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报告多篇

司法工作报告多篇

【第1篇】司法局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为使基层工会组织更好的为职工服务,按照市直机关工会的要求,市司法局对本局工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情况

按照市直工发〔〕6号文件《关于加强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的通知》,市司法局认真强化组织机构建设,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强化本单位群团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1、工会组织情况。市司法局建立了工会组织,配备了兼职的工会主席和副主席,负责局机关工会的全面工作,下级单位中也在职工较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公证处中建立了工会组织,配备了兼职的工会干部。现司法局共建立工会组织3个,其中局机关工会1个,基层工会组织2个,各级工会干部认真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职工之家。

2、团组织情况。市司法局28周岁以下职工共3人,集中在公证处,其中团员1名,党员2名。为充分维护团员青年的基本利益 ,司法局配备了兼职的团支部书记,负责上级团组织部署工作的落实和为本单位团员服务。

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

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工会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保障,为保障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司法局按照牡工办发〔〕3号文件精神,对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工会经费全部用于职工正常福利待遇支出。一是严格管理。司法局工会经费管理能够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做到严格管理,专款专用,除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等代管经费和正常的往来款项外,其他不属于工会组织的所有经费或资金一律不纳入工会经费账户核算。二是合理支出。的工会经费支出,主要是两个方面支出,一方面是慰问困难职工和职工救助,另一方面是用于职工文体活动,做到了在严格按照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的同时,想方设法开源节流,保证整个工会工作及职工活动全面顺利开展。

三、上半年工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司法局工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总工市总工会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服务中心、服务职工为切入点,围绕开展争创'雪城工匠'系列活动,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帮扶困难职工、强化工会自身建设等工作,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断推进工会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第一,认真组织,推进雪城工会卡落实工作。作为第二批会员信息采集和雪城工会卡发放单位,司法局工会为采取了四个步骤确保工作目标实现。一是达成共识。雪城工会卡作为一项工会会员福利卡,对机关单位来讲落实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方面不需要通过工会卡发放福利和救助资金,另一方面职工对借记卡的认识存在误区。为此,司法局工会首先在自身意识里达成共识,充分理解并掌握雪城工会卡发放的意义和内涵,积极主动的去落实工作。二是争取支持。在第一时间将牡工办〔〕x号文件向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阐明落实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来自局党组的支持和帮助,为推进工作落实打好基础。三是广泛宣传。利用微信群的方式将雪城工会卡的五大功能进行宣传,并针对这职工存在的问题和疑问进行答疑解惑,使职工支持信息采集工作并自主自愿的办理雪城工会卡。四是完成采集。按照市总工会下发的《工会会员信息采集及雪城工会卡发放任务分解表》,司法局指导性任务是240张,经与市总工会具体负责此项工作部门领导沟通,同意司法局工会的工作安排,即分期分批的推进落实办卡工作,并将首批在司法局开资并拨付经费的机关行政在编在岗和法援中心、函授站在编在岗人员共54人信息录入完毕并上报,现正等待哈尔滨银行审核开卡。

第二、努力推进,加大'雪城工匠'落实力度。为落实好'雪城工匠'争创工作,司法局工会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并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方案内容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层层落实工作。向基层工会转发了《关于印发〈xx市总工会开展'雪城工匠'培育选树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牡工发〔〕x号),督促所属各级工会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有重点的挑选切合工作实际的创建内容,开展'雪城工匠'争创活动。二是开展争创活动。按照牡工办发〔〕x号文件和〔〕xx号文件精神,在职工中广泛征集凸显家乡变化和工作、学习精彩瞬间的摄影作品,为参加'中国梦。家乡情''工匠在我身边'全市职工摄影比赛提供基本素材。截止到目前,已报送摄影作品3幅。同时组织2名职工报名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雪城工匠'技能大赛的微型党课活动,组织一名职工参加诗歌朗诵活动,组织2名职工参加间休广播体操学习活动,并每天上午十点半组织职工集中做广播体操,扩大'雪城工匠'争创工作的受众面,多方位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

第三、发挥职能,大力服务基层职工。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的根本宗旨,司法局工会牢记服务职工的基本宗旨,在日常工作中从多角度出发抓好服务职工工作。一是推进'七五'普法。市司法局是全市'七五'普法的牵头单位,司法局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与依法治市办有效沟通,围绕'七五'普法推进,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建立了'法律七进'普法自愿者队伍,年初以来,自愿者服务队已先后深入xx市消防支队、xx市妇联、西安区利民社区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发放法律服务自助服务宣传单、连心卡、普法宣传册等资料300余份。二是帮扶困难职工。按照市总工会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司法局工会在'两节'期间深入开展了送温暖活动,通过走访和排查,对局机关2名生活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2000元,对直属单位的4名困难职工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还对帮扶对象的7个困难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分成7个慰问小组,对帮扶对象的7户家庭上门走访和慰问,除送去生活必需品和过节食品外,还将送技术、送政策、送关怀,帮助困难家庭增强战胜贫困的信心和决心。还在'七一'期间慰问基层党员4人,慰问困难党员2人,慰问因公牺牲党员1人。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职能作为重要工作摆上日程,局机关党委增配1名工作人员,兼职工会工作,建立了司法局工会工作群,各基层单位也明确1名专(兼)职工会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任务有人领。四是广泛选树典型。结合推荐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宣传典型和选树典型,通过召开职工大会、层层推荐,民主测评和按期公示等形式,向市总工会报送xx市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职工中宣传和弘扬了正能量,也为更好的开展工会工作夯实基础。五是服务社会。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安全生产月,市司法局协同海事局、公安局等单位共同组织了主题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活动。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公证处的公证人员在活动现场进行了《安全生产法》及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常识解答,就广大群众关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涉法答疑解惑。通过现场宣传,有效普及了市民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法律援助、公证等与市民安全相关的法律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全民安全意识,强化法治观念、树立红线警戒,起到了安全生产警示作用。

【第2篇】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一、近三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情况

(一)打牢工作基础,依法行政制度化。我局重视发挥法制工作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将法制工作与执法执业、内部管理有机统一,扎实推进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业务管理、法律服务行业执业二类制度,强化执法执业规范建设。二是进行《市司法局执法依据执法事项》、《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汇编》、《市司法局制度文件》三个汇编,强化法制工作规范管理。三是明确工作时限实现率、出证差错率、投诉查处率、行政执法过错追究率四项测评指标,强化法制工作效能督查,提高了法制工作质量和效用,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规范化。创新执法执业监督领导机制。整合局纪检监察和政策法规部门资源,成立市司法局行风建设办公室,建立了由行风办、行业协会、县区局、市局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律服务行业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集中受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执业监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与纠风治乱和效能监察的统一管理。创新执法质量管理机制。将执法工作纳入全局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各项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化管理,法制员通过现场访谈、查阅文件、抽样、记录等,对各处室工作进行符合性审核,落实纠正措施,促进了执法工作质量和执法管理水平提高。试行行政指导工作机制。根据管理事项和服务对象需求,探索建立了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促进了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的履职到位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三)优化服务环境,行政监督社会化。以“多维度、信息化、能动性”为着眼点,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司法行政阳光服务品牌。一是实行阳光政务,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在局门户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工作依据、文件制度、工作动态等,开通网上办事栏目,充分满足民众和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及舆论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实施阳光管理,实现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将行政权力全部纳入网上公开运行,强化电子实时监控,开展行政提速,实行逐月通报,推进权力运行质效并进,目前我局上网运行的行政权力事项共计5类93项261件。三是开展阳光行动,提高网络问政效能。畅通局门户网“局长信箱”、“在线投诉”以及淮水安澜网“民生通道”、“阳光信访”政民互动渠道,建立24小时网络值班、网络发言人制度,规范网诉网复、调查核实程序,及时跟帖回复群众咨询投诉,并跟进落实,强化效能问责,进一步提高了机关执行力。

(四)加大研讨力度,依法行政科学化。组织专题理论研究,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法律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先后形成了《开展留守儿童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组建律师维权中心为社会正义撑腰的重要性研究》等一批优秀理论文章,促成全国主流媒体聚焦盱眙留守儿童法制宣传,苏南企业家现场设立奖金5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见义勇为维权中心,为弘扬社会正义者撑腰;成立市台商法律服务团,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台商的好评。抓好业务性调研,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关于稳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为我市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强化司法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被省厅内网调研专栏采用,为在全省开展执法考评提供参考;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的《转发<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为推动全市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审辩关系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意见》,有效改善了律师执业环境。认真组织重大活动,提高执法把关水平。在全市法治建设等各项活动中,我局认真组织、策划、督办、考评,推动各项活动取得预期效果。联合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组织了8次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共有108名拟任处级职务的干部参加集中考试,增强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小手拉大手与法一起走”行动,创建“青少年零犯罪社区”,我局被司法部、中央综治办、中国关工委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五)加强队伍建设,行政行为文明化。我局突出执法理念、执法素质、执法能力三项重点,着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一是开展专题教育,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问题,深化制度执行意识,使全体干警真正成为依法行政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增强依法行政素质。把干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评先、任职的依据之一。通过集中授课、岗位自学、网上学习、选派参训等形式,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日常培训、全员轮训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组织人员参加市法律知识更新培训、省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考试等,提高了队伍法治素养。目前,市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已达到14名,2人具有行政复议应诉资格证。三是开展案件评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连续三年集中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服务案件三类评查工作,通过认真审查案卷的办理程序、手续、证据、时限、效果,指出存在问题,提高了办件质量,促进了基层案件办理行为规范化。

