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雨季矿井“三防”巡视制度

2020年雨季矿井“三防”巡视制度

2020年雨季矿井“三防”巡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管理,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矿井在雨季期间的正常安全生产,安全度汛,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雨季巡视制度: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及黄陵矿业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

二、雨季“三防”巡视属于“三防”日常工作,由“三防”办公室组织。

三、巡视内容

1、地面部分包括井区范围河流沮河、积水坑、塌陷区、地面斑纹等容易积水的区域、相邻矿井采掘生产情况、输电线路情况及降雨量的观测等。其中井区范围由调度室负责牵头其他相关部室巡视,附近采空区等由地测部负责巡视,沮河河道及外协单位居住区等由各外协单位负责巡视。

2、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等设施的防雷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试验,做到齐全有效;主变压器、主电缆等要按照规定做好预防性试验、整定校验,保证灵敏可靠。由机电副矿长负责。对高压线路逐一排查,特别是对线路安全通道内的树木、建筑物等障碍,要进行彻底清除。该巡视由机电部负责组织。

3、井下部分包括矿井各水平、采区涌水量、密闭墙、挡水墙等防水设施、排水系统以及与地表水联系密切的地点等。加强汛期矿井涌水量观测、各类防水设施和防水煤柱的排查,搞好疏水与排水系统检修维护,责任落实到人,并纳入专人管理。对矿井水害隐患威胁的地点,要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组织生产,确保矿井安全度汛。该巡视由地测部负责。

4、相邻矿井巡视由组长或副组长具体安排相关人员参加。

四、巡视安排

生产副总经理在汛期前组织x次水情水害全面大巡视,由调度室、安监部、行政部、企管部、机电部、信息办、地测部共同参加;全矿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井上、井下全面水患排查自检。

调度室每周组织安排至少x次地面巡视,地测部每周一次水文地质巡视,机电部要对全矿防雷设施接地电阻进行摇测,对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并对自己所管辖的矿区线路、防雷设施不间断进行巡视检查。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对整改完成情况由下发通知的部室负责组织验收。

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我矿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水坑、河流、堤坝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低洼地带和河道情况。

各生产区队要对自己所管辖区域(车间)的防洪沟不间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堵塞,立即安排疏通。

检查存在的问题汇总到三防办公室,由三防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排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员、定措施、定标准限期整改,并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制,确保项目、工程量、资金、施工人员、竣(完)工时间“五落实”,整改完成情况由下发通知的矿领导、部室负责组织验收。未按要求巡视检查处理的,对其责任人处罚100~300元。相关单位未按要求定期完成整改的,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处罚100~200元,因未整改隐患发生险情的,按情节追责。

五、巡视路线

为保证巡视记录准确、详细、一目了然,根据矿井实际确定地表巡视路线一条,井下巡视路线两条。井上、井下三条巡视路线全面包容了井下、井上各场所。

1、地面巡视路线:风井→排矸地点→外协单位居住地→沮河河道→矿区。

2、每次巡视要明确巡视内容、巡视时间、巡视人员及问题汇报等,严格落实巡视人员的责任。

3、地表巡视时至少两人同行,一人不得擅自行动,巡视结束后向调度室进行汇报,汛期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4、受水害威胁重点监控采区要有针对性的应急巡视处置。雨季受水威胁严重的区域要严禁生产或有人员进入。有变化的及时向生产副总经理汇报。

5、巡视人员巡视过程中要保持通讯联系,及时向调度室报告到达地点。

6、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雨季期间日常的巡视及隐患的上报工作。

7、巡视人员对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山坡高地、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8、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h不间断巡视。

9、在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的前后,应当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六、巡视人员的责任

1、巡视人员要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巡视责任制,不得空岗、漏查。

2、巡视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不得迟报、瞒报。

3、巡视人员必须加强自主保安意识,确保安全巡视。

4、发现有险情发生迹象,巡视人员有组织现场撤人的处置权利。现场人员需听从安排,有序撤出该区域。

5、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