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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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选多篇)
第一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第二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第三篇:浅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第四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浅谈第五篇:5、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多管齐下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07级阿拉伯语系01班 陈璁莹 07090037

摘要: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原则是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原则共存。1978年之后国家的所有改革措施都只是在1978年确立的主线上进行微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本性原因贫富差距加大,需要多管齐下的措施,大力发展生产力。

关键词:

收入分配改革 贫富差距 分配不公 特权 力度过弱

一.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发生背景

㈠、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原则

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原则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关系决定的,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题,多种分配原则共存。这是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前提条件;旧的分工还没有消失,劳动还存在着重大差别,劳动还只是谋生的手段。除了“按劳分配”以外,还存在着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按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都多种要素分配方式。

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历程

中国建国后的计划经济体制执行单一的“按劳分配”的分配体制,由于国家通过计划而不是市场来进行收入的初次分配导致这种分配方式弹性度过低,于是出现了“平均主义”的倾向,影响了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进步,继而也影响了国家的发展。1978年后,改变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成为时代主流,市场机制被引入收入分配体制中,取代了单一的“按劳分配”,从而有效的提高了人民的劳动积极性。这是我国第一次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此次改革确定了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制度相结合”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同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相结合”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相吻合。

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经济意识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影响力逐渐加大,一切向市场看齐的结果是大大提高了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使得国民总体收入进一步提升,然而市场化的收入分配制度使得积攒的大量财富没能公平的使所有人得益,一部分人通过努力率先富了起来,于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催生了进一步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

如果说1978年的“改革开放”对中国经济制度进行了颠覆性的改革,那么之后国家的所有改革措施都只是在1978年确立的主线上进行微调。市场主导和宏观调控成为中国经济管理天平上的两个重要砝码,前者为刺激生产力发展,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服务;后者则作为保障性措施保持经济健康发展维持社会稳定。

中央对收入分配制度的基本看法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①1978年以后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均集中于对“再次分配”的政策性调整。

① 引自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六大工作报告中的讲话

二. 当下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

当下我国进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原因也是根本性原因是由于市场机制引入后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的人民内部贫富差距加大,影响部分人群的生活水平,间接导致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积累,对“和谐社会”构成了威胁。

2014年4月17日《北京青年报》刊登了国家统计局进行的一项针对国民收入的权威统计结果。数据显示,在这项对12.5亿国人做的调查中,占总调查量20%的高收入调查者拥有着相当于42.4%的全部调查者的财富;中国高收入阶层年总收入一般在20万元以上,人数不到总人数的1%。

2014年5月10日《新华网》报道称我国贫富差距正在逼近社会容忍的“红线”。 报道称我国基尼系数在10年前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后仍在逐年攀升,贫富差距已突破合理界限。当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3.3倍,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也很明显,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也在迅速拉大,上市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差距在18倍左右,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相差128倍。 2014年到2014年,十年时间,尽管国家高度重视收入分配不平均的问题,并多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工资线,扩大城乡医保范围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但我国贫富差距并没有缩小,反而以某种可怕的加速度持续发展。

在我看来,“贫富差距拉大”并不奇怪也并不可怕,它是每个执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必须面对的问题。即使如北欧若干社会福利优势突出,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非常高的国家,也不可能实现全民收入的完全一致,达到收入分配的绝对公平。然而中国的“贫富差距”是建立在一种不公平的社会背景之下的,一些特权阶级控制资源,甚至与一些官员勾结,大量的聚敛财富,利用手中的权利瓜分留在普通老百姓手中的财富。于是造成了富者更富,贫者更贫。贫者绝望的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努力无法追上物质资料价值的增速,而这种增速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被某些已拥有大量财富的利益集团所控制的。

更严重的是,这些利益集团在套取资源的同时常常伴随着一些违法行为,加剧了社会的不安因素。在我看来,这种不安情绪像和谐平静生活表面下的暗潮涌动,像不定时的炸弹,不及时拆除,后果比单纯的“贫富差距拉大”要严重的多。