(六)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实现跨越发展。市委、省厅主要领导先后12次做出肯定批示,充分肯定我市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社会保障等工作。一是融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法律保障得到新加强。深入推进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大力推行网格化排查新模式,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的防范、调解和处置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交付衔接、监督管理,重新犯罪率为0.56‰,处于全省较低水平;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库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完善基本信息沟通机制,加大社会化帮教力度,有效防止脱漏管现象发生,帮教衔接率100%,安置率96%,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融入党委政府经济转型升级工程,法律服务迸发新活力。广泛开展“法律服务直通车”等活动,为加快经济转变提供全方面的法律支持,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55家;公证业稳步发展,积极对接重点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企业经营、城市化建设,无一件错假证;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扩容升级,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提前完成省“xx”末万人办案率8件目标,连续六年有案件入选“全省十大案例”;认真开展“三大类”司法鉴定,规范出具司法鉴定报告;成功组织国家司法考试,连续多年实现考卷零差错、考场零隐患、考务零失误、考试零重大违纪、考生零投诉“五零”目标。三是融入党委政府法治建设工程,法制宣传开启新篇章。总结“xx”普法成果,启动“xx”普法,开通普法网站,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创新法治文化传播形式为抓手,大力开展具有时代特征的法制宣传教育,推动建成覆盖城乡的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300多个,涟水、淮阴、清浦、水利系统等县区和普法单位相继建成全省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阵地。大力推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市有5个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271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完成《xx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行政职能转变。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经组织专题调研、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关于理顺全市司法所管理体制的情况汇报”,11月20日,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近期,各县(区)将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要求,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组织、业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指导,更新执法理念。以优化服务、促进发展为目的,出台实施意见,制定程序规定、执行制度、格式文书等,协调相关处室积极推行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监管检查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行政处罚案后帮扶等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以“项目+案例”模式,将行政指导这一柔性的行政管理方式全面融入业务工作之中,实现涉及外部工作事项纳入行政指导范围100%,目前,已开展行政辅导50件,支持了服务对象做优做强。强化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管理,强化政务公开及权力网上运行的实时监督,实现信息从源头产生、收集存储到公开发布的规范化管理。专题召开各处室负责人会议,过堂督查,并及时沟通,及时提醒,逐月通报,推进了政务公开及行政权力网上规范运行。公开信息107条,依申请公开1件,没有发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形,运行行政权力2类3项93件。

(二)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对xx-xx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汇编,对本局和县(区)司法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通报,并及时在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确保局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二是扎实加强制度建设。邀请专家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出台了《市司法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试行)》,探索和规范了我局运用行政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制定《市司法局101%服务制度》、《市司法局xx年服务质量目标及分解表》,深入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三是加强工作标准制定。围绕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业务工作创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定等,研究制定各类工作标准,组织人员就“争创群众满意的法律服务示范窗口”、执法工作标准进行讨论,出台《市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点标准》、《市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县(区)局执法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试行)》,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授奖重要依据,进一步推进工作提质、提效。

(三)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重视做好重大问题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形成干警参与、调研论证和领导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所有重大决策,确保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做到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杜绝了行政决策中擅权、专权和滥用权力现象发生,实现决策责任制约。今年,我局经组织调研、局办公会议讨论,科学民主决策主要有三大事项:一是积极协调将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列入全市政法十件大事,深入全省部分地区调研,在我市洪泽县进行试点,现已在全市推开,推进了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打造新型教育矫正模式,市社区矫正局机构已获市编办批准,逐步建立专群结合、专兼结合的矫正工作队伍,实行“一纵五并举”新型教育模式,即从上至下三级联动教育,引入心理矫治,开展感化、训诫、专题、帮教、回访教育并举的矫正模式,提高了问题对象自我调控能力。三是提请市两办发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联合四部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推进会,同时运用网络宣传,开发法律知识竞赛题库和网上答题系统,扩大了普法工作实效。潘恒球入选全省十大法治人物,实现我市历史性突破。

(四)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执法执业检查。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制定实施意见、评查方案,通过“健全体系、严格标准、丰富形式、完善制度”四项举措,将案件评查工作同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相结合,采取各处室专业评查与评查小组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排查梳理了职能处室受理的投诉案件、有可能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以及法律服务案件共100件,围绕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收集、程序应用、法律适用、实体处理、办案人员工作作风、案件处理和社会效果等八个方面开展自查复查,同时对各县(区)局案件评查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区案件评查工作开展情况,通过评查,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二是开展执法服务质量检查。将执法质量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明确服务质量目标,按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规范与服务制度、执法程序与具体要求、服务对象满意调查与改进反馈等方面,编制检查计划、检查表单,成立5人内部审核组对各处室半年服务质量进行符合性审核,通过现场访谈、查阅台帐等,强化了处室责任,加强了过程管理,促进了工作持续改进。三是开展执法执业考评。我局把执法考评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明确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固化执法标准;将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中,固化监督检查;明确执法质量目标考核细则,固化考核评价。成立由分管领导带队、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执法考评组,突出执法规范、信访投诉、开展执法执业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通过一听、二看、三查阅和交流座谈的形式对县(区)司法局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督导,并走访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查阅工作资料、看事务公开情况、发放调查问卷,严格执法考评标准,逐一打分,及时反馈,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广泛开展社会评议,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与公安、法院、税务等部门及社会团体的沟通联系,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视察,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变封闭式考核为开放式评议,确保执法考评取得实效。

(五)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了各处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行政调解责任机制,各相关业务处室具体承担各自行政职能和业务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开展;联合市中院、公安局、卫生局、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了《关于联合化解医患纠纷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调处与大调解工作对接的实施意见(试行)》,增强行业性纠纷的化解力度,专业调解工作水平大幅提升;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信息化”运作、“法律化”调处工程,完善月例会通气、季督查分析、半年讲评通报等制度,积极实施援调对接工程,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办理高速通道,快立快办、务实高效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针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先后开展了“以调促和,喜迎十八大”为主题的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调解“十进”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社会知晓率,群众对调解协议的“法律化”认可度也随之提升,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市共调处成功31432件,调处成功率98.4%,防止矛盾纠纷激化17466件,劝阻群体性上访337批次6220人,防止纠纷引起自杀50件50人,防止民转刑案件62件149人,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述学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及调研文章适时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定年度学法和培训计划,以网络教育、座谈讨论、办公网平台交流等方式,增强学习互动;以业务培训为突破,精心开设基层工作、社区矫正、公证工作等业务培训班5期,近500人次参加了培训学习。月底我们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统一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上报,所有人员均考试合格。开展服务为民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周恩来,提升忠诚度,助推大发展”主题教育、职业道德主体教育实践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提升了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了服务水准。以“优化服务,执法惠民”为主题,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制作宣传靠牌、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组织了由公证员、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展示了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整改情况

针对xx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基础薄弱、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不强等不足,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将依法行政与执法规范化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相结合,找准定位,加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强化长效机制建设;明确执法质量目标、执法岗位职责、执法过程控制要求,强化执法管理;突出执法规范、执法办案质效、信访投诉等重点,开展案件质量跟踪督查、执法考评、行风评议等,强化监督检查,推动了执法、执业行为的规范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有效履行,工作成效得到了领导及群众的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三进三服务”法律服务工程,办理涉及农村、城市居民医疗、养老和其他社区保障政策落实法律事务671件,为法律服务对象减免费用涉及金额766万余元,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司法为民”工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20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组织实施基层基础“强基”工程,7名同志荣获国家有关部委的表彰,市律协党委被表彰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罗岸伟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并当选中华全国律协理事,实现律师行业历史性突破,夯实了司法行政社会管理科学化发展的根基。市委书记刘永忠今年五次就市司法局工作作出批示,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年内两次作出批示,充分肯定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着力贯彻两个《意见》,以两个《意见》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行政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务求实效,组织好服务质量年终评查、执法状况考评、行风建设示范点创建三项检查。着力执法执业监督,完善执法服务质量标准,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定期开展服务质量内部审核,适时组织案卷评查,促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执法考评工作长效机制,在完善配套、评改结合、宣传示范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执法考评的导向、激励、监督、管理作用;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查找问题,组织开展观摩会,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命名、授牌一批行风建设示范点、示范岗,加强典型示范,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加大力度,开展好行政指导、阳光•司法行政服务平台、依法行政示范点三个创建。着力社会管理创新,加大五种类型的行政指导力度,推进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强化网络监督平台建设,推进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落实措施,推动年度依法行政示范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增强实效,努力实现执法执业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着眼长远,落实好法制机制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队伍监管三项工作。着力服务质量提高,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行政调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机制,规范法制工作程序;组织有深度的工作调研,把业务实践经验和创新突破的举措上升为规范性文件,规范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汇编,不断满足工作需要;加强队伍的法制教育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档案,实行责任追究,举办依法行政大型主题宣传,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活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证年检注册,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化。

