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公司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华光团发〔2020〕3号

关于评选公司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关于评选公司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

为持续深化推进公司青年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激励引导广大青工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流的工作业绩和质量、安全、效益、创新、服务意识,有力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实力增强,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为实现乐凯华光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公司团委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依照《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了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青年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及奖励事项

按照《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管理办法》进行评选。对获得“青年文明号”的集体授予牌匾,为集体成员颁发奖品;对获得“青年岗位能手”的个人颁发证书及奖品。并向上级团青组织推荐申报“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

三、具体要求

1.推荐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要求以事实为依据,符合评选条件,事迹突出,坚持优中选优原则。

2.推荐申报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要认真填写《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申报表》、《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附件2、3、4),并附事迹材料,于2020年4月17日前报公司团委。

3.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是符合企业发展所需,符合青年员工成长成才的良好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争创“青年文明号”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有利结合,以“号”带“手”,以“手”促“号”,“号、手”联动,积极促进青工岗位建功成才,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附件:1.《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管理办法》

2.《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考核细则》

3.《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4.《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管理办法

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是共青团组织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培养青年职业道德,提高青年业务技能,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重要举措;同时还是团组织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紧紧围绕企业生产深入开展“双争”活动,在青年职工中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劳动、勤奋学习、努力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于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青工成长成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章  “青年文明号”管理

一、基本条件:

1.“青年文明号”集体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应是职责和工作内容相对稳定的工作集体;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所占比例不应低于该集体总人数的60%;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遵纪守法、为民服务、人才培育、促进团建等方面成绩突出。

2.“青年文明号”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创建、逐级评选的办法进行,且参与创建1年以上,方可申评所创建层级“青年文明号”。

3.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爱岗,职业道德良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4.在生产、经营、管理、研发和服务等实际工作中体现出较高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安全等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研发和服务等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技攻关、质量承诺等独具特色、富有成效的活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生产目标)。

5.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有一定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能手。

6.争创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较好发挥集体中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争创活动;

7.集体应有创建工作小组,并制定有创建目标、创建规划、创建措施和管理制度,所创造的业绩及其表现得到本单位党组织及领导肯定,受到周围职工及群众的赞誉,评价良好。

二、考核标准:

1.符合“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

2.“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领青年创先争优,工作成绩突出;

3.在岗位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制定“青年文明号”规范,争创活动有目标、有计划、有内容。

三、创建步骤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按照“青年文明号”的基本条件,确定本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结合创建集体的实际情况,各单位要提出(从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业绩、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服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创建目标,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并报公司团委。

2.创建活动开展后,各单位根据公司团委的统一安排,申报公司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单位填写《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文明号”推荐表》,并附创建集体事迹材料,报公司团委统一评选。

3.按照我公司“青年文明号”考核标准,公司团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后,评选公司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并进行命名、表彰。

4.“青年文明号”的考核,实行经常性的考察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一般采取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的制度。

5.原则上“青年文明号”施行逐级申报,申报市级、乐凯集团“青年文明号”须是公司级“青年文明号”。

四、表彰奖励

1.对通过评选获得“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公司团委进行表彰,并授予“青年文明号”牌匾。

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大力宣传“青年文明号”集体先进事迹的同时,给予集体负责人及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

3.优先申报上一级先进集体荣誉。集体负责人优先申报上一级“先进个人”荣誉。

4.集体负责人符合“推优”条件,在“推优”入党时,团组织优先推荐。

五、监督与管理

1.“青年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牌匾应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

2.团委每年开展“青年文明号”复核工作,通过复核验收的集体,继续保留“青年文明号”称号。

3.“青年文明号”集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取消其“青年文明号”称号,允许其将“青年文明号”牌匾留作纪念,但不得在公共场所悬挂:

(1)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足60%;

(2)集体负责人的年龄均超过35周岁;

(3)集体成员一次性变动比例在50%以上。

4.“青年文明号”集体发生以下情况,将被强制撤销称号:

(1)本集体中有违法、严重违纪、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现象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日常科研生产、经营开发、管理、服务工作中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3)发生损害国家、集体或人民群众利益事件,在舆论媒介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经核查属实的;

(4)对考核、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合格的。

第二章  青年岗位能手管理

一、评选条件:

1.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内,在我公司工作二年以上的青年职工。

2. 品德高尚。坚持党的领导,有强烈的敬业爱岗意识,成为本行业职业形象和职业文明的示范者;有自觉遵纪守法的观念,成为严格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模范。

3. 技能精湛。熟练掌握适应本行业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本岗位业务能力,拥有可以推广的先进操作法或科技成果,具备学习创新的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观念、目标、规划和措施。

4. 贡献突出。投身创新创效实践,在本职岗位创造了优秀的工作业绩,为本单位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提高做出了积极贡献,形成先进的工作和管理方法。

二、考核标准:

1.在公司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名次者;

2.各项业务知识技能、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在本岗位处于领先地位,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在生产、服务、经营、科研、管理中取得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为本单位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4.创新意识强,能解决本职岗位(工种)关键性工作、技术和工艺难题、改进设备等取得较大突破。

三、创建步骤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依照“青年岗位能手”基本条件,确定本单位“青年岗位能手”候选人,建立档案;并对候选人进行培养考察。

2.按照公司团委的统一安排,各单位对照考核标准审核后,向公司团委推荐公司级“青年岗位能手”,填写《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青年岗位能手”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报公司团委。

3.按照“青年岗位能手”考核标准,公司团委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公司级“青年岗位能手”,并进行命名、表彰。

四、表彰奖励

1.对荣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的个人,公司团委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大力宣传“青年岗位能手”的先进事迹,营造学习先进的氛围,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优先申报上一级“先进个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