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买卖协议书

第一篇:轿车买卖合同范本

轿车买卖协议书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汽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汽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依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2)余款_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_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每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中任何一期的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汽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及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概不负责。

第七条 后记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汽失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清偿责任。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附 汽车的标示:牌

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篇:轿车买卖契约书

轿车买卖契约书

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乙

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

(2)余款x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xx元,可分十次支付,自xxxx年x月x日至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第三篇:小型轿车租赁协议书

小型轿车租赁协议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经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就汽车租赁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车号为xxxxx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时间为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

二、按月租赁的,经双方协商每月租赁费为元。乙方要先元的押金。并预付元押金。在租赁期间,乙方要提前按时付清每个月的租赁费,如发生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租车辆。

三、按日租赁的,经双方协商每日租赁费为元。乙方要先付费再租用,并预付元的押金。

四、在承租期间,乙方要妥善使用和爱护所租汽车,及时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检修,并承担一切维护、检修费用。

五、在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旦一切责任,并按最低车价50000元给予赔偿;如果发生违章等处罚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如发生车辆损毁,在修理期间乙方在承担修理费用的前提下并负担当月或修理期间的租赁费。

六、在租赁期间如发生车毁人亡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第三者债务连带责任。

七、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退租,如退'租应提前通知甲方。

八、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随意收回所租车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3)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活动的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由异议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持一份。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期满结清租赁费后经甲方车辆检收确认无损毁的前提下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轿车借用协议书

轿车借用协议书

借出方(甲方):爱苗公司

借用方(乙方): 隆昌七中

学校现无公务用车,为方便学校公务用车,经校长办公扩大会研究,行政会讨论决定,暂时租借爱苗公司一辆“马自达”轿车使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借出: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马自达”牌汽车(牌照号码:川r35398)借给乙方做公务用车使用。甲方应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将该车借给乙方,同时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等。

二、借用期限:自 2014 年 9月 8日至乙方购新车之日止,为期约半年。

三、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为该车购买除交强险外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和车上人员保险,借用期内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借用期间,乙方不向甲方交纳租金。

5、在借用期内行车耗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

手续,甲方应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金额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是,乙方应补足金额将该车修复。

6、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该车予以转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7、借用期间,若甲方需要临时用车,可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同意。(有关责任按第5条乙方责任处理)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借用期满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该车辆基本符合使用前的状态。

四、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公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

第五篇:二手房买卖协议书

二手房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身份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乙方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为,房产证登记面积平方米,房屋权属证书号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方米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该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因日后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整,余款人民币(大写)万元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甲方使用,甲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款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则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在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日内应协助甲方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在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在甲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甲方已付款退还给甲

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甲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的约定:

乙方保证在交易时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租金均在交易前办妥。由此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税费的交纳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外,均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章。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龙海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买方(签字、盖章):卖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与《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