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租赁协议书【多篇】

办公楼租赁协议书【多篇】

办公楼租赁合同协议 篇一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写字楼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条写字楼的位置和面积

乙方租赁甲方合法拥有的位于的,作为之用,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乙方租用的建筑面积按广州市房管局的有关规定计算,乙方租用场地的具体位置见附件1,租用场地装修及设备见附件2。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的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从甲方交付楼宇给乙方进场装修之日起计。

2、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

3、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合同为准。

4、如本协议规定的租赁期限未满,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在结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并赔偿乙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后,甲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无息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

5、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如数无息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并赔偿甲方相当于解除合同时月租的两个月租金,乙方应同意解除合同,并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电费等应缴费用,并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附件2所列设备(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交还甲方。

第三条租金和租赁保证金

1、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乙方承租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楼宇的租金为每月元人民币,大写:(乙方内部卫生、保安、水电、电话、消防、空调等费用由乙方自理)。该租赁场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变;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升%,即月租为人民币元(大写:);租期超过五年的,从第六年起甲乙双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为%。

2、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天内向甲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计元人民币作为定金,该定金日后将抵作乙方应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须于进场装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为两个月租金总额共计人民币元。以后因租金升幅所产生的租赁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如乙方无违约,在租赁期满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如数无息退还乙方。

3、甲方保证除国家、政府部门及本合同规定的费用外,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

4、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当月租金。

5、租金缴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缴付的费用后,应向乙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

第四条物业管理和管理费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对该场地外部的保安、卫生、绿化、秩序、消防、清洁及水电的供应进行管理,而该场地内部上述事项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排污费等应缴费用并承担相应分担费用。

2、管理费以建筑面积计算,管理费暂定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币,乙方承租该场地每月应缴的管理费为元/月(大写:)。日后管理公司将视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管理费的交付方式、时间依管理公司的规定。

3、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向管理公司支付有关本场地的物业管理保证金,金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即人民币元。物业管理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无欠费的情况下,管理公司全数无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管理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在变动后十天内予以补足。

第五条免租期及装修

1、本合同从甲方交付场地之日为起租期日,开始计算租期,起租期最初个月为免租期,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场地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交管理费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乙方须于免租期届满后,开始向甲方缴交租金。

2、乙方自费装修该场地,包括该场地的隔墙。在乙方装修该场地时,必须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向管理公司交纳装修押金元人民币(大写:)。如有涉及水、电、煤气、消防、通信、保安系统、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迁移以及其他固定设施的加建、更改,必须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监管。管理公司应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关规则要求完成装修后个工作日内将装修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须报请管理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审验,以确定装修工程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有效证件送甲方存查。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规定按期如数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有权委派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数收取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权利。

3、甲方有在乙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拥有出租本合同标的的合法权利,并保证乙方拥有合法使用标的不受任何影响的权利。

2、乙方进场装修期间,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水电费按规定收取由乙方承担)。

3、提供附件2中列明的有关设备。

4、负责对租赁场地作定期安全检查。

5、从开始计租之日起,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赁给乙方租赁场地本身的质量,需要维修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维修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依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所租赁场地的权利。

2、乙方有在甲方违约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置的权利。

3、乙方有在所租赁的范围内,在符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规定的前提下,安装本公司招牌(广告式招牌)的权利。

4、乙方有权按照第五条第2点的规定在所租赁场地增设中央空调及安装空调室外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乙方的义务:

1、租赁期内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水电分摊费、停车费等。

2、保证不改变租赁场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按照国家批准的业务范围合法经营业务,不得将所租赁的场地用于合法经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租赁场地使用,不得对租赁场地设定抵押。

4、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所租赁的场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赁场地或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5、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租赁场地危破维修,需乙方临时搬迁时,甲方与乙方签定回迁协议,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6、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租赁场地结构或者墙内的设备和装修(包括室内的门窗及嵌墙的固定装饰),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购的空调机),甲方并不予补偿。

7、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如发现有损坏租赁场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关设备的,则在乙方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租赁期届满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将保持原状的场地和设备交还甲方(正常耗损及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拆除的情况除外)。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缴付应缴费,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按应缴未缴额每日%收取违约金。如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连续个月未能缴足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无论乙方是否已收到书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赁场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设备,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没收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及管理保证金。如此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乙方擅自改变所租赁场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转租、换房使用、设定抵押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乙方并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4、如甲方延迟向乙方交付租赁场地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如甲方负责的消防、供电、给排水系统到计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使用,则免收乙方当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交付使用时间超过一个月,则一个月后每超过一天甲方免收乙方当日租金。

6、在对方没有可导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违约行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征得对方的同意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八条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变更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本合同标的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甲方应当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在租赁期间内发生的所有权变动不影响本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十条合同终止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应在租赁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保证金、管理保证金如数(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费等违约行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偿。

租赁期届满,乙方须清理租用的场地,交还所有钥匙,并保证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完好无缺(正常损耗则属例外)。甲方对乙方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应按规定各自承担税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3、电费按电表计收,商业用水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公用水电按实际进行分摊。

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代表: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办公楼租赁合同协议 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区路的办公楼一层(租用面积为平方米),进行物业管理。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协议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________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房屋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水、暖、电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具有法律保护权。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办公楼房屋租赁服务协议 篇三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  商业广场 座 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 商业广场(商场) 座 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

