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桩合同多篇

钢板桩合同多篇

钢板桩合同篇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双方就五金产品订货等事项达成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采购产品清单汇总:(见附件)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产地:

单价:

数量:

小计:

总价:____元

备注:乙方提供样品作为合同附件。

合同暂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所有产品乙方免费提供的技术支持。

三、合同总价结算:

3.1、数量:数量以交货前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书面通知计算确定,以甲方的签收回单为最终确认实收凭证。甲方有权利增减数量,甲方有权选择其他品牌。

3.2、价格:产品的单价为固定价格;如甲方要求增加产品型号报价,以双方确认的补充报价书为准;

四、产品的包装标准:

4.1、产品必须由乙方妥善包装,适合运输。

4.2产品所有包装物以及所产生的包装费由乙方提供及承担。

五、货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5.1五金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既有国际标准,又有国内标准的或行业标准的,以高者为准。

5.2乙方应提供同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

5.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5.4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不承担保修责任,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进行维修,维修造成的材料、设备、人工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6.1合同签定后,根据施工进度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合同规定的产品送抵到甲方指定的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6.3送货地点为:

6.4甲方须指派专人对乙方所供之产品进行到货验收,并签收乙方提供的送货签收单。产品的到货验收应包括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外观及完好情况;收到货后,甲方随即向乙方签发由乙方出具的“送货签收单”。

6.5乙方向甲方工地的运输途中以及卸货过程中出现的损坏等情况均有乙方承担。

6.6甲方指定验收接货人为____,或凭甲方盖章签收。(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七、付款方式:

7.1甲方选择以分批次支付方式支付乙方所有款项。

7.2合同签订后:付款按批次付款。每批次要货前10天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该批货物价额的70%,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至货额95%的货款予乙方,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十日内无息支付。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正规发票。

八、合同条款的补充或修改:

8.1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交货给甲方,不得自行随意更改价格。如任何一方要作价格调整,均须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实施。

8.2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的理由,双方协商。

8.3如甲方有新增的产品超出本合同范围,应及时与乙方协商,以便双方制订新合同或增补合同。

8.4凡甲方要求在本项目增加购买乙方其他规格型号的五金产品时,乙方需要据此合同附件相同的下浮比例按全国统一批发价格同比例下浮优惠后进行价格调整供货。

8.5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均为广东雅洁五金有限公司产品。如发现不是雅洁品牌等冒充行为将扣除乙方该批货款的20%的违约款,如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负全责。

九、售后服务:

9.1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生效后提供甲方现场技术安装指导。

9.2所有五金及配件提供一年保修,并在保修期结束后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

9.3产品安装时,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安排技术人员赴工地现场协助甲方进行产品的安装及调试工作。甲方通知发出后,2个工作日乙方技术人员必须到达施工现场。

十、违约责任:

10.1双方签订合同后,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各自应尽义务的,一律视为违约。(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0.2甲方逾期付款,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1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对乙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3乙方逾期供货,经双方协商仍未能解决的,每逾期1天,应向甲方支付本次定货产品金额的千分之1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作为对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

10.4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将无条件在两日内更换,在乙方更换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之前,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产品该批次中存在质量问题产品的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未更换的,则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应承担该批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11.1有关本合同或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执的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妥善解决时,双方约定在项目所在履行地提起诉讼,最后结果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十二、其他:

12.1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介入、自然灾害、禁运和其他不可预测或避免的事故等风险而无法履行合约或延误时间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乙有效证明,双方应根据事故的合同的影响程度统一协商,以决定完全或部分取消本合同,或是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方对此做出一个明确的、合理的决定。

12.2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2.3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正式文本,如招标书、投标书、产品报价单等,均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以供双方核查、参考。

12.4双方在合同上所注明的通信地址、联系方法为双方履行通知等义务的指定方式。任何一方通信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合同所提供的联系地址是双方寄发函件的依据,必须真实准备。任何一方提供的通信地址错误或拒不接收对方的函件,则发函方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函件的,自寄出的次日起满三天即视为对方已经收到。

12.5合同执行期内,乙甲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钢板桩合同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钢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明细(共贰页)。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a4纸制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到货清单(一式三份),并对产品质量负全责,钢板的技术要求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三、到货时间:25天内全部到货.

