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自建房安全评估报告

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国家及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闻令而动、积极响应、彻排彻查、全面整治,扎实开展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坚决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居民自建房安全评估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府主导,乡镇及相关部门单位联动作业。自国家及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县果断行动,周密安排部署,制发工作方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个乡镇及县工信局、县教育局等**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县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纵深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对城乡房屋建筑进行彻底排查整治。实行县级领导包抓、行业部门分工负责、“公职人员+技术专家”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自建房安全隐患。聚焦全县城乡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确保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栋,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全县房屋图斑总量**万栋,已排查房屋**万栋,排查率**%,在全市五县一区率先全部完成自建房系统排查录入工作。全县共排查自建房屋**栋,其中非经营性自建房屋**栋,经营性自建房屋**栋。“回头看”自建房**栋,其中非经营性自建房屋**栋,经营性自建房屋***栋,“回头看”完成率**%。自5月7日**城乡自建房排查归集平台系统进行版本升级后,后台关闭“回头看”任务操作功能,对已排查自建房不再录入“回头看”相关信息。

(三)分类施策,紧盯目标任务彻底整治销号。紧盯隐患房屋整治销号目标,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问题、措施、责任”三个清单,按照“一户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分步压茬推进。全县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栋,其他自建房**栋),已全部整治完成并销号,销号率100%。

(四)多措并举,依托项目建设全面消除隐患。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危旧房屋整体拆除,标本兼治,根本消除隐患。一是对西大街、城北村城中村等片区居民自建房摸排发现一般安全隐患房屋多,维修成本过高,使用价值不大,且周边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群众宁愿拆除重建也不加固维修的实际,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市政重点项目建设,对853院城中村自建房进行整体拆除改造,目前已拆除***院。二是*****通过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群众到县、到镇集中居住,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将彻底得到根治。

(五)靠实责任,强化乡镇及行业部门监管职能。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现场巡查排查,及时整治自建房私自改扩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加大违法建设和违法审批房屋等“两违”清查力度,推进分类整治,切实消化存量。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多次专项检查行动,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同时,严格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发挥城市管理、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加强日常检查,将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网格化治理,逐级细化管理片区,菜单式分类明确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的各类情形,确保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房屋建筑安全问题,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

(六)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全县自建房增量。城区新建经营性自建房应当依法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环节审批手续,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专业设计图纸或标准设计图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自建房转为经营用途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依法办理经营性自建房改建、扩建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严禁违规加层加盖等行为,同时,严格控制城区新增自建房。

(七)完善机制,有效巩固提升整治成效。为了健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自建房安全、危房动态监测、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和建筑风貌提升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使自建房安全整治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下发《**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方案》《**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实施意见》和《**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总体方案》(2022-2026年)。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农村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群众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房屋安全意识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房屋整治积极性不高、紧迫性不强。二是农村空心化率较严重,部分农村房屋长期无人居住,因长期闲置房屋老化速度加快,存在裂缝、破损、坍塌等结构安全问题,群众拆除意愿不强。虽长期无人居住,但部分群众偶有回乡探望查看房屋的情况,故依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三是排查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培训不到位,对归集平台中基本信息、“回头看”信息和整治信息录入操作不熟练,导致个别房屋信息录入时操作失误,无法修改。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委部署要求,严守安全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持续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一是守牢安全底线。深刻汲取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时刻紧绷安全思想之弦,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职责,县直有关部门要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按照方案中明确的牵头职责和协作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发挥行业部门职能,形成部门合力,常态化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自建房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增强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群众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树立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主动践行房屋安全和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形成主动自查、认真整改、日常维护的行动自觉,积极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