以房地产行业为例,据2014年福布斯中国财富排行榜统计,前400名富豪中,房地产商占154名;在前40名巨富中,房地产商占19名;在前10名超级富豪中,房地产商占5名。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中国财富的主要集中地。这些房地产商获得土地的途径有二,一是通过政府招标拍卖,继而催生了权钱交易,诞生了官员腐败的一大温床,中国反腐30年的十大贪官中几乎每一个都间接或直接收受过房地产商的贿赂;二是通过直接向老百姓购买,此一举又衍生出了性质恶劣的暴力行为,成为犯罪甚至是黑社会犯罪的摇篮,而由于与前一途径的相互勾结,使得受到欺压的百姓“投诉无门”,增加了对房地产行业的积怨,严重得可能会导致针对政府和社会的群体性事件。

因此,专家认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己经走到亟须调整的“十字路口”,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分配不公问题十分迫切,必须像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一样守住贫富差距的“红线”。换言之,收入分配制度再改革势在必行。

三. 当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之我见

早在十多年前,国家就已明确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宏观调控,然而效果似乎并不明显。个人认为,现行的一些有关分配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存在的最大问题,也是1978年以来我国推行的许多方面的沿革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即

使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过于微弱,或者说,自上而下的改革之所以难于自下而上的革命,就在于改革的过程中难免触碰当局者的自身利益,于是难免有避重就轻,隔靴搔痒之嫌。

以提高最低收入保障线为例,2014年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调整为1120元,上海市自1993年来开始对最低工资线每年做调整,已从1993年的210元增至2014年的1120元,然而据为我统计,单人在上海每个月除去房子和奢侈品外的正常花销为2014-2500元,也就是说,仍然高出最低工资线近一倍。或者说这项措施在表达政府减少贫富差距的意愿和决心方面更多于它所能带来的世纪效应。事实上,在我国像这样的“象征性”措施实在是太多了。

既然改革在短时期内无法撼动“收入分配不公”的根本原因,那么唯有多管齐下,在不断的探索中,加大力度,调整方向,最终达到“人民共同富裕”的终极目标。具体来说,可以有这样几个途径:

㈠、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覆盖范围窄、制度不健全、管理基础薄弱等问题,不适应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要从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城镇社会保障和农村社会保障、统筹公平和效率、统筹政府作用与市场效率的高度,以确保发放、扩大覆盖和完善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当前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点是确保发放、扩大覆盖、统筹兼顾、完善制度。 ㈡、控制混乱的分配秩序

在企业,有些单位没有建立工资制度或缺乏工资管理,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工资标准;少数企业仍存在拖欠甚至克扣劳动者工资、同工不同酬等问题,侵害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由此引发劳动争议甚至影响当地社会稳定。在事业单位,仍普遍存在分配双轨制,国家工资制度与单位分配制度并存,制度内工资不高,制度外收入不少。②可采取的措施可以是加大法律监控,依法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㈢、大力发展生产力,继续积累社会共同财富

几乎所有的社会问题最终都能归结到这一条上来,事实也是如此。当下政府所做的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更容易将力气集中在“二次分配”上,然而无论是提高福利制度还是直接提供补助都需要大量的财力做基础,这就需要我们,无论用何种方式,继续大力发展生产力,积累社会共同财富。只有如此,政府才有更多的余钱来保障收入分配不公的受害者享受一个相对可以接受的平和的生活状态。

② 引自步正发2014年5月12日在第四届中国薪酬管理高层论坛上的讲话

第二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学界争论如何改革收入分配: 初次分配还是二次分配

收入分配制度如何改革,目前学界有两派意见。一派认为,应该把初次分配作为改革重点;另一派认为,着力点应放在二次分配。 厉以宁认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初次分配是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分配,但在中国,无论城市,还是农村,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形成市场经济规律下的分配,初次分配的改革更加迫在眉睫。

在厉以宁看来,导致初次分配与市场经济规律相脱节的原因,既有行业垄断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形成的原因;也有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初次分配的工资级差、工资标准等因素;还有劳动力市场上雇主和受雇者地位不对称的原因,买方强势,卖方弱势。(劳资关系不对称)

此外,从深层次看,中国初次分配的逻辑中,还存在着特殊的二元劳动力结构,即高级劳工市场工资高、福利多、升迁容易;低等劳工市场工资低、福利少,几乎没有升迁机会。 在农村,农民在初次分配中的话语权更不乐观。首先,到现在为止,农民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农民虽然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但没有产权,不能用于抵押、转让,土地的流转很大程度上受市场外因素的干扰,农民的土地收入受到多方限制。