【第3篇】司法局班子工作实绩述职报告范文

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县”工作为中心,以“法律七进”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法制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全面科学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面完成了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局党组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述职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道德修养和素质

作为局党组班子,严格从自我做起,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以庆祝建党94周年、“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为契机,对照自身找问题寻举措,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期的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如何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四个全面理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学习中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精读与通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视录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努力强化廉政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坚持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新法律法规与业务技能,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

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锐意进取

(一)多措并举,法治宣传推进顺利。一是着力规范运行,及时出台文件制度。结合我局工作职能,xx县依法治县办拟定了《县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转发〈市“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并出台了《县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等文件,确保了我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组)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行为和要求。二是着力打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渠道。通过与电影放映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开展了“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工程活动,在全县各个社区、行政村放映法制电影共计325场次;联系镇、乡的广播站,在固定时间循环播放《土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公交站台广告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画册,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全面搜集、整理全县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在全市率先编写完成《县法律七进宣传读本》,并于9月底正式出版成书,现正进行书籍发放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力度。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具体包括:一继续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二利用“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四下乡活动”、“3.15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敬老月集中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宣传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寺庙,通过文艺表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类实用性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局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1个,悬挂横幅135条,展出展板120块,散发宣传单2万余份,免费发放《青少年六五普法读本》、《百姓话维权》等法律宣传读本3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三是我局积极协调联系,邀请了省社会科学院教授韩旭、省泰和泰律师事物所所长程守太在5月7日为全县副科职以上领导作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四是为不断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和预防犯罪的意识,我局以“法律进学校”、“警校共育”、“模拟法庭”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五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思想认识,我局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二)强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氛围浓厚。为提升我县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我局积极与xx区司法局联系,5月13日,原县委副书记段勇带队,率领县依治办、司法局、规划局、教育局、城西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到xx区考察学习该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借鉴其先进经验,并就我县创建目标任务、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今年,我局

又将卓筒井镇立山村打造成全县法治宣传示范村,并于8月顺利通过省“法治民主示范村”检查验收,进一步壮大了法治文化阵地“城、镇、村”三级模式。同时,由我局负责打造县城新区小溪河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开始建设,预计1月底完工。

(三)做实民生工程,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一是做实民生工程,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在全县20个社区、329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733人次,完成率达113.88%,其中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93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347人次,超额完成了全年民生工程任务。为群众挽回和避免损失约80万元。成功办理了雷丽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方琼英劳动人事仲裁纠纷等赔偿数额较大的援助案件,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36场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429余件,调解成功135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预防矛盾纠纷升级激化4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63人,成功调解了唐春艳就医死亡案、李小波枪击死亡案、周美君医疗事故纠纷案等一些列影响较大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社区矫正程序,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今年我局共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就业企业10余家,帮助就业26人,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创业3人,成功帮扶玉峰籍社区矫正人员李某顺利创办黑山羊养殖基地,实现年收入10余万元,并带动周边群众致富。省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局领导在实地考察后,肯定我局帮扶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将在全省作为经验进行推广。日报记者也深入养殖基地实地采访,并在晚报大幅版面报道了帮扶李某成功创业的事例。

(六)强化公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公证处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还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户和经济困难户减少或免收公证服务费,避免了因无力缴纳公证费而不得办理公证的情况。今年以来,公证处共接待当事人3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40件,免费为当事人、修改法律文书2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0件,上门办证18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适应全县法律服务需求。对诸葛律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并引入竞争机制,新成立了同载律师事务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210件,非诉讼105件,法律事务文书100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件。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我局始终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真正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截止去年6月份,我局12个乡镇司法所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今年,我局蓬莱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九)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助力群众脱贫致富。一是由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入了解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二是充分发挥我局职能,积极组织宣讲团深入帮扶村宣讲扶贫政策。二是慰问贫困户,并向贫困户赠送了320只鸡苗,并邀请养殖能手现场讲解养殖技术。三是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向通仙乡捐助1万元,支持其乡村道路建设。四是积极与县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联系汇报,为该村2社、6社、7社、10社争取到了高标准农田、堰塘和沟渠整治项目,通过与卫计局沟通,争取项目支持,新建了村卫生室。五是积极寻求项目支撑。11月30日,陪同县新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入村实地考察,为种养殖业的发展开拓市场。

(十)强化对接联系,监狱建设稳步实施。在成功引进监狱建设项目后,我局加大与省监狱的管理局的对接力度,为确保监狱工程的顺利实施并按期形成关押能力,举全局之力,落实专人,主动出击,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保证了监狱项目的顺利施工。今年以来,我局一是积极协助监狱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了承包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全力配合了监狱建设指挥部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了监狱电力专线双汇路建设与监狱外面道路修建问题。截止目前,监狱建设21个单体建筑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严格遵守上级各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今年共新出台各项工作管理规定十余条,有效的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化。

【第4篇】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略论的工作报告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背景、法律依据和意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前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和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1.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制度

1995年前,中国没有对设立通过考试途径选任检察官、法官的制度。法官、检察官可由法院。检察院直接提名报同级人大任命。

1995年《法官法》、《检察官法》通过并实施,根据两法的规定,两院系统开始分别建立起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制度,即规定通过考试者方能提请人大任命为法官、检察官。法院系统1995、1997、1999进行了三次考试。检察系统亦举行了三次。

2.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相对法官、检察官而言,律师资格考试是最早举办的法律师职业资格考试。1986年开始举行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规定考试取得资格才能申请执业。此后,1988、1990、1992每两年举行一次考试,1993以后每年举行一次考试,至年共举行11次考试,通过人数述达18万人左右。

上述三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科目没置。试卷组成等方面都有较大区别。

在应试人员范围方面,律师考试主要面向社会,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而法院、检察院的任职考试主要面向本系统人员,非法院、检察院系统的人员不得参加。

在考试科目方面,律师考试的内容与范围最广,几乎涵盖了法学的所有学科。法官考试比律师考试科目要少,不包括国际法。国际私法。检察官考试面较窄,主要限于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和经济法律相对较少。

在试卷与试题形式方面,律师考试是四张试卷,试题主要是选择题和案例分析;法官考试和检察官考试是三张卷,试题形式既包括选择、判断、改错形式的客观题,也包括简答、材料分析、案例分析、文书写作等主观题。比较而言,后两者的主观题比前者占的比重大,形式多。

(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提出、论证、出台

针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统一的上述情况,法学界一直呼吁能够建立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法律职来来实际部门多年来也一直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希望统一法律职业资格。

2000年7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初审法官、检察官法的修改草案,部分委员又提出了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议。法官、检察官法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时,有关部门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针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随着我国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国家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社合各方面对建立这一制度已形成共识,且当前世界上许多因家均已实施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鉴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进一步征求意见后采纳这一建议。

(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再次审议法官法、检察官法,经过论通过的两个法律分别增加一项规定,即:国家对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制度,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共同制定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机关部门负责实施。

至此,我国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建立,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正是这一制度的法律依据。

根据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于2001年10月31日、11月1日通过中央电视台、各报纸正式向社会公开。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共7章,22条。分为总则、考试、考试组织、报名条件、资格授予、责任和附则。“总则”一章主要规定了制定《办法》的宗旨、依据,国家司法考试的性质、效力,考试原则及组织实施和协调机构。“考试”一章主要对国家司法考试的时间、内容、科目、方式、考试的办法、方式、范围及评券事项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考试组织”一章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报名条件”一章规定了报考国家司法考试所应具备的各项必备条件和要求。“资格授予”一章规定了每年度司法考试通过数额和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公布和资格授予等主要内容。“责任”一章就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的处理种类以及对应的违纪处理事项作了原则规定。“附则”一章主要规定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本办法的解释和生效等问题。

这个实施办法是我国举办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工作规范,考虑到国家司法考试是一项新的制度,需要不断的发展和逐步完善,所以该《实施办法》确定为试行,待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经验再进一步修改固定下来。当然,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根据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对该办法确定的原则又作了更加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四)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重要意义

建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全面实施党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的进步,法制的进步,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作为法律职业的统一准入制度,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关系到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择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同业化和精英化,有利于共同提高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标准,为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使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主体的法律职业人员成为一支具有共同的法律知识水准、共同的法律素质、共同的法律信仰的法律职业队伍,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统一。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更紧密衔接,也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从更深的层次看,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司法改革,对于建立科学、合理、而又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制度也将产生不可低估的影响。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一次改革,这次改革对下一步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可以说,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考试的性质和效力

从国家司法考试本身的性质和特点来看,国家司法考试是一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必须而且只能从获得资格证书中择优选用。但通过考试者只是取得从事法律职业资格。获得了准入条件,能否实际从事法律职业,还需要具备各种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一些条件,取得资格仅为从事法律职业的必要条件之一。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颁发证书。所以,《《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将司法考试的性质定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在当时设计考试具体方式时,曾有一些人建议实施两次考试。但由于首次国家司

法考试的筹备时间紧迫,从2002年开始即每年举行两次考试的条件尚不成成熟。因此,在实施办法中仍规定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至于以后是否采取两次考试做法,还需要再研究论证。

