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质检委托协议书

第一篇:煤炭质检委托协议

煤炭质检委托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47条规定,为维护煤炭供需双方利益,确保燃煤质量,鉴于乙方受设备技术等条件限制,无法自行开展煤质检测工作,特委托甲方代理煤炭质量检测。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1.乙方自双方协议签订之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日止_________年内至少需向甲方提供煤样_________只,此只煤样的检测费用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按只收取,分_________次收取),若超出_________只煤炭样再另行收费。

2.甲方按国家标准负责检验下列项目:煤的工业分析,煤的全水份测定,煤的全硫测定,煤的发热量测定。若乙方要求其他项目检测则另行收费。

3.收费标准。依据_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_规定,甲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按_________元/只收取,(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分_________次收取,)全年检测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4.乙方负责煤样的采集和运送,如委托甲方采样则甲方另行收取采样费。

5.甲方承检乙方送检的煤样,仅对来样负责,检验报告以_________方式告知。

6.甲方收到样品后,保证在_________天之内报出结果。

7.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将向乙方无偿提供技术咨询。

8.若双方协作中出现其他问题,愿自行协商解决或_________。

9.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二篇:煤炭委托加工协议书

煤炭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甲方)

加工方:(乙方)

委托方根据“晋煤重组办发[2014]82号”文件批复,矿井生产规模扩大到90万吨/年,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开工后原煤洗选加工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开采9+10#煤层,根据环保有关要求,需进行洗选加工。

二、乙方是具有环评批复的洗选加工单位,入洗能力为30万吨/年。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开工后,为其洗选加工30万吨/年的原煤。

四、乙方保证原煤入洗后,达到产品标准及有关销售要求。

五、具体加工的原煤运输、场地占用、加工费用、精煤销售等,双方按当时市场行情协商。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煤炭委托代理合同

煤炭委托代理合同

河南森塬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2014年度在河南平煤集团公司取得煤炭计划发运事宜,委托杞县永信煤炭购销中心(以下简称乙方),实施有偿服务,经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下列条款:

一、乙方为甲方落实平煤集团公司的原煤20万吨,系河南平煤集团公司直供,煤炭运销合同由甲方代理安徽淮南常华商贸有限公司的煤炭委托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和平煤集团公司签订,甲方在2014年5月12日前向乙方提供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资质文件一套。单价和煤质等商务条件双方相互约定,双方根据购销合同直接结算。

二、乙方为甲方代理公司取得20万吨平煤销售计划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按每吨付给乙方劳务代理费20元/吨(含税),并开据劳务发票。每发一次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拖延支付给乙方的劳务代理费,否则视为违约。

三、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按总吨数(20万吨)预付给乙方定金每吨5元,共计100万元,作为此次20万吨煤炭委托代理运销计划的保证金。如甲方在5月12日前向乙方提供“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资质手续一套,此定金可冲减每吨20元的劳务费。否则,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

司”资质手续,此定金乙方不予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因此产生的差旅、杂费等。

四、甲乙双方若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进行协议,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委托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六、本代理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第四篇:委托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债务人于年 月日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元,用其私有住房进行抵押,同日与甲方在进行了房产的抵押登记,并且同日双方至公证处对此借款进行了公证,双方还约定在该借款之日的第二季度支付上一季度的利息叁万元。可到期后找出各种理由拒付借款本金和利息。

现因甲方本人身体原因无力再向追讨债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

二、乙方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过程中所采用的方式,必须是法律允许的方式;

三、若乙方主张债权的方式违背了法律的规定,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过程中,若造成债务人的任何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在乙方向债务人主张到债权(债权总额或部分)且该债权汇入甲方账户后,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为乙方获得债权额的‰(在此之前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任何的费用;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附甲方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篇:委托协议书

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2014)第号

委托方: 南京市交通技工学校(以下称“业主”)

受托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单位)

业主(委托方)与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受托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协议书。

一、 业主委托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南京市交通技工学校新校区配套设施用房

工程地点:栖霞区马群镇

工程规模:约3800平方米

总 投 资:约400万元

咨询业务内容:

1、拟订设计及施工招标方案,编制招标工作全部文件;

2、完成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预审等工作,并组织现场踏勘

和答疑;

3、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

4、拟订评标方法,组织开标、评标;

5、编制评标报告,提交书面报告,推荐中标人;

二、 双方约定的由业主提供的工程招标代理资料及提供的时间:招

标代理工作开始之前提交设计图纸、立项批文。

三、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招标代理资料及国家和

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工程计价标准和规定完成工程咨询业务,于规定时间之前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四、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编制标底费及招标代理费合计为玖千元整。在完成

委托代理工作并提交资料后壹周内,费用一次付清。

五、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义务

1、 在履行本协议期限内,帮助业主实现预定工程招标代理目标,公

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公正、准确地完成招标代理内容。

2、 在履行协议期内或招标、投标工程开标前,不得泄漏与该项目工

程招标代理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和商业秘密。

3、 代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招标代理全部事宜,并严格保密。

六、业主的义务

1、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提供有关工程招标代理范围

所需的详实资料,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若业主提交资料延期,则工程招标代理工期顺延。业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性负责。

2、 在履行协议期限内,业主应授权选派一名熟悉业务,知晓法律、

法规、能代表业主做出决定的联系代表,为实现工程招标代理目标,予以配合,提供依据、证据。

七、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的责任

1、 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应当在代理委托协议书的有效期内,向业主提

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招标代理咨询成果并留有完整、准确资料档案,以便查证。

2、工程招标代理单位如因质量低劣或弄虚作假造成业主经济损失,应

向业主进行赔偿,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协商解决 。

八、业主的责任

业主应当履行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有违约责任,应

赔偿工程招标代理单位经济损失,赔偿的方式及金额按双方约定 协商解决 。

九、争议与仲裁

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

致,可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由有关主管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业主:(盖章)代 理 单 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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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开 户 银 行:南京市商业银行长江支行帐号:088540201421684497 邮编:210003 电话:025-3341070 签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