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租车合同

出租车租车合同

出租车租车合同

甲方(承包人):---(身份证号:------)

乙方(现承包人):---(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将仁怀市车牌号为贵CUF609的营运出租车租给乙方运营,达成以下条款。

二、甲方与乙方以一个周为周期进行白班与夜班交替营运,租期为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每日下午16:00至次日早上4:00属夜班,白班为每日4:00至16:00,租金方式按班次计算,每班次租金为130元,大写:壹佰叁拾元。乙方必须在次月1日前将租金付清,押金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甲乙双方需按时交接班,因人为原因造成超时交接班的,责任方按照每小时12.00元支付另一方作补偿或在另一个班次扣除相应超时时间做补偿。(本合同涉及营运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交接班次时签字认定)

三、乙方在营运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如因为违章停运、违法营运等违反规定的行为造成的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相应罚款。如造成经营手续被吊销等恶劣后果,其损失乙方必须按照市场价赔偿甲方,如营运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己全部负责。

四、乙方在租车营运期间,所发生的营运违法、违规责任、交通罚款、经济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如果乙方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下一年的车辆保险上浮,乙方承担因其行为导致的上浮部分的费用。如乙方人为损坏或者发动机水温过高造成拉瓦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租车期间因违反交通法所造成的处罚及罚款由乙方负责及交纳罚款和扣分,直至合同终止日不再有违规记录,否则从押金中扣除,如肇事超出保险范围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营运期间应服 从 的相关规定,如因超员、超速、不按时参加每月的安全会议等行为造成停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若乙方在营运期间内车辆发生正常维修,两小时内不计,超过两小时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的天然气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若加汽油,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六、公司和相关部门的税费、车辆保险、二级维护、车辆正常维修(换机油、刹车片等)、洗车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政府补助的燃油补贴由甲方享有。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管理制度,车辆不得擅自转包他人使用,若乙方有事不能正常跑车,要请有资质合格的代班驾驶员进行驾驶,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车辆,押金不予退还。

八、在租车期间,乙方必须保证车辆完好无损,合同终止时必须保持车辆同起租是一样,再交给甲方,同时甲方要扣留乙方押金5000元,若一个月后没有违章甲方再返还乙方5000元押金。

九、乙方在包车外出期间若发生意外事故,一切人身安全、车辆丢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乙方在包车外出期间,如营运出现违法违规、交通事故等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一经双方签字,中途不得退包,若乙方在合同期间内要退包,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2000元。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如遇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年月 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