对于考试的内容和科目,在设计时主要基于两点考虑。一点是国家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关系,法学教育要适应国家司法考试的要求,但国家司法考试也不能脱离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从目前的情况看,法学院校的本科教学主要是依据教育部确定的十四门核心课程,这是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是法学专业毕业生必修的课程,也是法学院教学评估的基本指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后,法学教育界对国家司法考试十分重视,纷纷研讨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开始考虑改革、调整专业和课程设置,建立法律职业引导机制,昼向司法考试靠拢。我们在确定考试内容、科目时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第二点是国家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必须与法律职业相衔。要为司法部门、律师业提供后备人才,必须考虑用人部门的实际需求,要从职业准入的角度出发,全面考察应试人员的法学理论知识,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滤布以及从事法律职业的素质和能力等。基于此,首次司法考试参照教育部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的标准和要求,本着测试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律事务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科目。

(二)报名的条件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根据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有关“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规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学历条件的人员,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68条规定,前述所指的“高等院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还规定,压滤机滤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司法考试的管理体制(或说是机制)

中国刚刚确立的司法考试管理体制大体如下:

司法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商定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的设立已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中做了具体规定。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是,就确定、调整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政策、原则进行协商、协调,就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健全、完善提供咨询。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是我国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中一项十分必要的工作制度,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只是一个内部的、高层次的协商、协调和咨议的形式和渠道,不是决策机构,也不行使具体的管理和实施职能。

司法部成立了司法考试司,对外称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作为司法部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同时,司法部还成立了国家司法考试中心,具体承办考务工作。此外《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设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考务工作。

三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体情况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总体情况是:全国共有360571人报名参加考试,有31万多人实际参加考试。报名工作总体上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界人士报名踊跃、人数众多。全国共有17个省、市报考人数超过万人,其中山东、河南、广东三省超过2万人。报考人员中法、检系统、法律服务行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考人数可观,近16万人,占总人数的44%。二是报名人员层次较高,高学历人员增加,法律专业人数增多,其中具有博士、硕十学历的6346人;具有专业本科、专科学历的29万多人,占总人数的81.4%。三是趋于年轻化。40岁以下共34万多人,占总数的95.1%;其中25岁以下的占40%。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于3月30日、31日举行。全国共设置317个考区,418个考点、12860个考场,动用40000多考试工作人员。根据司法部目前确定的合格分数线(总份240分,放宽地区为235分),约有24000多人通过考试,合格率大体在7%。考试违纪人员约500多人,分别受到警告、取消单科成绩、取消本次成绩和两年不得参考的处理。目前司法部已发出通知,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按规定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到目前为止,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已近尾声,下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作好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批和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说,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还是顺利的,成功的。

四、今后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和发展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正处于初创阶段,确有一个不断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需要我们继续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和设计。

第一是要认真研究法律职业对人才的需求,担任法官、检察官和从事律师职业,究竟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在法律信仰、意识、法律知识、专业素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个人品质等方面应当达到何种程度,以便通过考试反映和测试。

第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国家司法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建设上认真总结律师考试及法官、检察官考试的经验,以及国内其他职业资格考试的经验,从中总结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还要吸纳借鉴国外一些国家,包括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国家法律人才的选拔及司法考试的成功做法,在借鉴的同时加以创新,使之更符合中国国情,反映我国司法改革和法制建设的发展趋势的方向。

第三是要在司法考试的模式选择和方案设计上,主要围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个宗旨,对考试的时间、次数、方式、内容、科目、题型等进行科学设计,要使通过考试的人员更能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使考试的效果达到最大化。

第四是在相关制度配套上,要建立和国家司法考试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执业律师选择制度和任职前的统一法律职业培训制度,使我国的法律人才贮水池活起来,这对完善司法考试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是加强与法学院校的联系与沟通,处理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关系,既要充分尊重和反映现阶段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又要向通过考试反馈法律职业的需求,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更好结合。

第六是要加强立法。条件成熟时,可将国家司法考试实践中有益经验、成功做法通过立法确定下来,使之规范化、法制化。

总之,我们要努力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健全、完善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第5篇】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司法所所长述职述廉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XX年,作为xx司法所长的我,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稳定、改革、发展这一主题,团结带领全所3名同志,认真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抓普法打基础、重调解破难题、强服务增意识、勤帮教抓重点,强化基础建设,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实现建设“平安xx”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而显著提升司法所在党委、政府各部门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今年来的工作作述职述廉报告,不对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勤于苦学专业务。为了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所长职责,我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学习有关文件、法律法规及《云南司法》、《人民调解》、《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文件资料汇编》等司法行政有关内容,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掌握司法行政业务,合理运用方式方法,做到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促进理论学习。通过一系列的学习,以弥补自己不足,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夯实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论基础,以务实的作风踏实干好本职工作,履行所长职责。

二、身先士卒抓普法。xx司法所,在迎接今年“xx”普法法制宣传教育中,按照“xx”普法验收标准,紧扣构建和谐社会主体,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思想教育,舆论导向、疏导矛盾、法律服务等功能作用,整合资源,巩固学法用法阵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我带领3名同志,一是认真抓好阵地宣传,做好每月一期的黑板报法律宣传活动。二是认真抓好阶段性工作宣传,以组织抓好“禁毒防艾,构建和谐”为主题的“6.26”、“10.26”两个禁毒日和“12.4”一个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强化舆论氛围。三是积极组织农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在各村、各小组组织辅导和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掌握了解这部法律的基本知识,找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和仲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效率。四是亲临中、小学上法制课开展讲座,到各村宣讲《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种文件,出黑板报,挂大幅标语,有力地使政府“普九”和“林改”两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五是组织xx中心学校认真开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增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有效性。今年普法对象49000人,参训人数36700人,参训率达70%以上,建立学法制度单位2个,创建平安校园3个,宣讲法制场次23次,开展法律咨询及解答99人次,发放传单1000余份,知识小册100余册,出黑板报12期,张贴标语48条,建立民主法制示范村2个,总结学法用法先进典型2个,法制宣传材料齐全,“法律六进”落实到位,“xx”普法有声有色,工作开展效果明显。

三、深挖案源提服务。为抓好法律援助这一工作,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律》,潜心研究符合法律援助的对象和条件,与村调解员走村下组,寻找案源,挖掘案源,一桩桩、一件件,把村民中符合条件的案子援助到位、服务到位,让其握手言欢。对法律咨询和代理案件、代拟文书等服务中,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执业纪律,喜赢民心,群众满意。今年已完成非诉援助案件15件,法律咨询9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2份,代理诉讼案件12个,其中6个案件的代理,司法员无偿服务。调解纠纷做到有申请、有身份证件、有通知、有纠纷登记、有调查笔录、有调解笔录、有证据材料、有协议书、有送达回证、有回访记录。每接的一桩案子,我都亲自在场,采取“庭审式”调解,做到一听二劝三导四调五和,形成共同意见,基本达到双方当事人满意,深受社会的公认。今年至今全镇共排查民间矛盾纠纷138件,调解136件,调解率为98.6%,调成136件,调成率100%,其中镇调解委员会调解31件,对尚未调处的2件也及时再做好思想转化工作,没有出现危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通过一系列工作,扎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安置帮教待以诚。安置帮教是个老大难的问题,两劳释放人员出狱后,好一部分人员都在就地或者江浙一带务工,即使回来的往往也不到司法部门报到。但我们接到出狱通知,对每一份通知都要亲自到派出所、找村委实地调查清楚,核实到户主和家庭成员,才填发通知,要求村上抓好落实,安排好生产生活。对服狱时间长的犯人,要求帮教人员亲自上门走访,以诚相待,做其耐心细致的疏导帮教工作,没有吃穿,亲自到村两委,到党委政府汇报,帮助救济解决,使其分享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使工作落到实处,每一个新出狱的对象,司法所总要跟他建一份档案,村分管治安的委员给他签订一份责任书,制订帮教措施,做到每季度走访一次,对外出务工的对象,找其家属座谈,通过家属告诫他本人好好做人,遵纪守法,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XX年司法所辖区内的刑释解教对象情况清、底数明,全年共接到司法局刑满释放人员通知26人,登记26人,建立档案26个,实际落实安置帮教人员20人,帮教工作有声有色、有条不紊。一年来无一人重新犯罪,帮教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争取领导重协调。一个部门工作业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还要看部门间的协作关系。为此,我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司法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带领司法工作人员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县局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各部门及驻村干部,村两委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司法所共3人, 3人都联系了村,在司法行政工作上都挂了片区,有力地配合了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今年,我还负责了一个缠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和有关材料上报,没有出现异常的现象。所司法员共代理案子12个,涉及干部职工、村委家属、弱势群体的案子,友情帮助,不收费用。司法所受到领导和大家的支持重视,进一步激发了全所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更加有效地推动了职能的发挥,基本保证了辖区一方平安。

六、抓好中心顾大面。司法所工作成绩的取得,除自身的努力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党委政府的支持力度,县局的关心,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县局的满意和大力支持,解决了办公用费。司法所在干好工作的同时,不忘中心工作,所长吴长志继续挂以堡村,各项工作超额完成,司法人员薛明进入了计划生育专业队,兼任副队长,司法人员刘声万是瓜果村的驻村工作组长,都是党委政府的中坚骨干力量,人人都有独揽一方的能力,下半年3个同志都抽掉到集镇房屋改造实施工作中,各项工作都没有拖党委政府的后腿,同时处理好与综治办、派出所、法庭等单位之间的关系,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今年司法所在本职业务上,勤奋好学,认真调研,撰写了《案例分析》两篇,《当前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分析与研究》调研文章1篇,在县委政府网信息报道5篇,其中2篇被昭通市政法网采用,1篇被省外一家网站转用,我今年还获省委宣传部表彰的首届“丹心为民宣传奖”,各种材料和业务都以诚待之,有效的工作促进了司法所全面进步。

