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一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主要是信誉及资

三、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四、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五、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八、财务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4、及时督促业务员回收款项,年内回款率达到90%以上的,给予适当奖励。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篇二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合同档案管理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以工程、销售项目为中心的资料总和,其构成包括招标文件、应标文件、技术方案、合同文本、二次设计方案、工程会议记要、竣工资料等。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管理实行网络管理体系,由公司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办公室应分别建立建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体系,并确定一名网络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

三、合同档案管理的移交

1、公司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办公室存档。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档案移交清册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为完成交接手续。

四、合同文档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年代结合项目性质进行分类编号。

2、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办公室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

4、办公室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档案检索工具,以有效地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5、各部门员工可在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到办公室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在办公室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6、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要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文档的安全

7、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8、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合同台账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合同台账、档案管理制度

台账管理

第一条为保证合同台账资料完整、统一,规范企业各类合同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关法务部备案。

第三条合同管理人员为签订合同的联系人和法务联络员,负责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管理的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五条合同台账采用表格式,一份合同填写一张表格,建立一份档案。

第六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八条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九条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由法务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文档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档案是公司在业务经营中形成的各种协议、合同文本(不包含劳动合同)。

二、合同档案管理原则

1、合同档案实行公司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完全和有效利用。

2、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整理、保管公司所有合同文档,并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

3、需以公司名义订立各种履约性质的协议、文件的部门,为合同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根据合同项目需要指定承办人,试用期内员工非经总经办允许不得作承办人。

三、合同文档的管理办法

1、合同文档以部门名称结合签署日期年月份进行分类编号。

2、合同编号规则:承办部门名称首字母-合同签署年、月份(六位)-顺序号(三位)。示例:TGB-201102-001(推广部2011年2月份第1号合同)

3、合同管理实行承办部门与相关部门审查会签相结合的制度,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全过程负全部责任。承办部门主管为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总经办和审查会签部门对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各相关部门和总经办依其职能对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全过程进行监察、审计。

5、公司内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出要约,作出承诺,签订合同或具有履约性质的书面文件。

6、合同承办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账,实行履行跟踪报告责任制,合同履行及原始资料必须由财务部保管,承办部门只留存影印件。

7、保存的合同文档每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超过两年以上(包含本数)的已履行完毕的合同协议,由财务部甄别并予以归案。

8、财务部要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统计工作,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编制合同统计清单,以有效开展合同文档的查询、利用工作。

9、各部门员工可在财务部查阅合同文档,确因工作需要须借出查阅,须进行登记,方可在财务部办理相关借阅手续,以影印件借出。合同原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借。

10、合同文档的保存条件有防火、防潮、防有害生物等措施,以确保合同

文档的安全。

11、借阅人不得涂改、伪造、撕毁合同档案材料,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2、合同文档的密级为机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合同对外公开,违者视情节予以处罚。

13、已签署的合同应明确支付方式及付款时间,并交予财务部及时催款。

四、合同文档的移交

1、各部门在正式签署合同后,须在一周内将合同正本原件移交财务部存档。

2、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

变。

3、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宁夏友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7日

合同台账登记管理办法 篇四

合同台账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

一、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

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

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 组织和职责

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具体实施

第六条登记模式

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

一、合同总账登记

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

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三)合同实质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

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十一条资料补充

各承办部门的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或资料不全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

第十二条合同登记编号规则和移交

本办法所涉及的合同文档以《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规定的办法进行分类编号。

移交的合同文档必须注明合同编号并保证齐全、完整,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倘若合同发生变更,则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合同文档移交时,必须编制合同移交清单并当面清点。以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完成交接手续。

第十三条本规则作为《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的支持文件。

第十四条本办法发布后提交审查的合同一律适用本办法。

第十五条各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增加有关表格和完善内容,如不适用,请将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十六条 支持文件:《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实施细则

本制度的未尽事宜,由各部门补充,提请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解释 修改 废除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法务部,修改、废除权属公司董事长办公会。第十九条实施时间: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和细化合同台账资料,规范企业各类合同台账的管理,根据《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办法建立合同台账,按照“一合同、两表格、一编号”的原则进行整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除特别指明外,适用于:一、宏信(郑州)置业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宏信(郑州)有限公司合同分类编号规则》所涉管理业务范围内的合同;二、公司或者公司指定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提交法务部审查的合同。

第四条定义各承办部门所确定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合同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和职责一、各承办部门是本制度的主导部门,负责确定人员,负责合同文档管理,负责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有效利用性。

二、公司法务部门负责在该过程中,协助各承办部门对合同登记台账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具体实施

第六条登记模式合同台账采用总分帐的表格式管理,所有合同建立总账、各承办人建立分账,每份合同都要填写建立档案,填写表格。

第七条总分台账的具体登记主体一、合同总账登记1、开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管理登记; 2、新星建筑公司由本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园红木、万兴珠宝由本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总经理助理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本中心工程服务部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登记管理。

二、部门、项目台账管理1、开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总工程师登记管理; 2、新星建筑公司分别由本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登记管理; 3、商都公司、满圆红木、万兴珠宝由各部门经理登记管理; 4、物业公司由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或项目主任负责登记管理; 5、财务中心由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6、行政中心由本中心各部门经理负责登记管理。

第八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签约方名称;

(三)合同实质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承办部门、承办人;

(六)合同签订时间;

(七)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合同相对方报价单、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验收单、验收报告、分批分期履行情况记录、合同履行结算单等。

6、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条登记时间各部门的登记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