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协议书

第一篇:行政赔偿协议书

行政赔偿协议书

行赔字第______号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请求人认为本机关有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给其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如下赔偿请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调查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据予以证实。

(赔偿义务机关)认为______ 的行为,无法律依据,应予撤消。此行为同时给赔偿请求人造成了经济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应予赔偿的情形,应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提出的 ____________的损失,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经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__与赔偿请求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自愿协商,就赔偿请求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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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一式两份,由赔偿请求人和赔偿请求机关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赔偿请求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赔偿义务机关: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篇: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在行政行政职权时,对因违法行政侵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

我国行政赔偿具有特征:(l)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2)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发生的。(3)引起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行为是违法的行为。(4)行政赔偿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我国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包括:(1)实施侵害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权的组织;(3)委托的行政机关;(4)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侵犯人身权的违法行政行为和侵犯财产权的违法行政行为两类。其中对人身权的侵犯仅限于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目前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篇:行政赔偿

如何构建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体系

我国现行行政赔偿制度采用的是违法归责原则。这一单一原则难以适应行政赔偿法律制度的适用和发展。行政赔偿归责原则应该是适用于不同领域的归责原则所组成的体系,而非现行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

行政赔偿归责原则体系的构建与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密切的联系,突破现行《行政诉讼法》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的束缚,才能考虑构建归责原则体系。

首先,违法归责原则——适用于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不作为。依法行政是行政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符合实体法和程序法。如果该行政行为违法,对相对人权利造成损害,行政机关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机关负有作为义务却没有作为或延迟作为。不作为一旦构成就包含了违法性。当行政机关对是否启动行政程序没有自由裁量权时,不作为构成与否很容易判断。但当行政机关对是否启动行政程序有自由裁量权时,对没有启动行政程序是否构成不作为的判断就有一定难度。其次,过错归责原则——适用于事实行为和合法但不合理的自由裁量行为。事实行为的作出由于多数缺乏法律要件的规定,行为的违法性很难确定。而缺乏正当性的裁量行为本身就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形式上合法但欠缺正当性,不属于违法的情形。因此,采用单一的违法归责原则难以实现全部行政侵权的救济。

第三,过错推定归责原则——适用于受害人失去人身自由状态下权利遭受损害的情形。过错推定是指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是由加害人所致,而加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承担赔偿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主要在民法中适用,而且我国对在那些领域适用该原则有明确规定。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实质上是利用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技术,使加害人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行政赔偿请求人本就处于弱势,采用该原则更利于保护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权利。

第四,危险责任原则——适用于公共设施致害得情形。公共设施指由行政主体设置或管理,供公众使用的设施,包括公路、桥梁、铁路、码头、堤防、机场、自来水厂等。这些设施设置或管理上存在漏洞,并且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相应机关应当承担责任。行政机关有义务将这些设施出于完全可供大众使用的义务,以防止危险和危害的发生。只要根据公共设施的构造、性质等客观状况判断其欠缺通常应有的安全状态,即可认定共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存在缺陷。根据危险责任原则行政主体负担赔偿责任,是由于行政主体所作出的某些行为或所保管的某些物体具有危险。

第四篇: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性别,民族, 年 月 日出生,职业,现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乙方: ,性别,民族, 年 月 日出生,职业,现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如一方为企事业应写明企事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晚上 点,甲方因******,致使乙方******受伤,后乙方在***医院治疗。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医疗费及各种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或具体写明赔偿项目)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给乙方。

二、乙方 今后出现其他问题甲方 在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写明不在追究、放弃。)

三、 年后,乙方xx不再因此事追究甲方 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旅游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 **旅行社 (具体写明地址、法人、电话)。

乙方: 受伤者 (具体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地址、身份证号、电话) 。 ****年***月***日在****游玩时,不慎将右脚肌健受伤,现就乙方补偿事宜双方达成协议为下协议:

1、乙方在**(景点当地)医疗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误工费;如10天×20元=200元整;

3、甲方一次性支付 治疗费(换药费)如100元整

4、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5、本协议得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1、李××,王××之子。 2、李××,王××之夫。身份证号码:………。 3、张××,王××之母。

乙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职务:××。

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李××之妻王××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 年 月 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 年 月 日死亡。为妥善解决王**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丧葬事宜: 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

二、赔偿金额: 乙方向甲方之张××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李××、李××支付赔偿金******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

三、付款期限: 年 月 日前支付张××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李××、李××部分赔偿金伍万元; 年 月 日前支付李××、李××剩余全部赔偿金*****元。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付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诉讼、仲裁或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交通、通讯费、误工费(每天50元)、公证费、律师费。

五、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全面实际地履行赔偿义务而向甲方提供担保。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医疗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患方)

甲乙双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经协商,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 住院号: 疾病诊断: 治疗结果:

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

三、医疗事故原因

四、赔偿数额 1、医疗费:元; 2、误工费:元; 3、住院伙食补助费:元; 4、陪护费:

元; 5、残疾生活补助费:元; 6、残疾用具费:元; 7、丧葬费:元; 8、被抚养人生活费:元; 9、交通费:元; 10、住宿费:元; 11、精神损害抚慰金:元; 12、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 住宿费:元(不超过2人) 合计:元

五、偿款给付时间: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 1、出院处理: 2、如为死亡患者,尸体处理 3、其他 八、上述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第五篇:赔偿协议书范本

赔偿协议书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害达成如下协议:

二、事故事实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旅游团队,在2014年月___日旅游过程中,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造成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事项

1.除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或垫付的费用外,现一次性再向乙方支付处理此次事故的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笔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项目及费用。

2.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鉴定结论等全部交给甲方,由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保险理赔权利和费用归甲方所有。

3.若此事故损害涉及第三方侵权或违约行为所致,本协议达成后,甲方有权利代表乙方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追偿。

四、特别约定

本协议为处理本事故的终结性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经签章后立即生效;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

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案审理。

六、协议签署栏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

第三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本协议见证人(三人以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按手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