其次,虽然农民工可以在城镇和企业中工作,可他们的身份和市民不一样,他们更弱势,雇方和被雇方双方地位不对称的问题十分突出。

第三,农民养了牲畜、家禽,种了农作物,但他们在销售中处于弱势,和他们打交道的大公司明显强势。即便农民组成了专业合作社,跟大型企业比也还处于弱势。

在厉以宁的改革方案中,鉴于我国尚未形成市场经济规律下的初次分配框架,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初次分配。方案还有一个大胆的设想:人力资本的投入者和物质资本的投入者一样共享利润。传统分配制度中,利润全部归物质资本投资者所有,作为人力资本投入者的职工只能获取工资,不能参与利润分配。上世纪80年代,西方经济学界已提出了利润共享原则,认为人力资本投入者也应共享利润。(劳动者的公社制度,公司制度核心是资本主体)

第三篇:浅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浅谈“收入分配改革”之提高工资待遇

摘要:

近(谢谢你访问好范文)年来我国的贫富差距被逐渐拉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段时间,连续有媒体报道有关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有望出台的消息。收入分配改革其中的一方面就是提高工资待遇,比较有代表性的提高工资待遇的方法包括“化税为薪”、“收税返薪”和“提薪让税”等。这三种方式,在可能达到的效果和操作难度方面各有利弊,每一种都存在一定的缺陷,而政府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找到一种相对完美的方案。除此之外,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可以说《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还可谓任重而道远。然而很多媒体报道,这一方案正在进行紧张的制定和论证,很可能年内便会出台,这让所有人看到了希望。 关键词:收入 分配 改革 提高 工资 方案

正文:

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由此带来的诸多问题正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又出现了房价攀升等引起百姓不满的问题,近期更是出现低端基本生活用品涨价的局面。面对这一情况,一方面需要政府出面稳定物价,从而保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 另一方面,则需要调整分配格局,拉近贫富差距,提高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从而增强这部分人的消费能力。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彼时,中国生产力极度低下,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故提出了“先富带动后富”,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从而提高国家的整体水平,进而带动其他人,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然而现在,一部分人早已富裕了起来,我国的竞争力已在全球名列前茅。且不论这部分先富起来的人是否在实际意义上带动了其他人共同富裕,也不论是否到了该实现共同富裕的时间,仅从客观实际来讲,贫富差距的拉大,已经对国家和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威胁。“我承认我们现在的生活是比以前好了,但一部分人那么有钱,我们却这样,就是让我不爽。”我身边的人不乏这样

的观点。仔细分析,这种观点并不是无理取闹不尊重客观实际,其根本原因是“不公平”,具体点讲就是收入分配的不公。因此我个人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正如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指出的,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国家作为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理应承担起调整策略以适应发展需要的责任。自去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近日国务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近期中央一系列涉及收入分配话题的密集表态,让人们看到了收入分配改革的希望,有可能促进收入分配改革早日步入实质进程。最近,关于收入分配改革话题的报道频见诸于报端网络,而有关专家也表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便有可能出台。

收入分配改革渐形渐近,如何改革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有一点是肯定的,这次收入分配改革,其中的一个重点肯定要提高工资待遇。由此引出的问题是,到底是“化税为薪”、“收税返薪”还是“提薪让税”?

所谓“化税为薪”,顾名思义,就是降低企业税负,将这部分钱用于提高员工工资。最理想的局面应该是这样的:国家减轻企业税负,腾出空间给员工增加工资,员工增加了工资,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消费,拉动内需,这样回过来企业也可以提高效益,这样带来企业销售的增长,虽然纳税比例降低了,但因为总量的增长,国家的财政总量还是会健康增长,形成多赢的局面。但是,老百姓对企业能否自主加薪、及“税转薪”如何落实监管都心存疑虑。

