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占地协议 甲方:乙方:关于 水厂占用土地一事达成如下协议1. 为了方便 村民能够吃上自来水,甲方将自己占用本村的荒地无偿提供给村小组修建自来水厂。并且产权属国家所有。2. 在修建或者水厂投入使用后,甲方永不干涉水厂的修建和水厂的运行。若反悔甲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3.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县农村供水站一份。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