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占地协议

水厂占地协议

水厂占地协议

 

甲方:

乙方:

关于       水厂占用土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 为了方便                  村民能够吃上自来水,甲方将自己占用本村的荒地无偿提供给村小组修建自来水厂。并且产权属国家所有。

2. 在修建或者水厂投入使用后,甲方永不干涉水厂的修建和水厂的运行。若反悔甲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3.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县农村供水站一份。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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