据我从网上了解,过去有的地方比如广东也出台过类似的政策,但效果却并不如意。这倒不是因为政策不可行,而是歪嘴和尚念不得好经,在执行环节出了问题。结果是企业的税负减轻了,员工的工资却不见长。“工资归工资,税收归税收,减免税收只是减免公司老板的税收。”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政府的好政策成了企业及其少数人借机提高“效益”的途径。到头来是国家税收少了百姓收入没有增加,这就有失初衷了。现今中国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市场开放体制,有大量的外资企业和私有制企业。而资本家的本质就是剥削,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而从另外的角度讲,现如今企业的生存压力很大,企业的各种成本都在不断上升,如何合理避税,已经是企业的一门必修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现在的很多注册公司都尽可能地注册在一些较为偏远的地域,从而躲避较高的税负。而降税又不会降太多,正好给企业用于降低成本缓解压力,起不

到“化税为薪”的作用。

既然“化税为薪”有可能得不到企业的贯彻执行,随之便产生了出现了另外一种建议——“收税返薪”。“收税返薪”的意思也很好理解,具体而言,就是把拟定该减轻的税负先都收回来,然后由各地的劳保部门或指定专门机构,再把这些收回来的税负给返回去。注意,是按应增加的工资比例返给员工个人而不是企业。在我看来,这种方法较前一种相比,虽然表面上看上去更为合理,但实际上却换汤不换药。首当其冲的一点是这“返”的工资能不能真正落到员工手上,因为这虽然绕开了企业,但却平添了这么多道手续,必须要有一套完善的监管机制。而且,即便是能够确保将这部分钱返到员工手上,企业还是会有很多办法将这些钱“化”为公司的,例如原先本要长的工资不涨或少涨,原先本要发的奖金不发或少发,或者通过一些制度,将这些钱化为额外的工时等等,对于员工来说总体上的福利是增加了,但实际上最受益的还是企业。相较于前一种方式,这种方式无疑会增加一部分额外的成本,但这部份成本能不能转化为它本应发挥的作用,这一点还值得商榷。

除了以上两种提高工资待遇的方法,有人还提出了“提薪让税”这样一种方式,就是将“化税为薪”流程倒过来,即政府应鼓励企业增加员工薪酬,并据此对提薪的企业采取税收减免。这种方式与前两种方式最根本的不同就是,前两种方式是政府先行减税或是抽税,之后企业才轮到企业做出反应,而这一方式则是将如何做交给企业去选择,政府再去根据企业的“态度”给出相应的奖励。这行动顺序的改变,实际上是政府把主动权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上,客观上讲可以有效避免企业利用国家政策去牟利,而只要对提薪的企业做出足够的补偿和奖励,

就肯定能够达到提薪的目的。然而我个人认为,这种方式实行起来也是最难的。首先,这种方式虽不像前两者那样倚重严格的监管措施,但却需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对提薪做出的鼓励必须有据可依,不能随便哪个人说说就减了。所以除了要有严格的标准,还必须要对每个企业做出正确的评估,不能企业说自己涨了多少就是多少,得有专门的机构进行评估和确认。然而,国家这么大,企业这么多,实际操作起来的难度着实不小,因为几乎每个企业的情况都不同,光是如何制定出一套相对公平的标准,就已经够让人头疼了。

上面的这三点,是我通过查阅资料筛选出来的比较有代表性的三种提高工资

的实际操作办法的提议。总的来说,这三点各有利弊,有的操作难度小,但效果未必好,有的效果可能好,但具体操作又过于复杂。但无论怎样做,前提是要规范明确,否则就不可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所以,这次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小到每一个细节,都需要进行反复的论证,使其尽量合理,每一个方面都必须要明确,任何特殊情况都尽可能做到有据可依。这可能就是《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因,但据媒体报道,这一方案有望年内出台,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其实,此次收入分配改革,单从提高工资待遇这一点来说,需要解决的远远不止上文提到的问题。针对此次改革,网民上也在网络上进行着激烈的讨论。有的企业的负责人,在网上抱怨现在小公司所面临的严峻生存压力,有的人,则对提高工资待遇的对象提出了疑问,认为如果高收入者的工资也增加同样的比例,到头来贫富差距反而是会被近一步拉大。但我觉得,此次收入分配改革,目的就是要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从而增加中产阶级的比重,使国家更为稳定,应该不会出现高、低收入者工资同涨的局面,否则真的会让人哭笑不得。总之,距离方案的出台,最多也就还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具体是怎样改革,让我们拭目以待。只是希望,这此改革,不要让大众失望。

