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第四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执行,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技术工作岗位的,乙方应持证上岗。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

第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在休假日工作的,将按国家法律规定标准支付给乙方报酬。

五、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条 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工伤保险。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一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