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经营协议书(精选多篇)

第一篇:发廊合资经营协议书

合资经营协议书(精选多篇)

《》发廊合资经营协议书 甲方:杨斌

乙方 :杨林

丙方:黄茁

经三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作经营协议:

一、 总体原则

1、 三方共同出资经营滨江国际号《》发廊。(此发廊为一楼四档、面积118平方米)

2、 三方投资比例为甲方占50%;乙、丙双方各占25%(利润分红比例按上述比例分红)。

3、 产品采购必须是甲、乙、丙三方,两方以上同时商谈、认定采购方为有效,第三方必须签字认同。

4、 甲乙丙三方按合资比例于2014年10月29日前将合资资金打入指定银行帐号(即甲方10万元,乙丙两方各5万元),此款为该店装修、设备、产品、转让、广告及其它所需启动资金,如不够三方按比例补充,多余则按比例退还各方。此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挪用者按每天挪款总数上升10%退还。此款每天结算并需三方签字认同生效。装修采购支出时,需两方以上在场方能认同。

5、 甲乙丙三方任何家属、亲属均不能参与该店的经营和管理。

6、 甲乙丙三方合资经营期无限。在发生不可抗拒的情况下自动终止协议,如自然灾害、经济危机、战争等。

7、 甲乙丙三方在合作期内不得撤资和转让。

8、 甲乙丙三方在今后发展过程中原则上是按上述合资比例投资再发展,如有特殊情况三方协商解决,并按协商后的投资比例再决定投资。

9、 合资后前六个月,甲乙丙三方不分利润,第七个月按比例分清全部利润。以后每三个月分红一次,以此类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分或推迟分红,如发生上述问题,则每天按应分利润的10%赔付乙丙两方。

10、 甲乙丙任意一方无权单方支取、挪用该店资金,如发现则每天按支取、挪用资金的10%赔偿另外两方。

11、 如该店今后需装修、增添设备等突发事件,甲乙丙三方均按合资比例投入,不投资者按自动放弃合资处理,合资金不退。

二、 甲方义务及权利

1、 负责该店所有经营、策划、采购。

2、 负责店外所有事务。如工商、税务、消防、卫生、城监、劳动、广告宣传等部门。

3、 负责该店财务管理权(含收银入库),应做到每天帐钱两清。负责财务最终监督、检查、签字认同权。

4、 甲方为经营方负责人(职务为经理),有最终决策权。

5、 按时分配各自利润。

6、 不得报销个人费(含交通、通讯)。

7、 及时处理该店一切事务,如无故推辞而产生问题应承担责任。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应单方赔偿。

三、 乙方义务及权利

1、 负责店内所有技术问题(含员工培训,每月不低于15天)。

2、 有采购监督权(含产品、设备、日常消耗及损耗等)。

3、 有对财务的监督权(所有开支);有签字权(两方以上认同生效)。

4、 乙方为该店技术负责人,职务为技术总监,有技术培训学习的最终决策权。

5、 应按时分得利润,因故可以要求赔偿。

6、 不得报销个人费(含交通、通讯)。

7、 乙方参与本店发型师工作,并按店内员工正常制度提成。因故当月请假7天以上不参与当月利润分配(不论原因)。

四、 丙方义务及权利

1、 负责店内所有服务流程和日常管理问题。

2、 有采购监督权(含产品、设备、日常消耗及损耗等)。

3、 有对财务的监督权(所有开支);有签字权(两方以上认同生效)。

4、 丙方为该店内负责人,职务为店长,有店内问题最终决策权。

5、 应按时分得利润,因故可以要求赔偿。

6、 不得报销个人费(含交通、通讯)。

7、 丙方参与本店发型师工作,并按店内员工正常制度提成。因故当月请假7天以上不参与当月利润分配(不论原因)。

以上协议如有不尽事宜叁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则通过法院裁定解决。 以上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盖章盖章盖章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第二篇:合资经营协议书

合资经营协议书

订立协议合伙人、、,三同志就合资经营项目事宜,在相互尊重、真诚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项共同协议如下:

一、合资经营项目名称、驻地

合伙人合资经营的公司名称,公司驻地在。

二、合资经营公司股本总额分配及注册资金组成

1、合资经营的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小写:¥元),其中同志出资壹仟捌佰万元整(小写:¥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同志出资整(小写:¥元),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合资经营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小写:¥元),注册资金由各合伙人按上述所占股本比例注入现金。

3、合资经营期间因公司扩大经营项目,需要追加资金投入时,各合伙人应按前述所占股本总额的比例,及时足额注入资金,以保证所投资经营项目的正常运转。

三、合伙人在合资经营公司中的权、责、利的划分

1、合伙人同志因所投资金占公司总股本的%,应担任公司董事长,是合资经营公司的最高决策人,代表公司股东及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有效监督,是公司重大 - 1 -

投资决策的最终决定者。

2、合伙人同志因所投资金占公司总股本的%,故由同志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3、合伙人之间应本着“相互尊重、真诚守信、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合作原则,在进行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决策上,充分沟通协商,取得共识后再实施,以免造成决策失误,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因个人擅自决策而造成公司经营重大损失的(损失金额在人民币壹万元以上),由擅自决策人承担经济损失责任。