参考文献: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4年修订版)

2、《我国分配差距穷降富升逼近红线 白黑灰血金共存》(《经济参考报》2014年5月10日)

3、《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年内可能出台 重点增强居民消费能力》(《解放日报》2014年06月04日)

4、《据称收入分配改革草案接近完成 重视低薪者收入》(《新民晚报》2014年6月4日)

5、《减税加薪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当务之急》(新华网)

6、《“减税加薪”不如“收税返薪”》(荆楚网)

7、《企业避税最佳设计方案》(企业管理出版社 雷建/编著 2014年3月第二版)

8、《改革分配制度要在战略和路径间求平衡》(《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06月09日)

9、《迟福林:推进收入分配改革首要的是规范政府行为》(人民网)

第四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浅谈

南京财经大学2014年暑期学生主题征文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浅谈

张广喜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财富迅速增长,但贫富差距日渐拉大及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已成为摆在政府面前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成为百姓最强呼声,收入分配问题已成当今热议的民生问题了。在以缩小贫富差距、提升全体国民福祉为主要目标改革顶层设计中,应先将提高低端群体收入作为改革的重点之一,大力提升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并以此为改革基点,破除各项体制机制弊端,逐步缩小日益凸显的贫富差距。而应让社会绝大部分财富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关键字:分配公平 内需

(一) 收入分配现存的问题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报告》显示,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为800.61亿元,支出769.54亿元。其中,723.6亿元又以各种名目返回给了央企,而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支出只有40亿元,仅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5.2%;而2014年国企实现利润1.3万亿元,2014年则升至近2万亿元,同比增长37.9%,利润上缴比例应为5%-10%,但2014年国企利润上缴比例仅为6%左右,2014年更是降至2.9%,而在其他国家,国有企业上缴的红利一般为盈利的30%-60%,有的甚至高达盈利的80%-90%,但全民所有的中国国企则坚决拒绝“过多”上缴利润。收入分配改革是个关系到中国全局改革的大问题,如果因为国企利益集团的反对而难以推进,无疑会加大中国整体改革和社会稳定所面临的风险。可以说,提高国企特别是垄断央企的利润上缴比例,限制国企高管和部分员工过高的薪资水平,这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长期难点和焦点问题。

与此相对的就是低收入者。低收入者的人群非常庞大,在当前大致包括普通工人、农民和社会困难群体收入。数据显示,截止2014年9月,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国家优抚对象在内的四类国家保障对象,数量接近9000万人,如果再加上900多万的城镇失业者,仅以此计算出来的低收入群体就已近亿。此外,也有人按照联合国贫困人口的标准计算认为,中国贫困人口的数字应该在2亿左右,真实的低收入群体不会少于4亿人,照此推算,这几乎占到了中国人口的近三成。

这里引用温总理的话:所有小问题乘以13亿都是大问题!

(二)在推行分配制度改革时应注意的问题

首先要保持稳定的发展,唯有在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谈分配。也就是要先“做蛋糕”,只有把蛋糕做大了,才能保证又要分的,不能只顾“公平”,而让每个人都穷公平,这就有点因噎厌食啊。但正如上面所说,很多垄断的央企,占去的很大部分的资源,同时产生的效益只有很小的部分才流到人民手中。这也是我们以后应该改变的地方。

从“稳增长”的角度看,扩大内需、刺激消费,显然更有利于抵御当前经济下行的压力。如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能有明显提升,其释放的消费潜力将不可低估。我们知道,经济学上有个“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从收入与消费的关系看,收入水平越低的个人或家庭,其消费率越高,相反,收入水平越高的个人或家庭,消费率越低。按照这一规律,提升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其带来的消费效用,将远远大于中高收入群体的效用。以进城打工的农民工为例,有研究认为,如果按现代劳动力市场规律办事,实行同工同酬,上亿农民工每年至少可多收入 1

南京财经大学2014年暑期学生主题征文

3千至5千亿元,这一金额远高于免除农业税、家电下乡补贴等惠农措施。农民是中国最大

的消费群体,农民工的这一收入“欠账”能否得以消除,可以说直接关系到国家内需的扩大和

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税收有配置资源的作用。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要利用好这个职能。不仅仅在个人所

