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仲裁)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篇:诉讼(仲裁)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诉讼(仲裁)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x 邮编:xxxx

电话:xxxxxx传真:xxxx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与 纠纷的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和权限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 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四、乙方义务

1、非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五、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 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师从事与本案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但费用发生前须经甲方同意。

或: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a、

b、

c、

或: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后律师费的处理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九、未尽事宜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乙方:xxx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

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受托人:律师事务所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证件类型及编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点: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人准备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

(2)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纠纷,被__________提起诉讼/仲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办理该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律师

受托人指派执业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

第二条委托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 诉前交涉

□ 代理仲裁□ 代理一审□ 代理申诉□ 代理二审 □ 代理执行

□ 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理权限(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 出庭 □ 答辩 □ 陈述案情 □ 举证 □质证

□ 签收法律文书

□ 参加和解或调解

□ 承认诉讼/仲裁请求 □ 变更诉讼/仲裁请求 □ 放弃诉讼/仲裁请求

□ 提起反诉 □ 提起上诉 □ 申请再审

□ 其他授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委托人应向律师真实详细的提供与案情有关的情况、资料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

2、受托人应确保至少一名律师参加诉讼/仲裁的正式开庭。

3、律师应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情。

4、律师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

5、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

6、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

第五条代理费及办案杂费

1、代理费采取下列第__种方式:

(1)固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_日内/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效果收费:按生效判决/裁定/仲裁书支持的委托人请求的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的金额的____%计算。于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_日内支付。

2、办案杂费: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_____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委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5、本合同自起生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三篇:诉讼(仲裁)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诉讼(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诉讼(仲裁)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住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案件的诉讼(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事项:。

第二条 承办律师及联系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案件的承办律师,代理有关事项。承办律师中途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时,乙方应将此情况及时告知甲方,获得甲方同意后另行委派其他律师继续完成代理事项。

甲方指派作为联系人,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收取或传递相关文件。

第三条 委托权限

具体授权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为准。

第四条 律师费

一、律师费按下述第种方式收取:

(一)固定费用:大写元人民币(小写:¥)。该费用已包括乙方为甲方办理上述代理事项所需全部费用和报酬。

(二)风险代理费用:。

二、前述律师费不包含行政、司法、公证、鉴定、评估等部门或机构向甲方收取的费用。

三、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一)一次性支付:。

(二)分期支付:。

甲方付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同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认为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胜任案件的代理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如果乙方拒绝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

三、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及其它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二、乙方在代理期限内更换承办律师应征得甲方的同意;但乙方指派或更换其他辅助性律师或助理除外。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代理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师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五、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资料及有关情况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必须提供

的除外。乙方依法必须向第三方提供甲方资料、文件时,应事先告知甲方。甲方如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保密承诺函。

乙方律师或其他人员从乙方离职后向第三方提供其在乙方工作期间知悉的甲方的文件、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特别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案件中的当事人(包括甲方)增加诉讼(仲裁)请求或提出反诉的,律师费可适当增加,具体额度由双方另行协商。

二、开庭前案件当事人主动和解或者原告(申请人)撤诉的,乙方律师费减半收取。在开庭前通过乙方律师的努力,案件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申请人)撤诉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律师费。

三、开庭后案件当事人和解或者原告(申请人)撤诉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律师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总额%的违约金,并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务支付律师费。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律师费总额%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律师费。乙方无故终止代理的,所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律师费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律师费总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未得到弥补的损失。

(三)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委派律师为对方当事人或第三方提供服务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律师费总额%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从本合同生效起至为止。

第十一条 其他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双方如有未尽事宜或需变更、调整的事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传真: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电话:传真: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日期:

第四篇:委托代理合同(仲裁)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与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市中丝出租汽车公司劳动仲裁一案,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侯正林律师 、周青生实习律师作为甲方上述一案的劳动仲裁代理人。上述代理律师,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变更。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按时出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约定的秘密。

三、甲方必须如实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出示有关原始证据并提供相应复印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存),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条件。

四、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承认、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代领法律文书。

五、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事项难易程度,就本案乙方收取律师费商定如下: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律师费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 除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收取的上述律师费不再退还。在代理甲方仲裁的过程中,如甲方或甲方的对方当事人增加仲裁请求的,则乙方相应地向甲方另行收取律师费,该笔律师费从甲方或甲方的对方当事人提出增加仲裁请求之日起叁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仲裁费;公告、鉴定、邮寄、查询等费用,由甲方负担并预支,事后结算,多退少补。

如在外地办案,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担并预支;如在北京市内办案,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除律师费外,另向乙方支付办案费(含打字、复印、传真、市内交通、通讯等费用)元。此笔费用实行承包制,以后不再退还。

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法律责任;或者乙方 1

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律师费和办案费视为甲方应交给乙方的违约金而不予退还甲方:第一,甲方坚持虚假陈述或伪造证据;第二,甲方未按约支付律师费或办案费;第三,甲方擅自变更、解除或不履行本协议。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时,尚未交纳律师费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总额的 30 %向乙方交纳违约金,解除合同当日交纳。

八、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退还已收取的甲方的律师费;因乙方适用法律不当、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在本案仲裁过程中,甲方因委托的事项需要会见本案代理律师的,应提前 一日联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仲裁庭提交证据、法律文书或其他材料,应提前告知对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收到仲裁庭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仲裁终结时止。

十一、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代表:熊烈锁

地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

环中心a座811室

邮编:邮编:100029

电话:电话:(010)82254523、73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北京市西城区

第五篇: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_____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项代理工作。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第五条 乙方律师须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对其执行代理事务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应当保密。如有违反,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十条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条之约定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并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应及时交纳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代理费,并按未及时缴纳部分的代理费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月日

【填写说明】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样式为填充式文书。样式设计的条款已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法律的规定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只需在空白之处填上相应内容即可。

一、首部

1.标明,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写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的姓名或名称;受托人写明受托律师事务所的全称。

3.案由,案由是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称,是委托事项的具体化。

二、正文

主要应把握以下两个条款:

1.委托代理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决定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根据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不同,委托诉讼代理权限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1)一般授权

通常情况下,授权委托书所表现的是一般授权。一般授权表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诉讼权利,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提供证据、提出管辖异议、申请回避、出庭辩论等。一般授权同时也表示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进行一般的诉讼行为。

(2)特殊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委托人在一般授权的基础上,授予诉讼代理人能够处分某些特定的实体权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的代理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9条第2款和《适用意见》第69条的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特别授权必须明确具体,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为上述行为。

委托诉讼代理权限虽然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诉讼代理权,就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独立主体。与此相适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地位也具有独立性。

委托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可以相对独立地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来取代应对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达开庭传票后,还应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开庭通知书。

诉讼代理人有自己独立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如,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证据,就是其独立的诉讼权利;诉讼代理人遵守诉讼秩序,就是其独立的诉讼义务。

2.律师代理费

律师代理费是律师从事委托代理事务所取得的报酬,其数额应符合国家物价主管部门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灵活约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托人、受托人分别签章,并按样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