4、合伙人将按各自在公司总股本所占股权比例,享受公司经营盈利的分配和承担公司经营亏损的补偿。

四、合资经营公司近期开发目标和远期规划

1、合资经营公司近期将与

开发项目,开发时间约为年。

2、合资经营公司在抓紧、抓好近期开发建设项目的同时,将根据各方面条件,有选择性地开发建设具有重大盈利价值的新项目。

五、合资经营期限

合伙人一致同意双方在合作经营愉快的前提下,合资经营期限为年(二○一○年月至二○一年月止)。

六、其他事项议定

1、合伙人同意在合资经营公司正常运行后,各自推荐股东进入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由5位股东组成,其中同志可推荐位股东,其中同志推荐位股东进入董事会任董事,除同志担任董事长外,可从其他董事中选举产生1名副董事长,协助公司总经理开展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2、合伙人同意在合资经营公司正式营运一年后,择时召开股东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要内容是向股东报告公司主发展前景和公司管理及经营的成果情况,以取得各股东对公司的认同和支持。

3、合资经营公司为公司聘请的高层管理人员,经董事会同意后,由董事长签字任命,其他职员的雇佣由总经理签字认可。合伙人均应本着从企业需要出发,任人为贤,选择能人来帮助经营管理公司,为实现公司的终极目标而发挥大家的才智,坚决杜绝“认人为亲,拉帮结派”的用人陋规。

4、合伙人应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公司。公司任何职员不得有超越公司规章制度许可范围的行为发生,否则将追究违规违纪者的相关责任。

七、合资经营公司的终止及财产、帐务的处理

1、当合伙人因某些客观因素影响需提前终止合伙关系时,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处事原则,友好地处理公司的善后事宜。

2、公司结束经营时,合伙人应遵照公司章程规定,各自按所占总股本比例划分剩余财产,如有未处理帐务,应先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财产分割。

3、待公司一切帐务、财产处理分割完毕后,合伙人双方再签订解除合资经营关系的协议书,以示公司善后结束。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书的有效组成部分。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终止时失效。

合伙人(签字):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合资经营协议书1

合资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延吉市建设混凝土搅拌站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和双方的利益,特签订协议。

一、 项目名称: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二、 项目地址、投资额、投资方式:

地址:

总投资:2014万人民币

投资方式:中外合资

三、 经营年限:二十年(2014年-2014年)

四、 双方责任

建设项目及存继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商办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制定的各项规定的各项规定。

甲方责任:

1.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合资企业寻找所需的工程用地,并负责

项目的立项、审批、工商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的办理。

2. 负责提供临时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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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负责联系商砼用户,提供产品销路,并实现每年销售额的逐

步增加。

4. 甲方自己使用商砼时,原则上使用现金支付,若资金紧张时,

50%的商品混凝土货款可以用房屋资产顶账,房屋价格按市场评估价的90%计算。

5. 负责除韩方主要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安排。

乙方责任:

1. 按照项目要求,负责投资混凝土搅拌站设备,资金的筹措,

预计500万元人名币。

2. 根据项目配套要求,负责购买2台泵车和10辆罐车的费用,

泵车和罐车在中国境内购买。

3. 负责工程用地的购置,合资企业经营所需办公用房及设备的

购置。

4. 负责办公用车辆的购置,也可从韩国直接购置。

5. 负责筹集项目运行期间所需的流动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商

务部门批准后15天内,流动资金必须到位。

五、 双方所占股份

1.乙方出资2014万元人名币,占80%的股份,甲方以无形资产(吉林天宇品牌)投资入股,占20%的股份。税后利润按此股份比例进行分成。

2.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五(5)名成员组成,乙方占三(3)名,甲方各占二(2)

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七、法律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2.若在项目运行中,双方产生纠纷,应有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行,可移交当地法律部门进行处理。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作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所做补充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第四篇:终止合资经营协议书

_________市_________厂(简称甲方)和_________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_________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_____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_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缩小_________厂规模后,至_____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双方协议,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_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_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_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_________港元:等于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_____元,乙方占_________元。

2._________厂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51%,乙方按49%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_________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45天内通过_________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即告全面结束,_________厂一切财产权归甲方所有,_________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参照省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的精神,在_________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_________元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以应列入_________厂亏损处理。

(三)乙方原寄放在_____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5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满腔热忱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

_________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_________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_________牌:_____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_____厂负担。

_________牌:_____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_________牌:_____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_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_________厂财务结算,出具_________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_________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五篇:终止合资经营协议书

深圳市____厂(简称甲方)和香港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xx机械金属结构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发(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办(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缩小____厂规模后,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有双方协议,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 对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 ____万港元;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万元,乙方占____万元。

2.____厂由____年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____%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xx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____天内通过深圳中国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也即告全面结束,____厂一切财产相如甲公所有,xx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 参照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第16条精神,在xxx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支应列入____厂亏损处理。

(三) 乙方原寄放在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派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xx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xx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粤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厂负担。

粤深牌: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粤深牌: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港牌:bg ____ 立即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xx厂财务结算,出具xx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xxx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市________厂代表乙方:________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见证单位:深圳市________业公司代表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代表

外贸业务单位:深圳市________进出口公司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