得税方面,在很多企业尤其是占用社会资源多,能耗大的企业上多进行税收调节,已达到社

会的资源分配均衡点。

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的,我们要利用好我国的优势,加强进出口贸易。全国人

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月2日在长春呼吁,当前应重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启动

居民消费。用民生消费、国内投资、外汇“三架马车”均衡发展来带动经济发展。当前的国际

国内环境促使中国改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要用民生消费、国内投资、外汇均衡

发展来带动经济发展。

(三)以下是各专家的观点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近日接受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采访时表示,今年中国更重要

的任务是扩大内需,应该把中国经济2014年增长拉动力更多放到扩大内需上,抓好投资,

抓好消费。扩大消费首先要保证民众收入提高。他建议今年应该在加大城乡经济收入方面下

更大气力,努力推动新的消费热点形成。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认

为,2014年调结构、转方式,要以提升消费需求力度作为导向,以收入分配改革为切入口

和驱动点。只有收入的提高才能支撑市场的需求,促进企业的生产。

专家同时认为,要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进行民生工程的建设,同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结构性减税将为缓解企业困难、提高居民收入发挥根本性作用。

收入分配的改革任重道远。但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做好每一步。

参考文献:

《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报告》

2014-09-02 16:42:55 ,人民网《吴晓灵吁推进收入分配制

度改革刺激居民消费》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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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5、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5、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中国收入差距已达33倍。有关专家表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贫富悬殊愈发严重,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基尼系数0.4的国际警戒标准在我国基本适用。专家建议:在单独衡量农村居民内部或城镇居民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可以将各自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定为0.4;而在衡量全国居民之

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时,可以将警戒线上限定为0.5,实际工作中按0.45操作。 1922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基尼,根据洛伦茨曲线找出了判断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标,设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和收入分配绝对平等曲线之间的面积为a,实际收入分配曲线右下方的面积为b。并以a除以a+b的商表示不平等程度。这个数值被称为基尼系数或称洛伦茨系数。如果a为零,基尼系数为零,表示收入分配完全平等;如果b为零则系数为1,收入分配绝对不平等。该系数可在零和1之间取任何值。收入分配越是趋向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小,基尼系数也越小,反之,收入分配越是趋向不平等,洛伦茨曲线的弧度越大,那么基尼系数也越大。如果个人所得税能使收入均等化,那么,基尼系数即会变小。联合国有关组织规定:若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

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体现在城乡之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2014年为3.2:1,全国收入差距的60%以上出自于此)、区域之间(东中西部已有的收入差距,由于倾斜式发展战略实施而被进一步扩大)、行业之间(有数据表明,从2014年到2014年,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按全要素收入来分析,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之间相差5—10倍)、阶层之间(收入最高的20%群体的收入,是收入最低的20%群体的收入的33倍)。

成思危委员长曾明确表示,要缩小财富差距,就应当有三次分配:初次分配一定要讲效率,就是要让那些有知识、善于创新并努力工作的人得到更多的劳务报酬,首先富裕起来;二次分配要讲公平,政府应当利用税收等手段来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全面、系统、适度、公平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次分配要讲社会责任,富人们应当在自愿的基础上拿出自己的部分财富,帮助穷人改善生活、教育和医疗的条件。

我国慈善事业捐赠款只相当于美国的1/400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穷不可怕,资源匮乏不可怕,落后也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缺乏起码的人文关怀,就好比一艘船上坐了上千人,突遇风浪,面临不测,在这种价值选择面前,宁可一船人沉没也决不抛弃一个人,这样的民族才是不可战胜的。”

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

胡锦涛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

■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

■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要随着经济发展,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并注意提高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使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要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会议指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要求,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以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要随着经济发展,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并注意提高其他低收入人员待遇水平。

会议强调,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把解决好收入分配问题放在重要的位置,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于5月26日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政治局会议专项研究收入问题,并作专项报道,至少是新世纪以来第一次。由此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国家政治议程和政策议程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成为最重要的议题之一。

