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贷款协议书

第一篇:联合贷款协议书

联合贷款协议书

联合贷款协议书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甲、乙双方拟以甲方名义向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申请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元,乙方作为该贷款的抵押人; 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万元;

主合同:系指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协议内容依附于主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中国民生银行申请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银行贷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

甲方通过银行申请贷款额为人民币元,其中: 甲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实际使用额为人民币万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贷款利率执行,各自以贷款利率为基数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

甲方在收到贷款行的贷款到账之日起日内,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数额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

五、借款及还款账户

甲、乙双方的下列账户将作为双方借款发放及还款的重要依据,其中:

甲方贷款及还款账户:乙方贷款及还款账户:开户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据甲方与贷款行贷款合同约定,甲方贷款总周期预计为年期贷款,每一年度为一独立贷款周期,亦即每一年度末应将本年度贷款本息全额清偿完毕,方由甲方向贷款行申请发放下一年度贷款。

2、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本协议约定的甲方账户。

七、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共同承诺应严格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归还。

2、甲、乙双方在借款期内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发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内通知对方:

(1)经营机制变化,例如:承包、联营、合并、分立、兼并、托管、股份制改造、合作、与外商合资等

(2)涉及重大经济案件诉讼(涉诉金额超出借款金额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3)歇业、解散、被申请查封、拍卖、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申请破产或撤销;

(4)注册资本、住所、联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

(5)转让或处分、许诺处分其资产重要部分,或其资产被指定受托人、接受人或类似接管人,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

(5)抵押物权属、性质发生变化或被主张权利、涉诉的。

对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视情况选择要求其提前偿还借款或提供相应担保,该主张不以贷款行是否提出主张为基础。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适用于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贷款行根据主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用款额度及实际产生的违约状况,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贷款行追究先行向贷款行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乙方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担。该损失若由甲方向贷款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逾期还款而涉及处分抵押物的,乙方均有权向逾期方予以追偿。其中,因乙方逾期还款造成甲方出现银行贷款信用不良记录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其借款额5%的违约金。

4、任何一方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对方均有权追回借款本息,并要求其承担一切损失。

5、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因擅自变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九、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一方发出的通知、告知等书面文件均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送达不能的,通知方所发出的通知仍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传真:传真:电子邮箱:

签约时间:年月电子邮箱:签约时间:年月日日

第二篇:联合贷款协议书

3,.s

,,,

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

协议各方:

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丁方: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邮政编码:

传真:电话:

一、联合体性质

1、 本协议约定的信用贷款联合担保组织(以下简称“联合体”,其中组成成员以下简称“联

合体成员”)是由本协议项下的数个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组成信用集合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而成立的相对固定的组织。

2、 除基于本协议及《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外,联合体各

成员之间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代理、合伙、合作等法律关系,任何成员不得以其他成员的名义对外宣传、从事本协议及《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约定外的行为。

二、借贷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各方均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各方拟申请贷款额度为:甲方:万元;乙方:万元;丙方:万元;丁方:万元,联合体贷款总额为:。联合体贷款总额及各方具体贷款额度均以银行最终核定的额度为准。

三、担保方式

1、 信贷联合体的全部成员将对成员间的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任何一方未能按照《联保

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约定在贷款归还期限届满前归还贷款的,建设银行除有权要求借贷方归还贷款外,还有权要求信贷联合体任何一方归还该到期贷款。具体约定以《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为准。

2、 当某一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与建设银行签订的《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对其

他成员的逾期贷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该成员有权要求逾期还款方返还其承担担保责任部分的款项及该款项自支付给银行之日起至返还期间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四、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

1、 联合体贷款总额及各成员额度确定后,任一成员应在向银行实际支用额度之日起一个工

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成员。如有成员在银行确认额度后又提出退出或要求变更,因此造成其他成员不能获得贷款款项或无法及时获得款项而引起的损失及银行要求的损失赔偿要求,由提出要求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2、 联合体各成员除依照《联保项下融资额度与担保合同》对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包

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外,不得再为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人等经济组织)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本协议签订前已提供担保的,在该担保到期后不得继续。

五、保密条款

联合体各成员应对本协议内容及在签订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各成员及建设银行有关业务运作与操作技术等商业方法有保密义务,未经有关成员及建设银行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

六、指定联系人

联合体各成员同意指定以下人员作为联合体与建设银行之间的指定联系人,负责接收建设银行向联合体发出的通知,并向银行递交联合体共同文件。但指定联系人并非联合体各成员的委托代理人,若联合体文件仅有指定联系人签章而无其他联合体成员签章,仅作为签章人的文件,不能作为联合体共同文件。指定联系人收到建设银行通知的第三个工作日起,视为建设银行通知已送达联合体各成员。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七、争议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之任何争议,各成员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八、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各成员各执一份,交建设银行备案一份。

