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商投资协议书

第一篇:投资商投资协议书

投资商投资协议书

为规范股份企业行为 , 保护股份企业及其投资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法》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全体投资商同意订立如下投资协议。

第一条 股份企业的名称和经营饭店地点:

股份企业的名称:xx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的名称:xx饭店

经营饭店地址:x县xx路;

第二条 投资目的和股份企业的经营范围:

投资目的:投资商应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营范围:xx饭店

第三条 股份企业的经营期限:无期限。

第四条 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的姓名及其住所:

企业法人代表: xxx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家庭地址:xx组 xx 号

企业投资商: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

第五条 投资期限,自 xxxx 年 x 月 x 日起,至 xxxx 年 x 月 x日止,共 3 年。

第六条 投资商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投资商姓名:投资金额: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式:货币

各投资商应在本股份企业设立登记前缴付所认缴的投资额。

第七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利润分配:股份企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后利润应当提取法定的“三金”,余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商;

亏损分担: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商按投资比例承担,投资商对股份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八条 股份企业事务的执行

1 、各合伙人对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股份企业事务,而投资商不再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情况。

2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股份企业。

3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投资商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股份企业所有者,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股份所有者承担。

4 、投资商为了解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5 、投资商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股份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 、投资商不得同本股份企业进行交易。(经股份所有者同意除外)

7 、投资商不得从事损害本股份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入股与退股:

入 股

新投资商投资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投资商投资协议;

订立投资协议时,企业法人代表应当向新投资商告知原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 、入股的新投资商与原投资商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股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入股的新投资商对入股前股份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 股

股份企业在存续期间,投资商转让其在股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由企业法人代表购进股份,然后再市面上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商可以退伙:

1 、投资商投资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退股;

3 、发生投资商难以继续参加股份企业的事由;

4 、其他投资商严重违反股份协议约定的义务;

投资商在不给股份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投资商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的股份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股的投资商财产份额。

投资商退股的,股份企业财产少于股份企业债务的,退股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条 股份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股份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股份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决票权过百分之 80 同意,可以自股份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有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清算;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股份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投资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股份企业造成损失;执行股份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2 、投资商擅自退股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 、投资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股份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投资商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企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股份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投资商和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股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各执一份。

四、本股份协议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和投资商签名后生效。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 盖章 ) :投资商签字:

签约时间:

xxxx 年 x 月 x日xxxx年 x 月 x 日

第二篇:投资商投资协议书

投资商投资协议书

为规范股份企业行为 , 保护股份企业及其投资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企业法》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原则,全体投资商同意订立如下投资协议。

第一条 股份企业的名称和经营饭店地点:

股份企业的名称:xx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项目的名称:xx饭店

经营饭店地址:x县乌江路;

第二条 投资目的和股份企业的经营范围:

投资目的:投资商应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努力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营范围:xx饭店

第三条 股份企业的经营期限:无期限。

第四条 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的姓名及其住所:

企业法人代表: 黄x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x 家庭地址:x头组 14 号

企业投资商: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第五条 投资期限,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 月 1 日止,共 3 年。

第六条 投资商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投资商姓名: 投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 投资方式:货币

各投资商应在本股份企业设立登记前缴付所认缴的投资额。

第七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利润分配:股份企业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税后利润应当提取法定的“三金”,余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给投资商;

亏损分担: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债务,投资商按投资比例承担,投资商对股份企业亏损或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八条 股份企业事务的执行

1 、各合伙人对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执行股份企业事务,而投资商不再执行股份企业事务,但有权监督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情况。

2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股份企业。

3 、执行股份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投资商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股份企业所有者,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股份所有者承担。

4 、投资商为了解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

5 、投资商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股份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6 、投资商不得同本股份企业进行交易。(经股份所有者同意除外)

7 、投资商不得从事损害本股份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入股与退股:

入 股

新投资商投资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投资商投资协议;

订立投资协议时,企业法人代表应当向新投资商告知原股份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 、入股的新投资商与原投资商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股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 、入股的新投资商对入股前股份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退 股

股份企业在存续期间,投资商转让其在股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由企业法人代表购进股份,然后再市面上发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商可以退伙:

1 、投资商投资协议约定的退股事由出现;

2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退股;

3 、发生投资商难以继续参加股份企业的事由;

4 、其他投资商严重违反股份协议约定的义务;

投资商在不给股份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股,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投资商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股人按照退股时的股份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股的投资商财产份额。

投资商退股的,股份企业财产少于股份企业债务的,退股人应按约定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条 股份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股份企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解散;

股份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决票权过百分之 80 同意,可以自股份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有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清算;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股份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投资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股份企业造成损失;执行股份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2 、投资商擅自退股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3 、投资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的,给股份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投资商争议的解决方式:

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企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补充股份协议。本协议未规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投资商和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股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企业法人代表和投资商各执一份。

四、本股份协议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和投资商签名后生效。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 盖章 ) : 投资商签字:

签约时间: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第三篇:投资协议书

投资合作协议书

投资人:聂**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投资人:店名

法定负责人:李**住址:身份证号码:

“店名”于2014年月日开店,为“对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合作协议条款(包括双方共识)如下:

1, 组建饮食店;“”决定在 广东 省 中山 市 东升 镇成立。 2, 投资方式:本店投资总金额为万元(详细见附件),资金采取净现金注册方式,其中聂晓辉投资额为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李惠娟投资额为()万元占总投资额的%。本店由店主李惠娟负责经营管理。 3, 分红方式:本店视经营情况,暂定投资成本收回期限为年(从年月___ 日开始至年月日)分季收回。在经营期间店主李惠娟每季度需交一份“店名”的季度报表给聂晓辉参阅,报表内容至少包括:销售明细表、费用明细表、利润表,若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质疑的,有权查阅帐簿。在成本收回期期间产生利润,经双方确认无误可对净利润按季度进行分配,分配比例如下:

