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水暖电分项工程)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水暖电分项工程)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水暖电分项工程)

发包单位: 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结构施工具体情况,为落实甲乙双方在主体结构劳务施工期间的责、权、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安置区四期项目二标段B段

(1#楼、2#楼、7#楼、8#楼、13#楼、36#社区用房11#车库标段)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框剪

二、工程承包范围、形式

1、工程承包形式:劳务分包(包辅材包小型机械设备),劳务分包包含的分项工程:水暖劳务、电气劳务、文明施工。各工种具体劳务内容见第四章具体描述。

2、工程承包范围:设计蓝图、甲方中标清单预算、变更签证、施工措施范围内水暖电气安装的劳务。

3、甲方供应主要材料及配件。水暖及电气等小型机械和工具、由 二 级箱到设备的电线电缆由乙方自备。

甲方供应材料:

(1)水暖安装:水暖管材,阀门及配件、卫生洁具

(2)电气安装:各种规格型号配管、桥架、电线、开关、面板、灯具、配电箱。

三、施工进度与工期

1、乙方应按照甲方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确保水暖电气安装工程按计划

如期完成,以保证单位工程按期竣工。

2、进度控制性节点要求:

(1)、卫生间厨房排水立管完成时间:2017年10月15日

(2)、管道井内给水、采暖立管完成时间:2018年6月25日

(3)、暖气片完成时间为:218-101301

(4)、水暖碰口实际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5日

(5)、给水配件及卫生洁具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8日

(6)、电线敷设完成时间:2018年9月30日

(7)、灯具安装调试完成时间:2018年11月15

3、水暖留洞、电气暗管敷设跟随主体施工进度。

四、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水暖班组劳务承包单价包含的分项工程内容:

(1)、给水分项中的复合督、塑科管等给水管通及配件的安装。

(2)、排水管地埋部分的挖沟、敷设、回填。地上部分排水管的敷设及配件安装,

(3)、采暖分项中采暖管的安装及暖气片的安装。

(4)、所有水暖班组施工范围之内的管材、设备、卫生洁其预验及交工前的卫生清理。

(5)、所有水暖班组施工范围之内的主材及配件的卸车人工。

(6)、所有水暖班组施工范围之内的管材除锈、防续、刷防锈漆等施工。

(7)、自开工之日至竣工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临时用水的施工,日常维护及竣工后的拆除回收。

(8)、水暖班组所用的辅材及工具由乙方自备,包括但不限于:开丝机、切割机、磨光片、热熔机具、粘接胶、胶带等。

2、电气班组具体工作内容:

(1)电气分项中所有类型,规格的暗管敷设。

(2)电气分项中开关、插座、接线盒的暗埋,及桥架、面板的安装。;

(3)各种规格、型号、线径的电线电缆的敷设:

(4)各种规格、型号的配电箱的安装。

(5)图纸设计及清单要求的所有灯具安装。

(6)自开工之日至竣工施工现场内所有临时用电的施工。日常维护及竣工后的拆除回收。

(7)电气班组所用的辅材及工具由乙方自备.

五、合同综合单价、结算、付款方式

(一)、结算方式

1、结算面积:依据各个单体楼号建筑面积为本合同约定的计价面积,本分包合同约定的

计价面积为:60000㎡

2、计价单价:80元/㎡(含税综合单价)

3、结算价=结算面积*施工单价=60000*80=4800000.00元

(二)合同总价(暂定):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元)

1、以上价格为含税价格,乙方按甲乙双方实际结算价格全额向甲方提供11%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

2、合同价款实行包干形式:按含小型耗材人工费固定合同单价包干,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3、合同价款包含了产品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包括工人住宿费、加班赶工费、保险费、

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工程并经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分项工程劳务

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及保修期

1、付款:

(1)根据建设单位付款节点支付,按每次付款节点前乙方已完分项工程劳务费的75%支付:

(2)竣工验收后,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的85%.