七、勤政廉政严要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关键。一年来,自己能以身作则,先后制定上墙司法所8项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接待工作,做到热情大方,热心一杯水,耐心解释,多渠道疏通,得到群众的好评。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在调解工作上,经常分析本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调解纠纷,依法以理,公道正直,从不偏袒,对当事人提出的无理要求,迅速制止。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廉政监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年来,所内人员没有出现过不给好处不调解的现象。在坚持勤政廉政方面,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为民思想,努力树造“公正、务实、勤学、宽容”的文化氛围和团结和谐、有所作为的工作作风,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目前主动到司法所申请调解的纠纷案子逐渐增多,法律咨询、代拟文书等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群众信任,社会好评,反映良好,真正为党委政府筑牢农村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县局同志和所内司法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回顾一年的工作,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还需进一步学习。二是充分调动每一名同志的积极性还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放手不够,胆子不大。三是加强所务建设的方法不多,作风还需进一步改进。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还要注重加强学习,无论政治理论、廉政建设、法律业务,还是文书档案、电脑操作都要有计划地安排,不断提高自身综合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还要结合实际,扬长避短,扎实有效的开展全方位的工作,再做出良好的成绩。

报告完毕,谢谢大家!

【第6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自查自纠情况报告

xx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xx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社矫办通〔20xx〕2号),我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做如下报告:

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情况

鉴于20xx年部分人员工作已变动,为加强我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xxx乡调整充实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成立了以xxx乡长为组长,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和11个行政村干部及其中小学校长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机构。其中专职社区矫正1名、社区矫正协管员一名。为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制定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并以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工作纪律、社区矫正人员工作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杜绝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另根据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数量按1:1的标准配置了15名社区矫正志愿者。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情况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服刑人员32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7名(20xx年解除10名,其中包括2名特赦社区矫正服刑的未成年人),现在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15名。

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情况

制定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制度,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个别谈话记录、电话汇报、思想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级管理,将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严管对象和普管对象。对严管对象提高警惕,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迹,加强管理和监督;对普管对象,要求其适时报告其生活情况,定期参加公益活动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七天内报司法所审批,七天以上报司法局审批。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纪律,至今未发生脱管、漏管、虚管个案,未有再犯罪现象。实现了从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入矫到解矫都严格依据制度执行。

纵横交织,全方位监督管理

发挥乡、村两级纵向网络管理,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发挥多部门横向协调管理,加强与公检法部门工作衔接,查漏补缺。加强与电信部门合作,运用高科技定位手机实现实时动态无死角监管,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xxx司法所

20xx年xx月xx日

【第7篇】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的用途越来越大,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是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党表达政治主张、维护自身政权的重要工具。由于我国几千年的“人治”所带来的影响,社会的法治和大众的法治理念尚处在萌芽阶段。如果我们不知晓或者不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来表述自己的理念和传递法律的精神内核,那么社会和公众对于现行法律将盲目无从,随之对法院的抱怨和对法官公正性的斥疑将应运而生,接踵而来的将是缠诉、上访等问题所导致重复劳动的成倍增长。我们必须加大司法宣传力度,才能实现公正与效率主旨。那么,当前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存在哪些问题,怎样才能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多年在基层法院的从事宣传工作的经验,作一些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当前法院司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

(一)司法宣传制度规范中的缺失。一是现有宣传工作制度中仅有统一原则规定,具体报道的尺度范围则由各法院自行掌握,这使法院宣传工作因宣传人员能力的.差别而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状态。二是为促进法院宣传工作而订立的考评机制,若不能合理设计考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引导干警对司法宣传的方向、内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干警很可能为争先创优等因素刺激,片面追求上稿率,从而增加消息报道,减少深度报道;为迎合媒体和观众需要而增加个案报道,减少教育普法,结果可能反而使法院宣传工作偏离宗旨,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二)司法宣传内容的局限性与狭隘化。由于新闻媒体在报道内容方面越来越重视观众需求和广告客户的需要,而法院进行司法宣传的众多内容中,只有对各类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才可能吸引最大范围的观众群体关注,促使媒体进行采访报道,这使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受到局限,而逐渐变得狭隘。同时媒体还为了在有限版面内尽可能多地刊载广告,不断缩减其他版面,使得在司法宣传报道中300字以下的消息报道日渐成为主流,而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与法院改革、建设有关的一些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所,这与当前法院的宣传总体趋势和目标相背离。

(三)法院与新闻单位之间缺乏互动监督。法院有权有责对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进行审查监督,它与新闻舆论监督在实践中构成一种相互制衡的关系,但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比较滞后。部分法院宣传工作未能及时适应媒体变化和新闻需要,并进行应对调整,从而影响了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力度。

二、加强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建议

(一)完善制度,规范进行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根据新闻宣传具有的灵活性特征,在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纪律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各法院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上级部门在下达关于法院宣传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可以标注说明或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就现有考评机制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订,以促进司法宣传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重视司法宣传的人才培养。从事宣传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件辛苦活,需要具备综合性的知识和能力,需要付出很多默默无闻的工作,牺牲很多休息和娱乐的时间。所以各法院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办法,鼓励大家多做宣传工作,并对宣传工作突出的干部加以提拔使用。

(三)努力提高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质量和层次。当前法院宣传工作要顺应政法新闻需求形势,适时调整工作方法,树立精品意识,加大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法院宣传报道的质量和层次。如在报道内容受限的不利条件下,法院可以案件审判为载体,深入浅出地阐释法律的含义、理论和道理,同时结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作进一步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也可以在捕捉新闻点、遣词用语、报道技巧等方面加以改进,满足媒体报道和受众心理需要,能够为其所接纳。

(四)法院应与新闻单位进行广泛的联系合作。一方面法院应转变被动的工作作风,主动与新闻单位联络,建立稳定的信任与合作关系。通过联系和交流,促进双方对一段时期的政法新闻宣传重点或某一方面问题达成共识,以把握好新闻宣传尺度,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还可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联合开设专栏报道等方式,经常性介绍法院的工作重点,发布重大、典型案件的审理情况,组织好法院的重点报道和日常性的报道工作。另一方面,法院也要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单位的正确意见要认真听取、及时纠正,从而促进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第8篇】2002年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报告

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明确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今年的工作。

一、200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回顾

2002年是南京综合实力提高最快,城市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年份之一,也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拓创新、拼搏奋进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进一步明确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富民强市、加快发展” 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和“作风转变年”、“调查研究年”的各项措施,主动适应新形势需要,从更新观念、明确发展方向入手,多次进行解放思想动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开展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理念研讨,制定了转变作风和为改善投资环境服务的具体措施,编制了今后五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安排,激发了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创新意识,进一步明确了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的指导思想和发展方向,明确了全市系统实现快速持续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在学习江泽民“5·31”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热潮中,全市系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加深了对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质的理解,思想更加统一,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工作精神更加振奋,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跃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振奋精神,与时俱进,司法行政的各项事业得到长足发展

去年是我市司法行政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成绩喜人的一年。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律师业实施品牌战略,规模化、专业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多家律师事务所实现联合重组,其中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成为全省律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振泽、圣典、知识、天之权、三法和刘洪等一批律师事务所形成了各自的专业化特色。公证业务呈现全面增长的良好势头,全年办证量突破17万件,同比增长33%;区县公证处业务量平均增长42%,形成了市做大、区县做强的良好格局。市公证处启用的公证业务管理集成系统,使办证效率和办证质量明显提高,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在今年人大、政协换届中,有20名律师、公证员分别当选省、市、区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体现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业的信任和肯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司法所都落实了专项编制,增配了人员,办公条件和硬件装备普遍改善,工作趋于规范,有58个司法所经验收合格达到了司法部规定的规范化标准,占全市总数的46%。劳教所教育改造秩序井然。在大连山劳教所由市直管的半年多时间里,先后完成了办公、监管设施等方面的改造,新建了习艺性劳动场所,高起点、高标准地编制了扩建建设规划方案,为提升市管劳教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窗口单位的硬件建设和机关办公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市法律援助中心、司法考试办公室和法学培训中心搬进新的业务用房,以崭新的形象开展工作。下关、雨花台、江宁、溧水、高淳等区县局搬进了新的办公地点或者进行了装修出新,办公条件明显改善。市属公证处业务用房在副省级市中处于较好水平,区县公证处条件正在逐步改善。一些律师事务所业务用房已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展现良好窗口形象。司法行政工作领域进一步得到拓展。成功地组织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市共有617人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通过率为18%,比全国平均通过率高出11个百分点。启动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对全市各类鉴定机构进行了调查摸底,成立了第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亲子司法鉴定所”。应对“入世”工作取得成效。制定实施了我市法律服务业应对“入世”的10条措施,加强了对法律服务工作的引导、培育,拓展了法律服务领域,在涉外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形成了服务特色,提升了涉外法律事务的服务层次。法律援助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79件,同比增长181%。法律服务专线“12348”缩号后,咨询量直线上升,同比增长79%。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拥军成为“双拥”工作的新亮点,法律助残、济贫扶老等特色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围绕中心,改善投资环境,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服务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围绕“富民强市、加快发展”的总体目标,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突出了应对“入世”、投资创业、老城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成立了“百人普法讲师团”,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和措施。法制宣传月期间,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宣誓,并开展了法制文艺汇演、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依法治理工作向前推进。制定并实施了《南京市2002年依法治市工作目标》,成立了法学专家咨询组,开通了“wto与法治论坛”和依法治市网站,网站日平均访问量2600人次。行业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努力为加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市局及六城区司法局积极参与老城环境整治,坚持到一线宣传政策法规、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保障了7721工程的顺利实施。公证机构和律师积极为仙林大学城、奥体中心等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改善投资软环境服务。市、区县局分别制定了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服务的措施,主动宣传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与招商引资配套的法律咨询服务网络、代理服务投资和商务活动、调处与投资有关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投资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四)强化基础,构筑防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扎实有效

