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迎检情况汇报

2021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梧州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在自治区和梧州市的指导和我市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市第三方评估工作正有序推进中。现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汇报如下:

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迎检情况汇报

一、培训情况

我市在11月15日组织各指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业务负责人参加自治区第三方评估视频培训,明确各项指标任务考评要求。11月18日,我市组织各指标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业务负责人到税务局参加第三方迎检培训,由自治区评估组老师实地培训,清晰讲解每一个指标该如何收集材料、上传材料。19号在科数局组织了材料预审,由每个指标牵头单位报送材料预检,评估老师现场审核材料是否符合《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该如何完善,争取第三方评估工作顺利推进。

二、评估系统填报情况

1、根据《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市营商办于2021年11月29日到12月2日中午12:00在第三方评估系统提交了企业样本、数据资料和工作总结。企业样本共报送了11个指标,分别为: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信贷、纳税、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监管能力(获得用气、跨境贸易和办理破产指标经与自治区沟通,我市不必提交企业样本);数据资料已按《营商环境评估收集资料清单》收集提交;已提交工作总结20份,包括企业开办、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获得电力、获得用水、获得用气、获得信贷、纳税、办理破产、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市场监管能力、保护中小投资者、人力资源服务、政务服务、对外开放、创新创业、基本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质量(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指标不考核)。

2、12月7日12:00前,各指标牵头单位已在评估系统完成广西指标问卷填报和附加指标问卷填报,详细填写了完成值、完成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上传了相关佐证材料。广西指标问卷共有19个指标须填报(除跨境贸易和人力资源服务指标不考核,获得用气指标我市的实际情况为未开展,已和自治区及梧州沟通过,可按实际填写。)附加指标问卷仅企业开办、获得建筑许可、登记财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和基本公共配套须填写。营商办已在系统关闭前一一检查,确保各个指标均已按要求填报上相关内容。

三、实地评估准备情况

自治区评估组计划于12月17号到我市进行实地评估,走访政务中心,了解有关指标业务的窗口设置、业务办理流程、操作指引、系统工单(重点关注系统工单的办理环节、时间、费用等信息),以及办事企业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营商办已与各指标单位沟通协调,督促各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并与督考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迎接2021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指标第三方评估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敦促各相关单位全力以赴做好本次评估工作。

四、存在问题

1、根据《2021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进展情况表》的情况统计,我市营商环境指标仍有4项推进困难: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的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目标,牵头单位为自然资源局,由于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模式前期需准备以及出具的报告涉及部门太多,需要召集组织各有关部门共同学习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模式,分清责任,落实职责,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方能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模式;获得电力指标的提升获得电力全流程便利化目标和加强信息共享目标,牵头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进困难原因均为“系统差异,数据未完善”;对外开放指标的进出口总额增长7%以上目标,牵头单位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客观原因,我市外贸进出口企业压力较大,企业因收汇困难、海运费暴涨、美元持续贬值等原因大大增加企业运营成本,要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压力很大。虽推进困难的原因均为客观原因,但仍有扣分的风险。

2、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联系仍不够密切,配合单位配合力度不足,如纳税指标需财政局提供宣传资料时无法提供;市场监管能力指标收集材料亦遇到诸多难题。个别牵头单位统筹能力不足,如获得用电指标,几乎都是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供电有限公司负责联系各指标单位收集材料,由于非牵头单位,收集进度缓慢,连夜加班的情况下仍只能压点交材料。

3、部分指标单位对本次评估重视不足,在营商办多次提醒强调截止时间后,仍然压点上报,险些导致资料上传不足,且系统填报过于简单,在多次打电话沟通后才按规定填报。

三、下一步计划

1、督促各牵头单位做好访谈准备,确定样本可控性,各指标单位要积极与企业沟通,敲定访谈人员,服务好企业,确保企业满意度在较高水平。

2、营商办将多方沟通,提醒各指标涉及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和熟悉办理业务的具体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岑,并确保24小时讯息畅通。

3、全力以赴配合实地评估的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于需要协调的单位积极协调,如需任何配合营商办将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