注:如在经营期间聂晓辉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收回投资成本,聂晓辉有权 收回全部投资额。

本协议一式两份,需经双方签名盖章确定,自设立之日起生效。

200年月日200年月日1

第四篇:投资协议书

甲方:(投资人)

乙方:(操作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元委托乙方进行投资,获取收益。

二、权利和义务

甲方必须把投资资金以及相关资料证明交给乙方,供其进行投资操作;甲方有权查询投资操作情况,但不得干涉投资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况,不得随意抽撤资金,不允许自行进行投资操作,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有甲方负责。

乙方对甲方账户全权管理,精心运作,自主操作并承担操作风险;对甲方账户资金有保本的责任,即在协议到期日,若甲方帐户资金低于其存入本金时,差额部分由乙方补齐。

三、结算方式

投资期限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以协议到期截止日为结算日,计算收益情况;以甲方帐户资金总额减去帐户本金后的收益为净收益;净收益有盈利时由双方按 : 的比例分配,净收益出现亏损时,其亏损部分由乙方补齐;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一切损失。

甲方未依照本协定的规定提交出资额,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未依照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按出资额的百分之 每月缴付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而依法被终止;

出现不可预测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运作,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本协议由乙方终止后,乙方对甲方理财资金不享有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由于甲方的原因须终止协议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财赢利和不承担亏损;

如达到终止条件的,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相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除进入诉讼程序的部分外,本协议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

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五篇:投资协议书

投资协议书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良好意愿,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xxxx的有关事项,达成投资协议如下:

一、项目名称拟定为

xxxxxx

二、 经营范围

钢材、五金、机电、机械、汽车农机配件、有色金属、特种材料,建材等批发与零售;物流,仓储;房屋租凭、销售。

三、 项目占地

项目占地面积约xxxx亩。

四、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xxx元人民币。

五、 供地方式及土地价格

1、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建设xxxxx。

2、土地性质:商业用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

3、土地价格:项目所占全部土地出让协议价控制在人民币16万元/亩如果摘牌价和协议价一致,乙方按摘牌价上交土地出让金。高于协议价部分,市财政全额奖励给乙方,用于该项目基础设施建设。

4、土地出让形式:挂牌出让。

正式协议签订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协议约定价格总额的20%作为项目启动金,摘牌后,抵顶土地出让金。甲方摘牌后二个月内交地。

六、 规划与建设

乙方规划设计图经甲方委员会评审合格后,进行施工建设。甲方在土地摘牌后,二个月内办齐土地证及施工手续,手续办理期间,不影响乙方施工。

七、 优惠政策

1、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xxxxxx引资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项发【2014】6号)第十五条办理。即: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商贸物流企业,连续三年按其贡献地方财力的30%奖励给投资者。

2、乙方根据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由甲方负责按照有关人才引进的优惠

政策执行。

3、入驻市场的商户子女入学享有本地公民子女同等权利与待遇。

4、xxxxx内城市规划道路,应由甲方出资,乙方采用bt方式参与道路建设。

5、对于入驻物流园的客户的优惠政策,市政府参照外地方优惠政策,结合项城实际,由市政府另行研究制定。

6、经有关部门审计,达到协议中规定的额度后,兑现优惠政策。

八、 甲乙双方权利和责任

甲方 :

1、将议定地块的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

2、提供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及项目建设标准,负责将乙方投资项目定性为“重大投资项目”,并保证乙方享有当地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的待遇。

3、牵头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专门组织一套班子,负责项目报批、土地征用、规划设

计、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以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4、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负责交付用地规划红线图给乙方进行勘探、规划设计,乙方在规划设计图报甲方审定通过后可正式开工建设。

5、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在四个月内办理好土地相关手续,土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不影响乙方项目的建设。

6、全程服务。负责水、电、路、讯、电视、天然气、宽带等“七通”到位,协调乙方项目的建设。

7、同意乙方在项城市辖区内依照规划自建大型广告牌和项目索引指示牌,除补偿群众损失外,免收相关费用。本项目周边的广告(含周边道路电杆上的广告)由乙方自建,免收相关费用,并协调电视台、报社等做好本项目的宣传工作。

8、甲方负责协调对县城内现有分散的钢材、五金、机电、机械、汽车配件、有色金属、特种材料等乙方投资项目经营范围内的经销商铺逐步步取缔,集中引导进入乙方市场经营。 乙方:

1、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法律规定的账务制度和纳税申报制度,并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在项城市缴纳相关费用。

2、该项目的规划设计,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服从甲方统一规划,按控制标准建设,先设计好平面布置图和效果图,经甲方审定批准后方可进行设计、施工。

3、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服从甲方关于建设规范、工程进度、市容、环境、安全、消防等的统一规划与布局。

4、乙方在确定的建设周期内确保市场建成营业,市场建设周期不得超过贰年。

5、协议签订后乙方在两月内完成规划。在交付土地使用权,甲方办理好乙方建设所需手续后,三月内开工建设(若因地地产生的矛盾或手续问题造成的停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年内乙方确保商业部分主体完工,二年内投入使用。

九、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背本协议条款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十、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因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重大政策变化而导致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将予以相应变更或终止。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示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单项协议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友协商。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