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调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调处各类民间纠纷2.2万多起。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得到巩固和发展,加强了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市局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经受了检验。“9·14”重大投毒案件发生后,江宁区局机关及司法所人员全部出动,参与各工作小组的工作,市局组织部分律师为事件的善后处理提供法律服务,锻炼了基层队伍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劳教场所实现了“四无”。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树立场所安全第一的思想,狠抓场所安全稳定,优化管教手段,提高矫治质量,2002年实现了第三个无劳教人员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件、无重大生产事故的“四无年”目标。安置帮教工作更加扎实。全市各级安置帮教工作组织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市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的开发应用,有效提高了管控和帮教水平。2002年登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xxxx人,继续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度化。组织律师坚持定期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免费解答群众的涉法问题,依法疏导上访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适应形势,开拓创新,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得以顺利推进

从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区县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市局加强对区县局机构改革的指导,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目前,区县司法局机构改革已经完成,明确了领导班子,完成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基层法律服务所全部脱钩改制。重新审批年检基层法律服务所78个,注册执业人员450名,通过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人员构成、服务范围等方面的规范,引导其把工作重点放到社区法律服务中去。公证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证工作方式得到优化。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方针,公证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公证方式得到优化,公证行为更加规范。“法律进社区”工作全面启动。制定了法律进社区实施意见,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各项职能优化整合,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六)依法行政,健全规范,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落实机构,加强培训,法制工作受到普遍重视。在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法制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政府的立法改革论证,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一些建议、意见被立法部门采纳。清理规章制度,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为适应“入世”、转变政府机构职能和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市局将行政审批事项由11项减少到4项,对原有的164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85项,修订43项,并将修订后的规章制度汇编成册。推行政务公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局加入了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行了公示;劳教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也都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服务公示。通过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行政的意识得到增强。去年全市系统共发生公证行政复议案件5起、行政诉讼案件6起。由市局法制部门承办和指导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无一败诉,并以发送整改建议书的形式向被申请人指出问题和瑕疵,增强其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所、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开展了执法监督检查,并通过实施行政处罚使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落实。2002年对7名违纪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分别予以警告、停业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文明执法,诚信服务,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全市系统通过开展转变思想作风、行风评议、“双争”活动,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机关和基层思想作风建设初见成效。司法行政机关转变作风,劳教所、司法所开展执法执纪专项检查,促进了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使队伍形象建设得到加强。在去年评议机关活动中,全市系统列41个执法部门的第9位,位次有所前移。法律服务业努力创建“信用行业”。出台了法律服务业信用建设实施意见,推出了过错追究、责任赔偿和违规违纪警示等项制度,开展了“争创诚信律师事务所”的演讲、公证诚信服务的研讨,诚信建设已成为推动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和监察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良好效果。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的力度不断加大。一年来,全市系统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习的41人,参加研究生课程班的32人,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329人,参加大专学历教育的58人;参加在职培训、继续教育达近2300人次,其力度之大,人数之多,都是以往没有过的,有力促进了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描绘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了实施“两步走”战略,南京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要达到4000美元左右,达到10000美元,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新一轮经济增长加速期正在形成。罗志军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gdp增长12%、财政收入增长13%、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等预期目标,要求把坚持解放思想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把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全方位对外开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把不断突破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作为推进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把执政为民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作为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核心。随着改革发展的加速,司法行政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必须明确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面貌。

面对新的形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四新”要求,明确四个关系。一是坚持“发展要有新思路”,明确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与促进事业发展的关系。“伟大的事业需要并产生崇高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和推动伟大的事业。”我们要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力培育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我们要始终保持高昂的工作激情,不断推出精神振奋点,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争先创优的工作激情,抓住发展机遇,促进工作思路的创新,不断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是坚持“改革要有新突破”,明确推进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推进司法行政的各项改革,是适应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又会成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基础。要把保障和服务于南京的发展作为工作的第一任务、第一责任和第一评价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适应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努力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实现司法行政各项改革的新突破。三是坚持“开放要有新局面”,明确搞好基础形象建设与开创新局面的关系。搞好司法行政的基础形象建设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要求,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重要基础。去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办公条件、硬件装备等基础形象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各项业务的开拓营造良好的环境。我们要不断加强基础形象建设,为开创新局面创造条件,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的形象。四是坚持“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明确工作形式创新与工作内容创新的关系。工作形式创新是工作内容创新的有效载体,工作内容创新又是推动工作形式创新的内在动力。我们要围绕富民强市的大局,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业务的增长点,一心一意谋发展,千方百计抓创新,以新的举措保障各项任务的完成。

三、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

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认真落实“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努力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促进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新的一年,我们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根本,坚持在新形势下做到“两个务必”

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继续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在深入学习中推动十六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在贯彻落实中不断加深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领会,始终把握司法行政工作履行职能、改革发展的政治方向。当前,要在全市系统中开展坚持在新形势下做到“两个务必”的主题教育,重温毛泽东同志关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的著名论述,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必须始终坚持“两个务必”的指示精神。大力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始终不懈地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以艰苦奋斗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二)抓实效,全力营造法治氛围

认真抓好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具有全局性的重要任务。依法治市工作要科学制定2003年分解目标,加强对目标实施的协调指导,探索健全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抓好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典型的深化和推广工作,重点抓好与城市发展和群众生活关系密切行业的依法治理,全面推进农村法治村建设。“四五”普法工作要突出抓重点、做环境、造影响,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人员学法用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区县普法讲师团的作用,丰富社会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新颖性和实效性。要抓好“四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检查,认真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抓规范,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新领域

努力为加快发展服务。这是律师、公证以及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的第一要务。要继续主动为南京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农村和企业改革、政府转变职能等提供跟进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向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向高科技和新兴产业等拓展。认真研究改革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培育法律服务新的增长点,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大做强法律服务业。律师业要加大推进品牌战略的力度,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年内力争能引进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南京设立办事处。公证业要加强可持续发展研究,做足常规证源,挖掘延伸服务的潜力,开拓新的证源,确保今年实现较大的业务增长。要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业。重点抓好法律服务市场规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办案办证程序规范和管理行为规范。要准确把握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定位,规范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

(四)抓执法,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职能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从保障改革发展快速推进的高度,不断激发工作活力,进一步强化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教养工作。突出劳教工作特色,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中心,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培养专业化的矫治人才,增强教育矫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劳教人员放假、所外执行等人性化管理模式,总结具有南京特色的劳教戒毒模式。大连山劳教所的建设规划已被市委、市政府列入《南京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要加强领导,组成精干的工作班子,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二是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的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调解人员培训等项工作,积极推行首席调解员制度、调解协议书制作和建立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项改革。三是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要以建立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安全防范体系为重点,运用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动向进行分析排查,落实对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的帮教管控措施,抓好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四是积极稳妥地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实行刑罚执行社会化的有益尝试,是对我国现行刑罚执行制度的一个重要补充。省司法厅已经明确南京市作为试点城市,市局将确定几个街道开展试点工作。五是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考核,切实把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落实到基层,力争今年全市司法所全部达到部颁规范化建设标准。六是着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以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为契机,加强对刑事指定辩护的指导,突出对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特色,以规范化管理为手段,充实人员,扩大志愿者队伍,调整服务布局,改善服务条件,进一步方便群众。七是认真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待司法鉴定的立法出台后,要本着严格规范、适度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体制,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司法鉴定工作高起点地开展。

(五)抓作风,推进文明执法和诚信建设

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作风建设,是保障事业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近两年,全市系统经过共同努力,在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对照这次评议机关中反馈的31条意见建议,按照保障和服务富民强市大局的要求,我们在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和管理力度上还存在差距。今年,全市系统要以贯彻落实全市机关作风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为重点,突出机关公务员、法律服务人员和劳教人民警察的特点,整体推进文明执法和行风建设。机关公务员要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中心,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法律服务队伍要以创建“信用行业”为抓手,更新服务观念,树立新的行业形象;劳教人民警察要认真贯彻司法部《2003—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着力提高文明执法的水平。