四、交货地点、方式:

五、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运杂费的承担方式: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装车费、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计量方法:板材采取检尺方法验收,按理论重量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及监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验收,需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该货物,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回复。逾期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必须配合需方按相关执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材料标识必须清楚且与质量证明书相符,材料将按比例进行抽检,样品送到取得材料材质测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材料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样品检验不合格,将对同批材料进行100%检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协调钢厂进行解决,质量异议的赔付标准按钢厂赔付金额进行赔付,供方不再另行赔付。需方不得以已供货物质量异议为由要求供方延缓剩余货物的发货、扣留供方货款或拖延货款支付。并且在以后双方的经营活动中不得以前面的质量异议为由扣留或拖延供方货款。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货款付清后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不在此范围之内,参照此合同第七条。

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本合同除签字盖章之外的任何非印刷体的修改和增删均为非法和无效,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协议、通知、相关证明性文件、证书等,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预付款于20xx年6月8日18时前到供方帐户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 月 日

钢板桩合同篇3

供方:

需方:

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需方“________”项目的钢材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钢材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

1、线材:

2、圆钢:

3、螺纹钢:

主要供货厂家为:

线材:________;

圆钢:________;

螺纹钢:________。

如遇上述厂家断档,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认可,方可改供其他钢厂产品。如无特殊情况,供方不得供应以上厂家之外钢厂的产品。

二、供方所供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即螺纹钢______标准、圆钢、线材_______标准,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抄件)。

三、计量:圆钢、螺纹钢定尺、理论计量交货;线材以出库磅码单为准。具体数量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施工单位收货人签收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价格

每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清结款项一次。以送货当月的____市当月《_____造价信息》中供应价相对应品种规格下浮_____元/吨作为结算价。如遇当月《造价信息》价格调整,则调整部分在下月结算时一并清结,不影响当月正常结算。

需方在每个结算期满及收到供方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供方付清应付款项。(第一次付款时,扣减供方1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供方无违约的需方至迟在在工程主体结顶7天内向供方无息退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由供方代运至需方工程现场,运杂费及装卸费等_____元/吨已含在单价中(发票另行开具)。

六、每月25日需方预报下月用材计划,以便供方备料。需方对所报计划实际变更不应大于±10%。如果变更数量大于±10%,则供方需另行组织采供。供方在接到需方具体送货通知后三天内将钢材送至工程现场。需方须具备必要的卸货条件并及时收验货。

七、异议处理。

关于质量异议,需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产品标准和使用标准验收和使用钢材,需方不得使用未经复检合格的钢材,否则产生后果与供方无关。如遇对钢材存有质量异议时,需方可随时向供方提出。供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48小时内先调入同规格、相应数量的双方无异议的钢材以确保工程使用。有异议钢材如经判定确为不合格产品,供方负责退或换,并承担相应的运吊费用。如果未能按约送入钢材,则每延期一天,供方赔偿______元。

关于计量异议。需方对供方所供钢材存在计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时提出(但不得拆件),供方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处理,需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结果才予签收。

八、关于违约责任

为使本合同顺利履行,双方约定:如供方延期送货,每延期一天,赔偿需方____元/吨,同时需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如需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供方所欠款项的____%的滞纳金,如需方延期付款时间超过10天的供方可停止供货,如超过30天的供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

日期:

需方:

日期:

钢板桩合同篇4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钢板桩合同篇5

承租方:

出租方:

向出租方租赁热轧钢板桩材料(以下简称:租赁物),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本合同签定地点为,详细条款如下:

一、租赁物型号规格、比重、数量、单价等

上述租赁物承租方承诺只用于承租方合同内约定的工程项目现场,保证不挪作他用,否则作违约处理。合同所定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数量按双方经办人签字的送货单、出库单为准,承租方有效签字人员(法人、法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包括林炎升的签字作为发货、收货、结算依据。

