迟到的现象几乎没有了,抄作业的现象得到了遏制,课堂上老师再也不用在 “嗡嗡”声中唱独角戏了,取而代之的是同学们自信而响亮的回答问题的声音,而且,原先的那个小团伙也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

更让我高兴的是我班的英语学科终于从持续的倒数第一走了出来,这次期中竟然位于年级均分第一。

点评:

本文标题用《我的“军衔”引领制度》,比较符合“教育设计”的征文的特征,文章的思路也比较清晰,有详细的“军衔引领制度” 实施来体现和支撑文本,具有实践操作的可能和实际意义。

建议:

1.文章的表述还应作进一步的推敲,研究背景可再简洁一些;实施程序和操作要点是否可以围绕“如何进行军衔引领”来展开表述;效果评析部分在表述“军衔引领制度”实施后的成效上再下一些功夫,体现制度,施的显现性和可操作性(应用性)。

2.“军衔”一般用于军人个人,用于小组是否妥帖需要考虑,因为要考虑读者接受程度。“军衔”是一种等级制度,这种等级评选制度与其它评比制度有什么不同?它的价值可能蕴含在这个“不同”之中。同时,程序是不是还能简便一些,以增强其操作性。

3.征文原则上不用“附录”,重要的内容可以融化在文章中间。以上,仅供参考。

点评人:彭爱舞(《南京教育》编辑

刘永和(《南京教育》主编)

2014年6月9日

第四篇:军衔制度

1955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毛泽东主席向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发布命令,授予粟裕、徐海东、黄克诚、陈赓、谭政、肖劲光、张云逸、罗瑞卿、王树声、许光达10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将军衔,授予55人上将军衔,授予175人中将军衔,授予801人少将军衔。1956年、1958年又分别授予王建安、李聚奎上将军衔。1956年至1965年,共授予将官以上军衔1614人。

1965年军衔制度被取消。

1988年恢复军衔制后,中央军委先后于1993年6月7日、1994年6月8日、1996年1月23日、1998年3月27日、1999年9月29日、2014年6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月21日、2014年6月2日、2014年6月20日举行仪式,授予高级军官警官上将军衔警衔。

1996年4月至年底,中央军委授予数万名预备役军官军衔。这是首批预备役军官被授予军衔。

至2014年9月25日,人民解放军自1988年恢复军衔制以来,中央军委共授予98名高级军官警官上将军衔警衔。

至2014年9月25日,1955年我国首次实行军衔制和1988年人民解放军恢复军衔制以来,我军已有154位高级军官警官被授予上将军衔警衔。

至2014年7月20日,随着马晓天、刘源、张海阳三位上将的晋升,我国已有174位高级军官、警官获上将衔。

[编辑本段]■军衔制的发展

建国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建国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了解放军采用国际通用的军衔体制。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

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1988年4月13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两等九级:兵:列兵、上等兵;士官: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军衔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陆军军衔——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士兵

海军军衔——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士兵

空军军衔——将官校官尉官文职干部学员士兵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

2014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编辑本段]■军衔等级与肩章标志

一、士兵军衔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士兵的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军衔;一道折杠为列兵军衔。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士兵军衔符号分为春秋常服冬常服硬肩章、夏常服作训大衣套式肩章和作训服领章。

二、士官分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初级士官军衔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军衔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军衔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军士长军衔,三道粗折杠为二级军士长军衔;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三级军士长军衔;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军士长军衔;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上士军衔;一道粗折杠为中士军衔;一道细折杠为下士军衔。士官军衔符号分为春秋常服冬常服硬肩章、夏常服作训大衣套式肩章和作训服领章。

三、尉官(一杠)

一杠一星:少尉(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一细条加尉官星徽)一杠二星:中尉(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二细条加尉官星徽)

一杠三星:上尉(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三细条加尉官星徽)

四、校官(两杠)

两杠一星:少校(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一中条加校官星徽)两杠二星:中校(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二中条加校官星徽)两杠三星:上校(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三中条加校官星徽)两杠四星:大校(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四中条加校官星徽)

五、将军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橄榄枝(俗称“麦穗”。其实这是个误解)。后面加上金星。

一穗一星:少将(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一粗条一中条加将官星徽)一穗二星:中将(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一粗条二中条加将官星徽)一穗三星:上将(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一粗条三中条加将官星徽)一穗四星:一级上将(第一排一颗、第二排一颗、第三排两颗、最底下为金色橄榄枝)(已被取消,不再使用)

军官(尉官、校官、将官)军衔符号为军官礼服硬肩章、春秋常服冬常服硬肩章、夏常服软肩章、军官毛衣作训大衣套式肩章和作训服领章,以及海军藏青春秋常服冬常服袖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编制军衔,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军官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军衔均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军衔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中校、上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少尉;

排职:少尉、中尉。

第五篇:军衔制度

目前我国军队的军官军衔等级共三等十级,由高到低排列如下: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目前我国军队的士兵军衔等级共四等八级,分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军衔和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由高到低排列如下:

志愿兵役制士兵军衔:

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义务兵役制士兵军衔:

兵:上等兵、列兵。

我国军队现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一)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上将。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上将。

(三)军事、政治、后勤军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志愿兵役制士兵实行分期服役制度,分为1-6期,分别对应一至六级士官军衔。服役年限:第1、2期各三年,第3、4期各四年,第5期五年,第6期九年以上至退休。

义务兵役制士兵服役期为两年,列兵和上等兵两级军衔“一年一衔”,除服役第一年担任了班长职务者外。

我没有找到全套现行军衔标志的图,下面先描述一下。陆军军衔标志:

军官、士兵剑形肩章:底色为松枝绿色,星徽、松枝和纵线(俗称“杠”)等为立体金色,无边线。

上将:三颗星徽、松枝图案;

中将:两颗星徽、松枝图案;

少将:一颗星徽、松枝图案;

大校:两条纵线、四颗星徽;

上校:两条纵线、三颗星徽;

中校:两条纵线、两颗星徽;

少校:两条纵线、一颗星徽;

上尉:一条纵线、三颗星徽;

中尉:一条纵线、两颗星徽;

少尉:一条纵线、一颗星徽;

六级士官:三条宽角线,两支交叉步枪和橄榄枝;

五级士官:两条宽角线,一条窄角线,两支交叉步枪和橄榄枝;四级士官:两条宽角线,两支交叉步枪和橄榄枝;

三级士官:一条宽角线,一条窄角线,两支交叉步枪和橄榄枝;二级士官:一条宽角线,两支交叉步枪和橄榄枝;

一级士官:一条窄角线,两支交叉步枪和橄榄枝;

上等兵:两条窄角线;

列兵:一条窄角线。

海军军衔标志:

军官、士兵剑形肩章(军官白色礼服、常服,士兵除作训服外的军服佩戴):底色为深藏青色,其余与陆军相同。

军官藏青色春秋季、冬季军服不佩戴肩章,而佩戴军衔袖章。我国海军现行袖章军衔标志描述如下:军衔标志由将官星徽(金

绡绣五星)、校官星徽(砂面金属金色五星)、尉官星徽(光面金属金色五星),金色宽条、金色中宽条、金色窄条组成。

海军上将(自袖口由近而远,以下相同):一宽条,三中宽条,将官星徽一枚;

海军中将:一宽条,两中宽条,将官星徽一枚;

海军少将:一宽条,一中宽条,将官星徽一枚;

海军大校:四中宽条,校官星徽一枚;

海军上校;三中宽条,校官星徽一枚;

海军中校:两中宽条,校官星徽一枚;

海军少校:一中宽条,校官星徽一枚;

海军上尉:三窄条,尉官星徽一枚;

海军中尉:两窄条,尉官星徽一枚;

海军少尉:一窄条,尉官星徽一枚。

空军军衔标志:

军官、士兵剑形肩章:底色为深蓝灰色,其余与陆军相同。

军队文职干部无军衔,军服与军官相同,佩戴文职干部标志肩章。文职干部标志肩章图案为,宝象花(六个花瓣,呈六角形),专业技术三级和三级以上,肩章外侧缀松枝叶图案;专业技术四级和四级以下,肩章外侧缀飘带图案。肩章底色同其所在军种的肩章底色,即:陆军为松枝绿色,海军为深藏青色,空军为深蓝灰

色。海军文职干部着藏青色军服时不佩戴肩章,而佩戴与肩章图案相同的袖章。

军校学员(士兵学员与生长干部学员)肩章底色同其所在军种,肩章上只有一条金色纵线。海军学员着藏青色军服时不佩戴肩章,而佩戴袖章,袖章为一条金色窄条(宽度同尉官),无星徽。

现行07式军衔和文职干部标志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佩戴,与我国军队此前佩戴的军衔和文职干部标志的主要不同点(您可以对照一下上面几位贴出的图):

1、以前的军官硬肩章的底色为金黄色,纵线和边线为军种色(陆军为红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将官星徽和松枝叶图案为金色,校、尉官的星徽为银色。军官和士兵的软肩章的底色相同,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无边线,图案均为金黄色。

现行07式的军官肩章和士兵肩章底色一样,陆军为松枝绿色,海军为深藏青色,空军为深蓝灰色。无边线,将、校、尉官的纵线、星徽及将官的松枝叶图案均为金黄色,只是将官星徽较大。硬肩章的图案为立体,软肩章的图案为平面。

2、现行军校学员的标志与以前完全不同。以前的肩章为,陆军学员:全红色加金色边线,海军学员:全黑色加金色边线,空军学员:全天蓝色加金色边线。

3、现行文职干部的标志与以前完全不同。

4、现在海军军官穿着藏青色军服时,不佩戴肩章,而佩戴袖章。而以前,无论军服什么颜色都佩戴肩章。

5、现行一至六级士官军衔标志中的交叉步枪和橄榄枝图案完全相同,而以前士官的军衔标志图案中的橄榄枝,高级士官、中级士官、初级士官有所区别。

6、以前作训服佩戴软肩章,现在作训服佩戴领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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