市局决定,在全市系统严格执行“五不准”规定:1.不准劳教人民警察在办理劳教人员减期、所外执行、就医等执法活动中徇私枉法;2.不准司法行政公务员和劳教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饮酒;3.不准司法行政公务员在办理行政审批、核准、报批事项和组织国家司法考试中徇私舞弊;4.不准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参与赌博;5.不准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办关系案(证)、人情案(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损害当事人利益。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严格依法依章予以查处。请社会各界监督。

(六)抓素质,大力加强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全市系统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廉洁自律和权力观教育,大力宣传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不断推进“双争”和“三十佳”等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干部考核工作的研究,采取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等方法,不断完善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充分利用南京师资力量的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党校合作,开办好法律专科和本科以及素质教育培训班,努力提高和改善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学历结构,促进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做好今年司法考试工作。要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着手建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备案管理制度,为我市的法制建设储备法律人才。

同志们,20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面临的工作和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为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第9篇】县司法局党总支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基本情况:司法局党总支共下设机关、律师、公证两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5人,其中妇女党员2人,少数民族党员3人,在职党员36人,退休党员9人。

一、党建工作履职情况

以来,兴和县司法局党总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和局党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以“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为抓手,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发展大局,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党建工作述职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抓实抓好党建工作。司法局党总支作为基层党建工作主体,建立健全了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制定下发的1个《意见》和党委办公厅印发的3个配套文件精神即(《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机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五级示范抓引领推进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考责问责的暂行规定》)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把加强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摆在重要位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支部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使党建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坚持把抓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增强班子能力,提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促进班子成员拓展新观念、新思路的重要手段。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到用党的最新政策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了班子成员的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二是落实好党内各项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完善对困难党员的激励、关怀、帮扶。三是结合精准扶贫、驻村帮扶和法治创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进一步延伸到乡村、社区。以来,党总支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大同夭、陶卜夭、兴胜庄等行政村了解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竭尽全力帮助所驻村党支部解决党员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建设、队伍能力提升和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

2、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1)落实重点工作任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评星定级为契机,结合基层党建9项重点任务,进一步强化政治属性,增强群众满意度。通过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通过不断激发党员队伍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立足职能职责,发挥组织优势。对上年度巡察查摆出的个别党员“重业务、轻党建”,缺乏责任和热情,党建工作内容不够丰富,党内组织生活缺少创新,党员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方法单一等问题,司法局党总支召开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将各类问题具体细化,制定专门整改方案,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到目前,各项整改任务圆满完成。(2)抓好基础性工作。坚持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一是落实党总支成员讲党课。要求每名总支成员将党章等知识结合工作实际,主讲一次党课;二是经常性地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党总支集中学习的引导作用。把党员集中学习制度作为党员学习培训、组织党内生活、开展文体活动的有效载体;四是适时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对党员干部进行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五是开门见山、广纳贤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测评,营造团结协作、真诚相处、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党支部主体作用,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做到人尽其才、因人定岗,最大限度地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组织部等上级部门的培训任务,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函授、远程教育、自学考试、司法考试,通过不断强化基础保障等措施,努力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3)推进工作创新,加强效能建设。司法局党总支按照“合成型、指挥型、研判型、服务型、实战型”标准,把效能建设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措施来抓。通过将党建工作与“三下乡”、“送法下基层”、网络在线学法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一举多得、一措多效的党建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树立基层党组织“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以争先创优、岗位比拼、行风评议、争当优秀党员和过硬队伍建设等活动为契机,极力筹措资金打造标准高、功能完善、服务设施齐全(配置了法律服务一键通、便民药箱和便民热水点)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和等级司法所,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联网,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着力实现环节少、程序简、时间短、服务好的工作新模式,助推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3、党建工作成效。司法局党总支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深抓细改,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党员管理,增设立了律师党支部、公证处党支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党员示范窗口和党员示范岗,开展一站式法律服务。同时在鄂尔栋等乡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法院、检察院设律师值班室,由党员律师定期值班,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安排,以“法律六+n”活动为载体,印制《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17000本、《农牧民法律知识问答》45000本、《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10000本,修缮普法活动场所3处(黄花梁法治文化公园、迎宾公园普法长廊、新世纪法治文化广场),在宪法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环境保护日、消防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普法节点,全体党员干部深入乡村、社区,广泛发放《便民法律知识手册》、《法律知识宣传读本》等法制宣传材料100500本(份),将法律知识送到居民手中,为群众解疑释惑,受到城乡广大群众好评。度兴和县司法局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二等功。三是积极与群团组织协调,做好工青妇等群众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有关公益事业和体育项目活动,在党员队伍中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第10篇】司法行政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根据局党总支安排,现就我支部认真按照局党总支的安排,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和支部的履职情况报告于后,请各位领导审议。

我支部现有中共正式党员xx名,涉及到3个部门。

以“四强”党组织和“两强”党员

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党建活动

我们支部全体党员为了在新形势下,作改革开放的开拓者,为党的千秋伟业作一个党员应尽的职责与义务,认真开展学习活动,一是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会、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议及相关文件;二是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倾听领导的讲话,领会领导讲话的精神实质;三是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四是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专题开展学习,如“三大主题活动”,撰写心德体会、做学习笔记。从而使大家的思想觉悟和对事物的判断能力有了明显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得到大幅提升,指导、决策更加科学合理。

我支部始终坚持每月一次的支部生活会,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的xx同志更是只要不参加上级的会议,都是亲自参加,并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参与双重组织生活会,和大家交流工作经验和学习体会。在支部活动中,我们坚持集思广益,交心谈心,结合自身工作,畅谈改革开放成果,研究工作。使支部会既能达到交流提高的目的,又通过学习新的时事政策达到跟上时代步伐的目的。这种只有普通党员而没有领导干部的党支部活动,对推动工作,促进工作,构建和谐机关起到了很好的工作。并取得明显的效果,干群关系密切,机关活力增加。

我们支部的全体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工作上严于律已,处处起到表率作用,如xxx老同志,工作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每天坚持按时上班,经常为工作加班加点,从不分份内份外,团结同志,为大家树立了典范,其它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都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全体党员都做到了洁身自好,耐得住清贫、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注重结合抓党建、促进工作上台阶

我支部全体党员,通过党的方针政策理论的学习。大家一手抓党建、一手抓工作,从而使我们的各项工作走在前列。一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年初,xx工业园区建设需要对园区部分农户房屋进行拆迁,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做好xx户拆迁安置户的工作,保证工业园区建设按时开工。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领导小组,指派机关总支书记带队,我支部抽调3名同志积极配做好拆迁安置户思想工作,保障了该项工程的顺利进行;今年,企业军队转业干部出现不稳定现象后,局党组立即按县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干部联系到人,我支部4名同志随时掌握动态。“八一”建军节,还深入联系的军转干部家中,送去节日的问候,并用2天时间集中所联系的xx名军转干部到局学习相关文件,宣传党的政策,帮助他们解决困难,稳定了人心;按照县委要求,制定了越级上访人员集中法制教育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做好选址、筹备等工作;支部还对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做好政策、法律宣讲,积极协助做好对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投诉、查处工作。二是认真协助做好联镇包村扶贫、帮扶等工作。我们先后深入到所联系、帮扶的xx镇和xx乡了解情况,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责任,送去种子、化肥,举办农业技术培训和普法讲座。地震发生后,局领导深入到联系、帮扶镇乡和司法所了解灾情,安抚受灾群众,组织广大群众开展抗灾自救,积极帮助建中乡向有关部门争取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资金,并向地震联系的xx乡受灾群众捐款xxxxx元,帮助解决受灾群众灾后生产、生活困难;三是团结一心,抗震救灾。“5.12”汶川大地震后,面对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我们按照局党组安排,积极参与组织机关干部和院内住户安全撤离高、危区域,救助受伤人员;筹集抗震救灾工具及时送到县委,做好委派公证处公证员一人到北川县公证处帮助开展公证工作;参与组织20余名机关党员志愿者分别于6月16日、19日、21日、22日到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搬运、装卸救灾物资;积极参与组织向灾区捐款和交特殊党费,全局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踊跃捐款xxxxxx元,以实际行动表达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对灾区人民的关爱和支援。在加大防震避灾知识宣传,做好卫生防疫的同时,坚持轮流值班;在机关实行签到制度,使机关很快恢复了正常工作秩序,方便群众和基层同志来局办事。在唐家山堰塞湖溃坝前,认真制定撤离疏散预案,保证机关、离退休干部和院内住户安全撤离;及时将司法行政系统受灾情况制作成宣传画册、光碟,恢复重建规划上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和省、市司法厅(局),以争取重建项目资金。

总之,我支部在局党组、总支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要求,特别是“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我支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实现新的突破,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个别党员对开展党建工作认识不足。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将按照县委,县委组织部,局党组的要求,认识开展好“三级联创”工作,注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 模范作用,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为三台社会稳定,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述职,请大家评议。

【第11篇】司法局在区委领导下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向社会公布XX年度本 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 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政务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一、概述

一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刚强领导下,以科学开展观为统领,依照政府信息揭露作业需求,仔细贯彻执行《法令》,紧密结合司法行政作业实践,以建造政务揭露、信息通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揭露作业制度、加大政府信息揭露力度、拓展政府信息揭露内容、立异政府信息揭露作业方法,扎厚实实做好政府信息揭露各项作业,最大极限地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责任,厚实推动政府信息揭露作业。

