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后设备质量承诺函

成交后设备质量承诺函

成交后设备质量承诺函

我代表供方为保证成交设备的质量特作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设计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

2、严格检查和控制原材料、原器件、配套件的进厂质量。

保证所供设备加工工艺完善、检测手段完备。产品决不带缺陷出厂。

3、对涉及分包商的供货、质量、设备性能、技术接口、服务等方面问题负全部责任。按合同规定的关键部件分包商必须符合有关资质的要求,并经需方认可。

4、按合同规定向监造单位提供有关部门标准和图纸,并为监造提供方便。对监造设备的停工待检部位提前7天通知需方及监造代表。

5、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向需方和监造代表通报,不隐瞒。若设备缺陷超过合同规定的标准,供方无条件更换。在安装和试运过程中,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先处理问题,再分清责任,一切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为准则。

6、为所供的设备在制造、运输、装卸过程中投保,一旦发生意外,供方将按需方要求对所供设备尽快进行免费更换、修理,直到需方满意为止。

7、在开箱过程中如发现缺件及其他原因引起的零部件丢失,供方负责尽快免费补齐所缺零部件。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以及今后在设备运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供方原因,供方将承担责任,赔偿需方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

8、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