信贷联合体成员签字盖章:

日期:

第三篇:联合贷款协议书

联合贷款协议书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用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乙双方拟以甲方名义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贷款,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对上述贷款甲方实际用款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乙方实际用款额为____万元;3、甲乙双方分别提供相应财产对上述贷款进行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径及种类

1、本协议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义向贷款人的贷款,并由甲乙双方实际共同使用。

2、甲、乙双方使用本协议所述借款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人所签合同约定的借款种类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额

以甲方名义向贷款人贷款_____万元,其中____万元归甲方实际使用,剩余____万元归乙方实际使用。

三、借款利率:

本协议借款利率均按照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所约定的

贷款利率执行,各自根据实际用款数额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利息。

四、借款发放:

甲方在收到贷款人的贷款到账之日起日内,将归乙方使用的

_____万元款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甲方的汇款凭证将作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凭据。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期限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

期限将借款本息全额汇至贷款人指定账户。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2、因贷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用款额度及实际产生的违约状况,向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若甲方因贷款行追究先行向贷款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属于乙方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甲、乙双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因此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一切损失,均由逾期方自行承担。

4、若甲方在收到贷款人的贷款到账之日起日内未将应归乙方使用

部分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万元。

5、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欲变更、解除本合同的,需经各方同意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若因擅自变更或解除使他方利益受损的,应赔偿受损方的实际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看,任一方均有权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与贷款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生效后,乙方实际收到贷款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任一方发出的通知、告知等书面文件均可采用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任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送达不能的,通知方所发出的通知仍视为有效,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第四篇:中国农业银行联合贷款协议书

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产业政策,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经中国农业银行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行、____________县支行(系借款企业的开户行)协商,决定联合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放贷款。为了保证贷款安全,提高贷款使用效益,现就贷款各方责任、义务、额度、发放、收回、管理、上划利息和加罚息等协议如下:

一、贷款额度

____________年对____________发放__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__万元;总行、总(区、市)分行、地(市)行、县支行贷款额度依资按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万元承担。

二、规模和资金的筹集

总行、____________省(区、市)分行、____________地(市)、县支行均优先筹足应承担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及时、合理地向企业提供贷款。各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减少应承担的资金和规模份额,保证贷款足额投放。

三、贷款发放和收回

为了简化手续,发放联合贷款由开户行做好初审工作。并签注明确意见,各级行审查同意行,委托开户行与借款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早述贷款发放后,由开户行负责管理和收回。贷款收回后,按原定比例上交各级行。

四、利息的上划和方式

开户行按规定结息期收取利息后,对应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的利息,应在三日内全额上划。本金到期收回,以同样方式办理,总行按利息收入1‰付给开户行委托管理费,委托管理费由总行定期返还开户行。

五、贷款的管理与监督

开户行每半年对____________进行经济主动分析,并就贷款实际用途、企业的经济效益,贷款的安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到位使用情况等一并以书面形式分别报告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

六、贷款的加罚息

企业借款期内发生逾期、挤占、挪用贷款等问题,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联合委托开户行对其实施信贷制裁,并将加罚息的70%按联合贷款所承担的份额分别上划总行、省(区、市)分行、地(市)行,30%留给开户行。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联合贷款的____________共同协商解决。如遇特殊情况,开户行应立即报告总行。

八、本协议经____________联合贷款行签字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第五篇:联合协议书

联合办学协议书

甲方:陕西咸阳华夏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新疆伊犁新东方计算机学校

为了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资源优势,满足广大青年学生上学求知的需要,在陕西这所教育、历史、文化的名城共同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高素质优秀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现在双方友好协商,以“务实创新、共同发展、实现双赢”为宗旨,就合作办学的有关事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方式:

经双方协商同意联合举办市场需求的定向专业,联合办学的层次为统招中专和成教大专(采用双证套读模式),为全日制3-4年制(专业不同学制不同)。并实行(1+2)和(1+3)以及其它灵活多样的联合办学模式。联办学生毕业后发放的文凭为华夏职业技术学校的中专学历证书及甲方合作学院的专/本科学历证书以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此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

二、联合办学形式及费用收取与分配:

模式a:乙方将所招的春(秋)季新生,从第壹学年开始全部送入甲方学校就读,并由乙方派遣教职工前往甲方学校负责日常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也可委托甲方代管),其派遣的教职工工资及住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甲方的办公、教学及宿舍等场所的设施,由甲方协调按市场最低收费标准优惠租赁给乙方。从第壹学年(即预科学习)学生所交各项费用,由乙方全额收取并支配。从第贰学年开始,乙方将学生全部转交甲方,由甲方负责日常教学、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但乙方转交甲方就读的学生所交各项费用必须按照甲方当地相关部门所规定的专/本科收费标准执行(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不同),同时由甲方负责全额收取并支配。甲方按照双方约定在学生转交甲方第壹学年开始,如果学生一次性交清全年的费用,则甲方必须一次性返还给乙方每生2014元的劳务费;如学生未交清全年的费用,则甲方可在第二学年内分两次支付给乙方每生2014元的劳务费,(即第一学期付给乙方1000元,第二学期再付给乙方1000元)。付费人数按转交时实际登记注册人数为准。另乙方必须在新生入学登记注册时为甲方提供学生办理助学金及成考准备工作所必备的相关资料。

模式b:春(秋)季生均在乙方学校预科学习一年,各项费用均由乙方全额收取并支配。从第二年开始、乙方将学生全部送入甲方学校继续学习专业知识。费用由甲方按标准收取并支配,但甲方须付给乙方每生两千元劳务费。乙方也可在送学生之前为甲方代收全部费用并扣除其合同约定之劳务费后剩余部分全部移交给甲方。但甲方必须在学生报名之初为所有学生办理助学金及成考准备工作等相关事宜(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同模式a)。

(注:以上两种模式的具体实施届时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合作期限

暂定为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 5日,如合作顺利,可续签此协议。

四、 双方职责:

1、 联合办学期间,学生所就读的各类专业,第壹学年为预科学习,后贰或叁年为专业课学习。甲、乙双方需按照各自制定的教学计划完成授课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详见教学计划)。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由双方教务科组织双向交流,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

2、 学生在读期间,甲乙双方有责任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必须每年为学生代办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3、 第壹学年学生在乙方就读预科或在乙方学校学习预科期间的日常管理(教学、后勤、生活、安全)等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

4、 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主要由甲方实施进行;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

5、 甲乙双方都是学生的监护人,在共同担有区别责任的基础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前壹年预科学习期间由乙方负责任,第贰或第叁年专业课学习期间由甲方负责)。

6、乙方所招的春季学生在学习预科段文化课后,由乙方组织参加成考,成考结束后,对已录取的学生继续进行文化课及基础专业课的教学,第二学年开始转交甲方管理。

7、 乙方所招的秋季学生,在乙方学习预科段文化课后,由乙方组织参加成

考,成考结束满一年后,乙方将已被录取的学生转交甲方管理。

8、 乙方每年新招的学生由乙方提供学生资料,甲方负责在联办的第一学年

为学生办理助学金的申请工作,并及时给预科的学生发放助学金。

9、在现在及今后乙方将每学期所招的学生,包括间接联办专业及2014年9

月份以及其他部分在校生的详细资料及档案提供给甲方,由甲方为所有学生办理中专学籍并同时办理申请享受国家助学金,其申请办理助学金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职责:

1、甲方应每学期在乙方招生前将招生计划和指标通过招办下发给乙方学校,

以有利于乙方扩大招生。

2、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乙方预科班学生在甲方继续学习的交接工作:

3、协助乙方为预科班学生参加成人高考的考前准备工作及组织报名等相关

事宜:

4、协助乙方做好预科班学生的日常教学、学籍、后勤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5、协助乙方做好预科班学生所参加的主考院校进行成绩、考核、认定及核

发毕业证书等工作:

6、监督乙方的教学及学生管理等工作,可以提出意见及建议供乙方进行参

考,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六、 乙方职责:

1、 负责做好每年的招生计划、组织生源及新生的录取工作,承担相关的招生费用:

2、 负责学生在预科段的学习,并将已被录取的学生顺利转入甲方继续学习做好铺垫工作;

3、 负责预科班学生到甲方途中的安全护送及管理等工作:

4、 负责组织为预科班学生审核、报名参加全国成人教育考试工作;

5、 监督甲方的教学及学生管理等工作,可以提出意见及建议供甲方改进参考,协助甲方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就业工作。

七、 费用收取与分配

1、 学费、住宿费及相关杂费甲、乙双方均参照当地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附后):

2、 春(秋)季生在乙方学习期间,学杂费全额归乙方所有,由乙方支配:后贰或叁年学生在甲方学习期间,学杂费全额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支配。

3、双方按乙方学生转入甲方就读的学生人数为准,相互结算。

八、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上述条列及国家先关法规的情况,双方中任意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有违约者将承担对对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添加在补充协议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咸阳华夏职业技术学校 (章)新疆伊犁新东方计算机学校(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