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委迅速部署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汇报

“三个确保”“十个到位”

市卫生健康委迅速部署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汇报

市卫生健康委迅速部署汛期救灾防病工作汇报

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南昌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有关救灾防病准备、灾后卫生防疫等工作。针对市内部分地区出现的内涝情况,全市各级疾控机构第一时间开展洪涝灾害卫生应急处置,累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消毒面积达5000平方米;同时给受灾居民发放84等消毒药品500余瓶,发放灭蚊剂40瓶;发放宣传物资2700份,张贴宣传海报50余张。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洪水退到哪里、医疗保障跟进到哪里;确保洪水退到哪里、消杀灭工作跟进到哪里;确保大灾之后不出现传染病暴发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十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要求各县区、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清做好汛期救灾防病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统筹好疫情防控与救灾防病工作,确保安全度汛。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县区受灾情况,及时启动救灾防病或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响应机制。

二、组织协调到位。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切实加强与气象、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救灾防病工作合力;必要时,及时召开救灾防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救灾防病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三、物资储备到位。各县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对现有救灾防病物资储备的数量和品种进行梳理排查、清点,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四、培训演练到位。要求各县区、各单位于7月9日(本周四)前完成本县区、本单位的卫生应急队伍救灾防病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掌握医疗救援、卫生防疫等紧急应对措施,提高实战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队伍到位。市级紧急医学救援1-4队承建单位(市一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三医院、市洪都中医院)做好汛期紧急医学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所有队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与请假手续;紧紧围绕医疗保障“三到位”(洪水到哪里、灾民到哪里、抢险队伍到哪里,医疗保障就到哪里)的要求,做到随时出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市疾控中心组建2支汛期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做好卫生防疫“三跟进”(洪水退到哪,消杀灭工作跟进到哪、爱国卫生环境整治跟进到哪、卫生防病宣传跟进到哪),消除疾病发生的隐患,帮助群众树立健康行为。

同时,要求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参照市级成立紧急医学救援和汛期救灾防病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杀消毒和现场处置设备,确保“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六、监测预警到位。各级疾控机构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密切监视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及时发现事件苗头,果断处置。

七、医疗救治到位。各级医疗机构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好的经验、先进做法,密切关注就诊病人动向,高度重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等感染性疾病门诊的工作,及时发现可疑情况,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要开放“绿色通道”,对受灾群众就诊提供优先服务。

八、监督检查到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要对所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传染病防治的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对学校卫生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制度,确保报告及时准确。

九、责任追究到位。严格组织纪律,各县区、各单位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落实“24小时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对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工作不力、贻误救灾防病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信息报送到位。各县区、各单位按照信息报告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和录入等工作,确保救灾防病信息报告数据的及时、准确。在灾情发生后,各县区每日上午10:00前将《灾情、救灾防病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市卫健委,对发生严重疫情的地区实施疫情每日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