(3)结算款:工程竣工备案后,一年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待与建设方最终结算后支付结算价95%,留结算价5%的保修款,两年保修期(自工程移交物业后起算)满给予支付。

2、每个节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方可给予支付费用。乙方在开具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专人负责将票据派送给甲方(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如造成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认证抵扣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真实有效,验证后失效的增值税发票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开具的发票不合规,不合法或沙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乙方不仅要承扣赔偿责任,法律责任,并重新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方每月需提供相应的农民工实发工资单及入账工资单,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

4.甲方在获得了建设单位审批的已完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比例,应优先支付乙方当期产生的劳务费。

六、材料、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劳务及现场管理

(一)材料管理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材料管理制度,合理使用甲供材料,控制材料的消耗和损耗率。甲方按预算定额含量计划供应甲供材料,乙方必须负责承担看管所用材料,绝不允许浪费材料,施工过程中若有材料浪费,下错料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对其处罚3000/次,且乙方承担费料损失,乙方实际使用材料不得超出预算量,超出部分的钢筋及其它甲供材,从乙方结算中按市场价的2倍扣除。

2、乙方应确保使用合格的自备材料,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各种材料乙方应清理干净,码放整齐,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安排专人操作,负责保养:在各级综合检查中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特殊情况借用甲方的灯具、电线、电缆及各类物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切割、开口、更改和转借,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4.甲方不提供材料库房,乙方如有需要,按甲方指定位置搭设,自行平整场地。

(二)质量管理

1、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图纸设计要求精心组织施工,遵照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检与工序交接,严把质量关。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2、甲乙双方在质量管理上密切配合,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商讨确定施工技术方案、精心编制、周密施工,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标准及质量目标。

3、甲方技术部门根据图纸设计工程验收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向乙方全面安排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4、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工作人员、质检人员做好跟班监督检查,做好工序交接和隐蔽验收工作,坚持三检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改正,消除质量隐患。

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甚至出现大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已完工程量按照50%给予结算。

6、为保证质量,加快进度,必须保证工序的按时、顺利交接,要求乙方的管理人员必须过程控制、跟踪检查、及时验收。,工程检查验收不要出现“检查滞后”的现象,甲方随时进行过程抽检。

7、质量保修:依据国家保修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保修期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保修期一致,保修期开始时间自本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算起,出现质量隐患者,乙方应及时进行质量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及时进行质量保修的,由甲方委派其它队伍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如数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三)安全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登记,安全培训等。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漠视安全行为的人员做出处罚。

2、乙方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安全例会,向现场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配合甲方专职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3、乙方在施工期间,电焊工、气割工、电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无证未经允许严禁进行电气焊操作及动火,高空作业指挥吊装(证件上报甲方),电刨、电锯等电动工具应专人使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违章、违规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

4、乙方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聚众赌博、酗酒闲事。

5、若因乙方自身违章违规造成的工伤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对不听从现场指挥,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违反劳动纪律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6、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劳务管理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必须给各单位工程配置相应的管理人员,并提供甲方要求的管理人员名单及资质。作业人员名单、身份证和上岗证复印件填报务工人员花名册、动态花名册,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告知(乙方管理人员变更应得到甲方的批准)。乙方承担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并及时在项目部备案。劳务班组负责人于每周-上报签字齐全的务工人员实名制签到表、考勤单,每月5日之前上报签字齐全的实发工资单。

2、乙方进场人员必须造册登记并报送甲方存档,不得在工地容留社会闲杂人员。

3、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遵照施工规范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施工技术方案,技术质量管理制度进行施工,并给甲方提供乙方必须做的业务资料。乙方管理人员及工人必须根据项目需要,高效配置、若乙方管理人员或技术工人不能满足项目施工的要求,甲方有权更换人员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依据项目部制定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的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做出经济处罚。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造成恶劣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管理制度和处罚方法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

七、其他

1、施工过程中、凡甲方以书面形式下发的指令或转发建设单位的文件,均视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乙方需遵照执行。

2、乙方所属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项目的领导和管理,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出现违纪违法现象,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再次分包,否则,乙方依法承担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完成规定承包内容,保修期结束,余款付清,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4、本合同后附建设方工程管理约定,此约定中与乙方承包范围相关的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本协议同时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乙方: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2019年 7 月 22日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