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菜连锁门店管理制度

川菜技术研发推广有限公司

川菜连锁门店管理制度

**简介:

A、公司的未来发展计划:**川菜传播连锁有限公司,目前在卤制品行业,属于全国跨省最多的公司,但**人不满足于现状,拟在未来的几年里,不断开发新的产品和城市,把**产品推广到全国各地。公司未来的发展,急需要大量的管理和技术人才,我们欢迎有宏大抱负并且具备这方面能力的有识之士,会聚**共谋发展。同时也鼓励在职职工努力学习管理知识和工艺技术,

考勤制度

1、 迟到一次扣10元

2、 事假一天扣当月工资总额的二十分之

3、 病假一天扣当月工资的三十分之一(凭就医证明)

4、 受工伤的员工在休息期间领取基本工资(未转正员工以病假处理)

5、 早退或迟到20分钟以内扣10元(未转正的员工扣5元),超过20分钟以旷工处理

6、 一月内病、事假累计7天以上(含7天),当月无奖金,15天以上(含15天)无岗补和奖金;20天以上(含20天)当月工资不发;(特殊情况报请部公司批准除外)

7、 旷工一天当3天事假;另外,一月内累计旷工2天岗补降一级,累计旷工3天当月工资不发;(制作组员工旷工两天当月无奖金)

8、 探亲假不超过1个月,否则照新员工处理(特殊情况经提前审批除外)

9、 受到停工的,停工期间以旷工处理。

未尽事宜根据各地情况而定。

1、

车间卫生要求

违反以下任一条款,对责任人给予10元罚款。

1、 车间内用于遮挡灰尘和蚊蝇的软门帘,不准贪图方便拉起来;

2、 车间的各种纱窗在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严禁打开,以防止蚊蝇侵入;

3、 各种原料,成品,半成品以朦胧主盛装食品的容器,严禁直接触地;

4、 车间的墙面,地面,扣板,容器,在下班以后必须进行卫生清理,确保生产场所符合仪器卫生要求;

5、 各车间对应的公共场合的卫生,由相应的部门负责清扫,必须随时保持清洁,不能堆放任何杂物,经常冲洗地面,不能有油污,积水;

1、

销售人员管理和考核细则

销售分店是公司的窗口,销售形象就是公司形象,销售人员的工作业绩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保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打击各种损害公司利益和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及时肯定在销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特制定本细则。

一、 销售工作的基本原则

即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是对销售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1、 绝对服从销售主管或公司领导的安排,遵守销售管理的相关制度;

2、 注重个人形象,塑造良好的销售形象和公司形象;

3、 具有强烈的仪器卫生观念,熟知产品质量的相关要求;

4、 树立顾客就是上帝的思想,热心为消费者提供阳光服务;

5、 遵守财务制度,勇于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销售分店店长的权利和职责

销售分店实行店长负责制,以每一分店为单位,由店长全面负责该店的销售和管理工作。店长开展工作的依据是《销售人员管理和考核细则》。

1、 店长有权对点上的日常事务进行安排,对不服从安排的员工有处罚权;

2、 合理组织销售工作不断提升销售业绩;

3、 作好产品质量的监督和反馈工作;

4、 妥善处理种类突发事件,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5、 掌握好各种证件的更换时间和各种税费的缴纳时间,及时通知主管领导。

对销售人员的奖励

为激励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在销售工作中作出成绩的销售人员及分店给予肯定,销售组设立名次和比例奖。

1、 名次奖:在对每一个分店的销售额排名的基础上,对于销售额名次上升的分店,每上涨一名,圣该点的销售人员每人给予80元的奖励,依次类推,不足一个月的人员,按其实天数计算,反之,对于销售额名次下降的分店,每降一名,对该店人员每人给予50元的处罚,依次类推,对不足月的人员,照实际天数计算;

2、 比例奖:以上一个月的销售额为基础,根据各店的名次划分阶段,每一个阶段评选一名销售额上涨比例大的分店,或下降比例最小作为比例奖获得者,该点销售人员每人奖励现金300元,已经获得名次奖的分店,不参加比例奖的评选。

处罚条例

销售组的管理由销售科长负责,公司办公室进行监督。部门主管发现违反处罚条例的行为,由部门主管发现违反处罚条例的行为,由部门领导直接处罚当事人;公司办公室检查中发现违反本细则的行为,照处罚金额的10倍处罚销售组,直接从销售组的奖金总额中扣除。

1、 领料。销售组使用的作料和各类拌菜工具由主拌菜负责领取,在下列情况下,对主拌菜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A、 未领作料造成缺料的;

B、 未按规定时间领料的;

C、 在领料现场吸烟的;

D、 不拿空壶换油的;

E、 红汤壶不每天清洗,或未清洗干净的;

F、 装油的壶与装红汤的壶混用的;

G、 无特殊情况,在二轮货就要作料的;