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租期

租期自年月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

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

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

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租金

3.1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年月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年月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

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 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租金。

3.2.2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

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物业管理费

4.1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

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

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   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

4.2.3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

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    元。

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

租赁期内前   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   部,上网专线    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    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    元/条。

6.3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    元,共计人民币 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    元/条,共计人民币   元。

6.4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保证金

7.1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2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3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保证金的扣除

7.4.1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

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

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

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

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

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  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33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续租

10.1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  日内提出。

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

租期终止日前   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进场移交

11.1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   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

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

延期超过   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   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商铺的使用

12.1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

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

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

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

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离店

13.1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

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

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

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

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

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

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

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

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提前解除

16.1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

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16.2.1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

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三十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

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

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8.2.1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

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办公楼房屋租赁服务协议 篇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协议,以资信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附属物: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年,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__________元,按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第一次付款__________元,在之前付清第二次付款__________元,在之前付清,依次类推。

四、租房押金:__________元,到期结算后归还。

五、违约责任:自合同签订后既产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如发生违背情况,违约方应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元,并按实结算房租。

六、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设施,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否则按价赔偿,

2、水电、闭路,宽带、电话及卫生费由使用人承担。

3、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供非法用途,外来人员居住必须主动办理暂住户口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并承担违约责任。

4、租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甲乙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作违约。

6、乙方如不按时交付租金、水电费、电话费等应付费用,甲方有权单位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有权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7、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

8、合同签字生效,视作中介成功。中介方合法取得佣金,日后双方发生变故,中介佣金不作退回。

9、电度,水度,煤气立方。

10、补充。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办公楼房屋租赁服务协议 篇五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淮北市淮海路225号,名称为淮北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爱心超市。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甲方有权出租该房屋的有效证明文件,并告知该房屋未设定抵押。乙方在交接该房屋前,对该房屋权属和安全使用条件已有足够了解,确信可以承租。

第二条 租赁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以帮扶困难职工为目的的日常生活用品的采购、销售、管理。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20xx年11月 日——20xx年11月 日, 共计三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基本条件和要求

1、乙方须具备超市经营运作资质和实力,并有相关经营经验。 2、乙方要把扶贫帮困作为经营理念,具有为社会奉献爱心的品质。

3、乙方经营信誉好,在经营历史上无不良记录。

4、爱心超市的商品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由乙方负责采购、销售、管理,货源须是正规渠道提供,保证商品的质量。

5、乙方销售价格以低于市场价销售。

6、非商品类根据市总调查困难职工的需求,由甲方负责筹集,定期向乙方移交,困难职工凭票免费签字领取。

7、乙方做好非商品类物资的登记、储存、消毒、发放、统计等工作。

8、困难职工凭市总发放的特困证购物。乙方每月向帮扶中心提供困难职工购物和超市让利情况。

9、乙方必须使用“淮北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爱心超市”的名称,接受甲方的领导。

第五条 房屋租赁和水电使用保证金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向甲方交房屋、水、电保证金---------元(大写:------)。

(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结算:

1、乙方退回的房屋无损坏,且不欠水电费,甲方应将保障金本金退给乙方,利息不计算。

2、若房屋被人为损坏,或欠水电费,甲方应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足额补缴;如保证金有结余,甲方应退回本金,利息不计。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工商管理费用、税收、水费、电费等费用。凡属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水费、电费(按表计算)等费用,乙方应在收款收据开出后五日内足额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在收到乙方交齐的房屋租金后的----个工作日内应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件1)、《消防设施移交书》(附件2)、《消防目标责任书》(附件3)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自交付之日起,乙方对该房屋内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负全责。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 / □ 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 / □乙方放弃收回 / □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八条 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与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有自然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和增设的它物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出现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如需装修、改造或增设室外设施,须经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有关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时不得污染、改变、损毁房屋内外结构、墙体和附属设施。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给甲方。

(五)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因第三方原因(如停水、停电和治安事件)造成乙方损失,以乙方处理为主,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给予协助。

(七)乙方不能违反消防规定使用消防通道或其他消防、配电专用空间,不能占用公用部分,否则,应无条件拆除;不听劝阻又拒不拆除的,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如需装修改造,须将书面装修方案报经甲方、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及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房屋内外结构。否则,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强行制止,不听劝告强行施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四款执行;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因本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经营性广告设置

甲方为乙方指定广告(包括牌匾、实物等)尺寸:_____________和摆放位置: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免费摆放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及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施工时应服从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安排,不得破坏楼面。

第十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乙方的社会责任

乙方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和本地有关政策、法规(含计划生育),执行国家和工会大厦有关消防、治安综合治理等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消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门前卫生、秩序、美化等三包工作。否则,应对发生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所有权和出租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所有权人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甲方出租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出租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乙方提供-------作为担保人。如发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战争、地震、风灾、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3、因公共突发事件需要,该房屋被政府紧急征用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在提交法律程序解决前,可以采取停止水电供应或封门等措施,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和影响房屋外观的;

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合同到期未经甲方同意拒不退出所租用房屋的。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具有多项情形的,违约金比例加倍。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具有多项情形的,违约金比例加倍。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影响房屋外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和友好的态度协商处理,不得有过激行为,不得诋毁对方的名誉和进行人身攻击。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一方有权依法向淮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应服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壹式叁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担保方执壹份。复印件不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时有附件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