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合同多篇

居间人合同多篇

居间人合同篇1

甲 方:

乙 方:

双方代表经协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金融机构或个人联系和安排约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周转及消费或装修,乙方同意

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材料;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或个人审批同意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即视为成功;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须承担的费用:1.利息(详见甲方与出借方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2.评估费、公证费、融资费、监管费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评估公司、公证处、出借方、担保贷款合同公司问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3.定金 元;4.居间服务费 元,甲方须在出借方审批成功,在房管局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砰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贷款总

额的居问费支付到乙方(定金冲抵居间费用)。

五、违约责任: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2.出借方贷款审批完毕后在房管局办理他项权证后,甲方保证支付全部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帐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金融机构及个人贷款条件造成无法贷款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每笔贷款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办成收取 元劳务费,每份评估报告收取二百元手续费(由计估公司收取),其余额费用全部退还。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贷款居间合同

甲 方:

乙 方:

居间人合同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居间人: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或者(大写)_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居间人合同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贷款项目"目前享有贷款的需求,乙方享有充分的贷款方(具有合法发放贷款资格的机构,下同)资源,甲方为获得贷款方的贷款支持,特委托乙方就其拟"贷款项目"进行分析匹配判断,寻求优越的贷款方,向甲方"贷款项目"发放贷款,并积极促成甲方"贷款项目"获得贷款方的贷款。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于 年 月 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其拟"贷款项目"进行分析匹配判断,寻求优越的贷款方,向甲方"贷款项目"发放贷款,并积极促成甲方"贷款项作者:

目"获得贷款方的贷款。具体借贷金额以贷款方评估审批后确定的数额为准。

二、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甲方委托事项。

2、根据贷款方的贷款要求,向贷款方提供甲方贷款资料。

3、积极促成甲方"贷款项目"的贷款需求。

4、维护甲方权益。

三、甲方职责

1、及时提供贷款方要求的贷款资料,并确保贷款资料的真实性。

2、积极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

3、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

4、维护乙方权益。

四、委托报酬

1、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共计 元,即贷款金额的(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 )元;甲方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取得贷款后5日内,支付剩余委托报酬( )元。

2、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报酬共计 元,即贷款金额的( )%。支付方式:甲方与贷款方签订贷款合同并取得贷款后5日内,支付全部委托报酬( )元。

3、甲方向乙如下账号支付委托费用,乙方账号信息: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诚信原则及保密

如果甲方与贷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能签订借款合同,本合同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不应再与贷款方直接进行协商并直接、间接签订借款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支付委托报酬。

本合同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对外泄露本合同内容。

六、本合同的解除、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解除;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不予返还。

4、甲方与贷款方签订借款贷款协议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5、发生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不予退还。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

3、本合同生效后若因甲方"贷款项目"本身不具备贷款方贷款条件,贷款方终止贷款审查,甲方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不予退还,尚未支付的委托报酬不再向乙方支付。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因本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按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2、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居间人合同篇4

委托人(甲方):

标的公司: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因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股权转让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股权转让,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股权转让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标的公司的股东组成及资产情况

上海 有限公司: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与甲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股权转让的数额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受让股权比例为两标的公司 %的股权。

第三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控股标的公司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意向公司的谈判;

6、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四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股权转让的金额及受让股权比例的股权转让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额的 %作为乙方佣金,此佣金的有关税款及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股权转让款全部到位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居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佣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包括律师费等诉讼相关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 ,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居间人合同篇5

委托人:

居间人: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承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承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坐落:;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元;大致租期:;房屋用途:;其他条件:。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陪同看房后,乙方(是/否)可向甲方收取合理的看房成本费,每次不得超过元。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看房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

(六)收取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

第六条佣金

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

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

委托事项完成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支付的看房成本费抵作佣金。

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必要费用包含已收取的看房成本费):。

第八条转委托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看房成本费、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出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的,由此造成的甲方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