二、合同金额及补充协议的签定

合同金额暂定为81000元(大写:捌万壹仟元整),租期为90天。具体租金结算金额以实际租用天数为准。对应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如承租方追加租赁物数量超过30根(单一型号或多种型号),承租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押金比例追加缴纳押金,并签定对应的补充协议;如承租方租赁时问超出合同约定租期30天以上,需约定再签补充协议。

三、租赁期限

l、租期约定

2、具体租金起算时问为合同签定生效后,承租方提取租赁物当日,截止时间为承租方归还租赁物至出租方指定位置卸货完毕当日。租期期满时承租方必须将上述租赁物如数归还,如承租方因工程需要不能如期归还时,须按照合同约定签定补充协议。超过租期后因承租方单方面原因无法

签定补充协议的,按1000元/天收取租金,直到签定完毕补充协议。

3、自合同签定之日起承租方应在五日内提完合同约定数量租赁物,如遇特殊情况承租方无法在五日内提完所有租赁物,经出租方同意,剩余租赁物承租方应在十五日内提完。超出十五日,出租方有权自行对上述租赁物进行处置或经承租方同意自十五日后起算租金,起算租金后出租方有义务对承租方剩余租赁物予以保留。

4、本租赁合同内约定的租赁物租期不得低于三十日,低于三十日按三十日收取租金,超出三十日按实际天数收取租金。

四、提取与归还

1、提取与归还地为出租方武汉市阳逻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武钢钢板桩服务中心仓储基地或出租方指定仓库。

2、承租方提取和归还租赁物时,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及损失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提取、归还租赁物时应提前三天与出租方联系,提取、归还作业应在8时至17时内进行,并应于作业前将物流运输车辆司机姓名、电话、车牌号提供给出租方营销经理。

4、承租方提取租赁物前必须对租赁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验明确认,质量不合格或有异议时承租方有权拒提。

五、运输与装卸:

提取和归还租赁物时的运输与装卸原则上由承租方自行解决。若承租方委托出租方进行运输、装卸,费用另行协商。

六、租金的结算

1、自合同生效后租金起算日开始,租金每一个月结算一次,由出租方开具结算单,承租方收到租金结算单并于七日内确认,并在确认后七日内付清本租金款项;达到租金结算时间,如承租方未在七日内对出租方开具的结算单迸行确认,视同承租方认可本结算单,并在达到租金结算时间后十四日内付清本租金款项。否则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收取未付租金之利息。

2、承租方累计未付租金达到所缴纳押金金额1。5倍时,承租方应立即支付累计租金及租金利息款项。如未能及时支付,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或处置所有租赁物。

3、承租方累计未付租金达到所缴纳押金金额2。5倍时仍未能及时支付,则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手段收回所有租赁物,发生的额外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同时出租方有权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进行追缴欠款。

七、押金

1、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所有租赁物六十天租金作为押金,具体金额为(万肆仟元整),承租方如数缴纳押金后方可办理租赁物提取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充租费,租赁期满后扣除应付租赁物损缺赔偿金后,押金余额无息退还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缴纳押金导致提取租赁物延迟,给承租方、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八、损缺赔偿

承租方必须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在使用过程中,如因承租方造成的租赁物损坏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物如有缺少实物数量,一律按5700元/吨赔偿处理,不得用其他租赁物抵冲,或以其他借口折扣赔偿。

九、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问,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任何一方违约时,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承租方所缴纳本合同范围内押金总额等额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安全管理

1、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等。

2、提取、归还租赁物过程中,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在其仓储基地或指定仓库内的一切作业活动迸行监督管理,承租方应遵守出租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3、提取、归还租赁物过程中承租方负责租赁物、设备、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过程中的所有安全责任。

4、承租方自行组织的设备,其各种安全设施应齐全、完整、有效,并在作业前按照出租方要求进行设备报验。设备使用前,出租方有权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如存在安全隐患或证照不全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进行整改。

5、承租方进行提取、归还租赁物作业过程中应配备指挥管理人员,非指挥管理人员严禁随意指挥,指挥管理人员及设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指挥管理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对于装卸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身伤亡事故及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提取、归还租赁物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安全施工的机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进行修理,确保设各在性能良好的状态下使用。

十一、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承租方、出租方各执三份。

2、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成立,于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交付押金后生效。

承租方单位(盖章)出租方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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