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合同

合同编号: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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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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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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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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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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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2.技术内容: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0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和技术可行性报告。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工艺技术方案,工艺流程图,原料和产品检测方法,项目可行性报告。

2.提供时间和方式:按照条款(三)规定的时间交付,当面交付 。

3.其他协作事项: 另行协商。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甲乙双方共同保存 。

第四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万元 。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

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无 的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四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自行支配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无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五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1. 无 ;

2.;

3.;

第六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1.无;

2.;

3.;

4.。

第七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无。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2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

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知识产权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五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 。

2.涉密人员范围:无 。

3.保密期限:20年 。

4.泄密责任: 无 。

乙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 。

2.涉密人员范围:无。

3.保密期限:20年。

4.泄密责任:无 。

第十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全部技术资料4份。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甲乙双方协商,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通过测试。

第十二条 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协助解释 。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1,2 种方式处理:

1. 双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知识产权的权利。

知识产权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甲乙双方享有知识产权使用权,所有权。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无。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无。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无 。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后一年内,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

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六条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和中试完成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产品的设计检测,指导甲方系统的优化 。

2:地点和方式: 甲方所在地 。

3.费用及支付方式: 另行协商 。

第十八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无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无 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

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 甲 (甲、乙、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归甲方所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 (甲、乙、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甲方对新技术享有优先购买权 ,具体费用双方协商。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协商研发进度 。

2. 协调测试 。

3. 。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3.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无种方式处理:

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