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消防安全备案承诺书

广陵消防救援大队: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消防安全备案承诺书

因生产经营需要,我单位(单位名称:,地址: )将于2020年月日复产复工。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以及省消委办复产复工消防安全要求,我单位全面组织开展了复产复工前的消防安全自查,现就消防安全工作备案承诺如下:

1、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电话: ,已实际到岗上班,并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各级、各岗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我单位水、电、工艺等方面的技术负责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负责人,已全部实际到岗上班,并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码: ,电话:)(人员较多的,可续写)

3、按照规定配置了消防设施、器材,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已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目前,消防设施、器材全部完好有效。

4、已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带队的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已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已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期限。目前,单位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已落实每日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5、单位员工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已通过视频培训、网络教学等方式,全部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了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基本消防安全知识。

6、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情况,已针对性的修订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了紧急状态下的应对程序和组织分工,配备了灭火器、防毒面具、应急灯具、疏散引导棒等应急物资和装备,进行了想定演练推演。

以上备案内容,我单位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复查复工期间,我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若有违反,我单位将自觉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主动接受监督。

(单位公章)

备案承诺人(法人代表):备案承诺时间:

注:此备案承诺书一式2份,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1份单位留存,1份通过传真或拍照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