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挂靠合同多篇

建挂靠合同多篇

建挂靠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为了有效利用资源,达到双方共赢的局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和相关财务支持和票据支持。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甲方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设备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经营活动,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 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经营的需自己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证件。

第四条 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甲、乙方协商办理。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支付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为乙方开立银行资金账户和提供相关经营票据。其中甲方为乙方开立的银行账户资料为:

开户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讲上述银行账户交由乙方使用管理,同时声明该账户一切资金均为乙方自带的挂靠经营资金,所以资金收益均为乙方经营所得,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

(3)甲乙双方认同本合同为经济协作合同,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七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_________年,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挂靠合同篇2

挂靠经营合同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基于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决定将授权于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挂靠经营项目

乙方以甲方名义在新疆内与企业(或政府、个人等)签订的施工合同均属于挂靠经营项目。

第二条 挂靠经营方式

1、乙方以甲方的名义独自组建经营团队并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

2、乙方经营项目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台账,甲方无权对乙方项目经营中所有资金往来进行管理;

3、乙方向甲方交纳各项目的2%作为挂靠经营管理费。

4、乙方向甲方交纳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的安全押金

5、乙方经营项目在经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包括应纳税费)、

人事纠纷、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等,概由乙方承担;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承担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限

经双方商定,本次挂靠经营期限为12个月,自20xx年0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挂靠期满,如乙方在挂靠期内以甲方名义订立的施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应按签订的合同内容履行完,或另行与甲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 挂靠经营管理费、工程款及税票

乙方向甲方交纳项目的2%为挂靠经营管理费,无论乙方盈亏与否,乙方应按工程进度款向甲方交纳相应的管理费。挂靠经营期限间,乙方所有项目工程进度款都必须进甲方基本户,经甲方确认、核对无误,扣除管理费后全额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及资料协助乙方开具工程款发票,完税凭证交给甲方做账,乙方不再给甲方提供除工程款发票计账联、完税凭证计账联之外的任何发票。

第五条 甲方与乙方经营团队的关系

挂靠经营期间,乙方的经营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不得以甲方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保险福利等由乙方支付。乙方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伤亡时,由乙方依法给予劳动者补偿及赔偿。如果乙方经营团队人员因与甲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与甲方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时,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最后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挂靠期间各项目的挂靠经营管理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法经营,但不得参与和干预乙方的经营管理;

3、乙方在以甲方名义挂靠经营时,因经营行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纠纷的,甲方应当给予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诉讼、仲裁等文书上盖章)解决,但因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所需印章、发票及资料等;

2、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挂靠经营管理费;

4、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纪守法,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否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挂靠经营期间,因乙方经营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挂靠经营项目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

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合同终止之日,甲方不得以任何原因拒退乙方签订合同时交纳的50000元安全押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予以明确。

2、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建挂靠合同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山东盛华物业有限公司装饰工程承包方(法定责任人由伟壮)

挂靠方:法定责任人王立诚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山东盛华物业有限公司为发包方装饰工程承包方(法定责任人由伟壮)(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程序最终确定以王立诚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子公司,作为本合同规定挂靠期限内独立承接的家装工程的司挂靠方(以下简称:挂靠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挂靠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选拔经营者,并以挂靠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挂靠方二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生产者。

第二条 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 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 挂靠经营期间,子公司必须坚持原有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 挂靠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 子公司本次实行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1_年,即从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5月1日止。

第六条 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形式为:保上交挂靠费,保技术改造投资,挂靠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 子公司本次挂靠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 以“实行自负盈亏,自主经营”为原则,挂靠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工程总造价的__%

第二款 挂靠经营期间,发包方为挂靠方提供信息和技术方面和业务(含盖章,开发票等)的必要支持。

第三章 挂靠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挂靠方的权利

第八条 挂靠经营期间,挂靠个人或合伙挂靠的第一挂靠人(以下简称:第一挂靠人)为该子公司的负责人,当然总经理,享受总经理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总经理的全部权利。

第九条 挂靠在承包期间,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 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总经理及副经理级管理干部,组成子公司的领导机构,并报总公司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 有权决定子公司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 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员工。

第四款 有权改革子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 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展新的`经营业务。

第十条 挂靠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节 挂靠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挂靠方在挂靠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 对子公司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 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 应完成发包方给挂靠方下达的各项指令性计划。

第四款 应负责继续履行子公司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

第五款 自觉接受总公司和子公司员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子公司员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子公司报告工作,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款 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子公司员工收入,不断改善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挂靠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 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 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子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 有权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方向。

第三款 对子公司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工程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 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子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 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挂靠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 不得平调子公司资产。

第三款 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挂靠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 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挂靠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 挂靠方的收入

第十五条 挂靠经营者在挂靠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 挂靠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其收入子公司以分红形式结算。

第二款 发包方如认为挂靠经营者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

第三款 员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_劳字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挂靠包的收入每月月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

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挂靠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及子公司收入一次性结清,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挂靠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挂靠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挂靠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发包方造成重大损失,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挂靠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挂靠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挂靠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挂靠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挂靠期满,发包挂靠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挂靠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挂靠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挂靠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发包、挂靠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挂靠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三款 挂靠经营者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所上缴利润指标,可从总公司分管子公司财务扣除,酌情处罚3倍罚金

第二十六条 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挂靠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挂靠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挂靠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挂靠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二十七条 发包、挂靠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合伙挂靠的原定第一挂靠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挂靠人(或挂靠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后,如发包商仍实行招标挂靠经营,且挂靠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挂靠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条在挂靠过程中,子公司所出现的一切责任性事件(民事诉讼、经济纠纷、债权、债务、法律诉讼等)都由挂靠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在挂靠其间,发包方为子公司出具一名会行政监视,负责子公司财务日常运作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挂靠方代表签字,并经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__份,发包方、挂靠方和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挂靠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发包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挂靠方____

代表____(签字签章)

建挂靠合同篇4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挥甲方(管理方)的宏观调控职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甲方(管理方)经与乙方(挂靠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如乙方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要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和经营许可。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问题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允许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要自己提供相关的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建挂靠合同篇5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事宜,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揽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甲方应全力配合。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为合同价561万元的1.5%,即8.4万元,税金由乙方支付。合同增加部分也按1.5%计取。

交费办法: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管理费的50%;余下部分待竣工结算后,全部结清。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协议签订和办理工程开工手续,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为了乙方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的资料。

五、甲方有义务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乙方应当以甲方的名义成立郑州市汝河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装饰工程项目部,甲方不予派遣项目经理,项目部人员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因工程施工而涉及的质量事故、安全责任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工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等均应由乙方负担。为履行此项义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本工程所涉及到得农民工工资保障问题,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甲方账户后,扣除税金,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给乙方指定的帐户。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迟延拨付工程款的,应向乙方承担延迟拨付工程款部分2%的违约金;

2.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招投标、工程建设所需的公司资质、营业执照、加盖公司印章和授权委托书等必要资料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的计算为从乙方争取承揽工程所投入的费用;

3.未按十二条给乙方债务纠纷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便利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该次债务纠纷总额2%的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管理费,未按缴纳部分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利用为协议赋予的权利的便利,滥用甲方的品牌,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违约金20000元;

3.因违反施工规程受到行政部门处罚的,乙方除承担罚款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相当于罚款的损失;

4.未给民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而导致公司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工程结束,双方债务结清。工程结束后,乙方因施工与建设方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需要以甲方名义解决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提供方便。

十一、双方以后其他项目合作另行协商。

十二、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