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一层车位租赁协议

负一层车位租赁协议

负一层车位租赁协议

车位所有方(甲方): 身份证号:

车位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车位租赁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将自有位于本小区负一层,小区物业公司自编车位号 车位出租给乙方做停车使用。

2、租期及车位租金:租期为年,自年 月日至 年月日止,到期后本协议自动废除。租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3、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地下车库进出入手续,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5、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任何危险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蚀性等违禁物。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承诺并遵守物业公司制定的停车管理规定,如因为乙方原因导致停车场地受损,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8、乙方进出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当值保安员的指挥,以及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

9、租约期满,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10、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公司备案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