另外,销售组使用的口袋,鸡料等销售用品和卫生用品由店长负责领取,因未按时领取用品影响销售的,对店长给予20元的经济处罚。

2、 出发。一般情况下销售人员在早上6点50前报到,7点准时出发[有特殊要求除外],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每次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A、 早上未按时报到的,或未报到就上班的;

B、 因迟到未赶上车,必须自己打的或公共汽车上班,等到二轮货才上班的,加重处罚;

C、 出发途中在车上抽烟的;

3、 上班前的准备。

A、 卸完货后20分钟内,必须完成换工作衣帽,开门等工作,每超过一分钟开门,对店长处10元罚款,依次类推;

B、 到店上后一小时以内,必须把菜全部上齐,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和当事人各处10元罚款;

C、 一个小时后仍没有上齐的;

D、 品种没有全部摆完的[原则上一个盘子只能摆一个品种];

E、 标价签没有一一对应的;

4、 关于销售形象的规定。销售分店的咒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和当事人各处10元罚款;

A、 未穿工作衣帽的,或工作衣帽不洁的;

B、 未戴口罩的,或口罩佩带不规范的;

C、 在店内打闹,嬉戏的;

D、 销售人员有涂指甲,染发,烫发,戴戒指,穿拖鞋行为之一的[只处罚当事人店长违反垢,双倍罚款;

E、 上班时间打瞌睡的,看报纸的,吃零食或做与销售无关的事情的;

F、 公司要求张贴的各种文件,如服务承诺,敬告等内容,不按要求张贴的;

G、 服务态度不好受到顾客投诉,但没有造成后果的;

5、卫生和消毒要求。销售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处10元罚

款。

A、店面外的地面不洁;

B、保鲜柜不定期清洗、消毒的,或有异味的;

C、点上未准备消毒水,或有消毒水但未进行消毒的;

D、休息时间不及时清理门窗、玻璃、扣板、拌菜台面等卫生的;

E、容器不按规定放在架子上而直接触地的;

F、装有货物的周转箱未盖纱布的;

G、卸货的时候将容器放在地上的;

H、卖菜的时候用手直接触菜的;

I、店内摆放杂乱,未定期清理的;

J、店面上有苍蝇的;

K、电子秤、油壶、刀具、菜板毛巾等不洁的。

6、销售中的其他规定。

A、主拌菜和店长在10:30—12:30和16:30—18:30的销售高峰其必须在岗操作,否则,各处罚款50元;

B、不容留非本店员工在店内逗留,违者对店长处50元罚款;

C、准确估计货量,下午6:30以前主要产品不缺货,否则对店长处50元罚款;

D、不能在店内煮饭,烧炒,否则对店长处50元罚款;

E、在销售过程中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消费者利益的,处200元罚款至开除;

销售过程中的质量要求

销售过程中的店长为该店的质量监督员,产品质量承担第一责任。各店店长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的要求,作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把好最后一道质量关,不让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出去。同时店长必须每天写一份质量回单,反应质量问题和对质量的要求,以协助生产部门共同提高产品的质量。销售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给予20元经济处罚,造成后果的,由店长承担相应损失,直至按押金管理条例处理;

A、 不按规定写质量回应单的;

B、 产品掉到地上或受到污染还销售的;

C、 切片形式不规范,大小,厚薄不符合要求的;

D、 检查不力,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给顾客的;

下班的相关规定

1、 未按规定时间收摊的,每提前10分钟不足10分钟以10分钟针对店长20元罚款;

2、 下班后必须确保店面卫生和用具卫生,否则对店长处20元罚款;

3、 下班后,周转箱、空油壶不带回厂的(可以留一个周围箱装调料),按每个10元的标准对店长进得处罚;

4、 下班后,拌菜台面上不能摆入任何作料,蒜子、香菜连同碗装的作料必须全部放放保鲜柜,否则对主拌菜给予20元经济处罚;

5、 下班后店上的货未全部带回厂的,对店长处20元罚款。

6、 下班后门窗未关死的,对店箍处20元罚款;

7、 下班后未开启杀菌灯的,对店长处10元罚款;

节能降耗的要求

销售分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店长给予50元经济处罚。

1、 违反季节规定开空调的;

2、 晚上下班后不关水、关电和空调的;

其他规定

销售分店实行店长责任制,任何销售人在店面上违反销售制度店长和都负连带责任受同等处罚;

店长违反销售管理的相关制度,照普通员工的两倍处罚;

因没有及时通知换证、缴费或将证件、缴费凭单丢失造成的损失,由店长承担;

以分店为单位,一个月内受到3次或3次以上的经济处罚的分店,该店长当月的职务津贴取消一个月内受到5次经济处罚的分店,撤消该店店长职务;

店长为销售分店的财务第一责任人,如果店面上负帐,损失由店长清查,并接受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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