当代社会的治理观念非常强调“政策议程”的作用,强调问题之能否解决,首先与“问题排

序”有关,即是否承认有这个问题,是否把它排在优先位置上。由此而来的一般的行动建议是,如果你想解决一个问题,必须有能力把它提到社会认可或政府认可的议程上。由于要竞争进入议程的问题太多,所以,当代民主政治对于政治家的“议题运作”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一般来说,议题运作的成功有三个标准。第一,它是对广泛的社会争议的回应;第二,它涵盖尽可能广泛的利益诉求;第三,它明确引导政策方向,提供“政策工具箱”和政策评价指标。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作为议题的突出,满足了上述三个标准的前面两个。是否满足第三个标准还要观察,因为暂时还看不到对于收入问题的明确诊断。如果要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那么关系不顺的原因和症结是什么呢?没有明确的诊断就不会有对症下药的政策思路。好比说,我们要将房价过高看作是一个问题,但如果不能对房价过高的原因有一个认识和说明,那么给出的政策就可能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是互相冲撞的。

近年来最重要的社会争议是关于“反思改革”的讨论和一系列政策辩论。争议反映了社会高度关注的三个方面:一个是继续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动力机制在哪里;一个是社会不公正问题;一个是发展背后的贫困问题。争议表明,处于底层的社会公众,最先认识到了一项基本国情,就是以发展为中心的改革,和以gdp增长为中心的发展,迄今为止并没有自动导致地区平衡、可持续发展以及共同富裕。

因此我们把“分配议题”的突出看作是对社会争议的回应。比起单一的发展思维和增长思维,强调分配制度的改革,意味着正面面对严重的社会不公正与贫困问题。分配制度改革本身也是改革,改革从这个方向深入,既能维持改革话语,也有利于重新培育改革共识与动力。这是重要的认识进步。

从强调增长,强调“国力”,转向强调收入,强调“民力”,也是许多国家经历过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减少贫困,缩小收入差距和地区差别,增加中等收入人群的比重,曾被许多国家列为最重要的政策目标和政绩指标。而中国国情条件下有所不同的一点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问题,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公务员群体的收入与待遇问题。

尽管这个问题有很高的社会敏感度,我们还是应该坚持正面面对它。与其在一个不合理的分配制度下任由某些灰色领域滋生,不如更加公开而公平地加以讨论。在公务员队伍中,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包含两个方向。一个是压缩名目繁多的各种津贴,使薪酬结构“弃暗投明”,并有统一规范,另外一个是减少部门差别和地区差别。这种改革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它有利于在统一财政下建立统一的政府行为规范,消除因部门寻租而带来的部门差别。尽可能减少地区间差别,也有利于减少腐败和寻租,甚至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大学生或其他人到基层去工作。

但是所有这些积极方面要真正实现,还有赖于一种行为传导链条的建立。通过规范收入制度,使政府官员消除从干预经济中获得好处的冲动。政府的行为将更多地集中于产权保障、法治环境、公正规则、权益维护等方面,通过消除制度性的障碍,帮助更多的人自由谋求发展机会并提高收入。在这样的情景下,公务员的收入问题才会在社会整体合理的背景下真正得到理顺。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六个关键词

工资制度改革

包含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行政机关工资改革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三部分。工资制度改革迄今为止,我国大规模的工资制度改革有两次。一次是1985年,国有企业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脱钩,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另一次是1993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脱钩,行政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则根据所处行业,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和奖金制等。

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

最早被重视的是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公房出售、提租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停止福利分房等阶段。同时,企业办社会问题也被重视起来,从最早实行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分开,到目前正在大力推动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当时纳税的主要对象是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开征当年的个人所得税总额只有20万元。1986年和1987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扩大了纳税范围。1994年,实施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9年11月起,国家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其指向很明确,就是将这笔钱用于低收入人群。2014年,全国个人所得税总额达到1737.1亿元。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先企业后机关事业单位的次序推动。目前,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养老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出现了“并轨”趋势。

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两者仍处于试点或局部推行阶段。

社会救济制度改革

社会救济是政府运用再分配手段,对低收入者生活予以救助的一种制度安排。自1997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家庭实行生活救助。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区兴起。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随着“大包干”性质的农村生产方式的普及,农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产队为基础,而是以农户为分配主体,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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