(一)加强政府信息揭露安排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揭露作业,坚持将其作为加强机关效果建造、推动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造的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抓执行。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局政务揭露作业领导小组,定时举行作业会议,研讨政务揭露建造作业;领导小组下设作业室,担任大局政务揭露作业的安排、和谐、详细施行和监督检查作业。一致的领导和清晰、详尽的分工为做好政务揭露作业供给了杰出的安排保证。

(二)注重政府信息揭露知道进步。仔细学习《法令》及关联文件,进一步进步部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揭露作业重要性的知道,不断强化政府信息揭露理念,增强推动政府信息揭露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展开政府信息揭露作业奠定杰出的思维根底。

二、自动揭露政府信息状况

(一)自动揭露的内容

依照《区政务揭露标准》的需求,咱们在门口夺目方位设立了政务揭露栏,揭露了司法局首要责任及各部门责任和司法行政事务标准,并对就事根据、作业范围、效劳目标、处理程序、处理时限、处理成果、作业组织、联络电话等作了清晰公示。一起,根据开展需求,不断充分和完善揭露内容,特别是加大了法令援助、青少年维权等窗口的揭露力度,在就事根据、就事程序、就事时限和许诺效劳等内容上的揭露愈加清晰通明。

(二)自动揭露的方法

一是活跃采纳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自动揭露。除按需求在区金宏网和政务网上对政府信息进行揭露外,还经过区司法局网站,全部实施政务信息揭露,及时发布有关法令、法规、规章标准性文件,经过法治创立、法制宣扬、人民调解、法令效劳等版块及时发布司法行政作业动态,然后便利群众知道司法行政作业,强化社会监督。一起,在楼前庭院内增设了政务揭露专栏,便利群众知道司法行政功能;作业楼内,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导办台、便民书架、投诉举报箱和效劳评议箱等,便利群众查询知道司法行政信息,知道效劳窗口作业流程,保证效劳全过程通明。

二是自动开门纳谏,保证各监督途径揭露疏通。实施挂牌持证上岗,在各种宣扬前言上发布监督电话,便利群众监督。

三、依请求揭露政府信息状况

XX年,我局未收到揭露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征询和投诉状况

XX年,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揭露的征询和投诉。

五、请求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状况

全年无请求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状况。

六、作业存在的疑问及改善状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揭露方面尽管做了很多作业,可是依然存在政府信息揭露作业进展不平衡,信息揭露不及时,程序不行标准等疑问,作业方法和作业机制还需不断探究立异。往后作业中,将不断进步政府信息揭露作业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出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效劳效果,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作业再上新台阶。

【第12篇】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查报告

_____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但我市也存在着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较为混乱、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提出了一些主要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司法鉴定;现状;问题;对策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简单地说,司法鉴定就是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的鉴定。那么什么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除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无偿司法鉴定活动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活动,均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目前,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现笔者就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及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完善对策建议作尝试性的探讨。

一、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二、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亟待规范

首先,当前我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外,还存在一些鉴定机构或部门,有些是司法机构内部设置的,有些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公安、检察及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外服务的鉴定机构各级都有。只要机构成立,不管鉴定人员技术、条件是否合格、齐全,都可以挂牌营业,出具鉴定结论。这种行为和做法明显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另外,我市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也较为混乱。当前,尤其是公、检、法等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受理鉴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一套科学完备的有关鉴定受理的统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各系统、各层次的鉴定机构的鉴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随意性、混乱性和重复性,也使得司法鉴定工作的秩序出现了混乱,容易对案件的起诉和审理产生负面的效应。

(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司法鉴定公信力还需加强

首先,由于法律对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准入资格要求规定不够严格,所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仪器设备标准不等,鉴定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又因为缺乏严密的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鉴定整体水平不高。由于鉴定机构多而杂乱,难免鉴定人员中有滥竽充数者,特别是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鉴定机构,其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形成鉴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其次,一些鉴定单位或鉴定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曲意迎合一些当事人或办案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司法鉴定的本意,使司法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当事人承担,更因为办案人员按司法鉴定结论就是办错了案,承办人员也不负错案责任,鉴定人员也缺乏责任追究,所以,有相当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是从案件是否确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委托司法鉴定,而是动辄委托司法鉴定,过分依赖司法鉴定,结果存在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等弊端。

另外,由于公、检、法、卫生、物价、劳动等部门都有自己或者联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自家的菩萨灵。如一起伤害案,公安侦查鉴定为轻伤,检察审查起诉鉴定为重伤,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鉴定为轻微伤作无罪判决。几家弄得案件互相扯皮,当事人申请赔偿又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影响极坏。

(三)对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二是对鉴定人员没有健全的培训和考核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则是不断提高鉴定人员技术水平,使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两者互为联系,互为影响。几年来,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的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完整体系,晋升标准仅仅以学历和工作年限为主要参考,客观上形成了技术职称晋升还是论资排辈,无水平高低、能力大小、贡献多少之别,影响了鉴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精神。同时,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及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技能的提高还需依靠省司法厅或司法部组织办班培训,本市没有师资力量和技术能力。而司法鉴定经费又得不到充分保障,所以省厅或司法部组织的培训班有时也难以参加,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则难以快速提高

(四)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主要对策和几点建议

(一)全面协调、切实解决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政法[]2号文件精神,把司法鉴定业务统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取缔一切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不合法的鉴定机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各部门的鉴定机构或部门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取消法院委托鉴定的权限,法院只需保留审查当事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权限就可以了。这样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避免审判机关的自审自委行为导致法院与受委托机构产生利益关系,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又可以促进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公平竞争,推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合力量、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和力度

目前,除_____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了专项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使司法鉴定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司法鉴定业务经费在财政方面也没有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建议有关领导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从速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的问题,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专项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从而为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础。

(三)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鉴定公信力

(四)汲取经验、转变模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首先,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同时,至少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快构建我市司法鉴定基本制度框架。一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准入制度;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管理制度;三是司法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四是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五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六是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七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八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

其次,要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当前从总体上看,全市司法鉴定人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与公信力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所以凡是法律规定该管的,都要管住、管好。

再次,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新成立的市司法鉴定人协会要加强司法鉴定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努力把司法鉴定人协会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促进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13篇】上半年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

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廉政建设,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下面是我们半年来工作自查报告。

一、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xx年以来,xx县司法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调整充实组织机构,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的基础上,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着力加强对执业执法活动的事前教育预防、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跟踪问效,严格执行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预警在前、警钟常敲,防患于未然,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半年的履职执法活动当中,没有发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和不良反映。

(一)调整充实**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司法所长和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思想教育、行为规范约束预防、履职执法活动监督检查和制度建设跟踪落实,负责群众和当事人的投诉举报及调查处理工作。

(二)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落实**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五个实行”就是:一是实行财务收支状况报告制度。财会人员对财务做到日清月结,按月主动自觉向主要领导报告财务收支状况,并按季度向局务会通报;二是实行非正常渠道所得上交制度。在业务和执法活动中当事人给予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卷和其他物品退赔给当事人拒绝接受的,实行登记并按相关规定上交处理;三是实行预防监督制度。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在固守清廉防线的同时,都要自觉成为廉洁自律的监督员,不取不义之财,不拿不洁之物,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四是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制度。在廉洁自律当中,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对局长负责,中层干部对分管领导负责,一般职工对中层干部负责,实行责任倒查,一般职工出问题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论那个股室的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取消当年该股室的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分管领导向局长作书面检讨,并在职工会上作整顿说明,出现问题的同志,严格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个禁止”就是:一是认真履职,克己奉公,积极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种公务和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在执业、办证、办案和执法活动中,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外出办事和工作接待讲究节俭,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私消公报;四是公私分明,禁止把公有财产居为己有;五是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禁止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借机向当事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卷以及向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或报销各种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六是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禁止与品行不良、道德不端的人交往。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广开言路,虚心听取不同意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对于常规性、业务性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和调动一般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纳入度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的目标考核范畴,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严于律己,从小节小事抓好自身的预防工作,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高压线,做到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防患于未然。

(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季度党课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正面学习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及时提醒,教育警醒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警、自醒、自励、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

(六)自觉主动邀请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分析解剖廉政建设典型案例,同时邀请他们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行政办公会以及涉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讲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履职执法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把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规范自身的履职行为,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自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七)以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八)抓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执业执法环境。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风险表现形式进行排查登记,有针对性性地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股室以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找出了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进行了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加强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的监督检查、回访当事人、开设投诉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管理,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打好预防针,从源头遏制和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业执法活动中,未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不良反映,未发现有司法行政干警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九)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干警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从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窗口服务部门的廉洁从政情况、公正执法情况和履职服务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抽查,回访抽查当事人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反馈,同时抓好社会评价提出建议的落实整改,做到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司法行政干警在履职执法活动中没有发生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的八条禁止五十二个不准的情况。 (十)按照县委要求,积极抓好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党务公开目录,并对照制定的公开目录,分析梳理公开的内容和事项,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着重围绕群众关心关注和需要群众知悉的内容和事项,围绕党组织活动和作用发挥,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会议、文件、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形式进行公开,做到具有针对性又突出司法行政职能特点,自觉把党务公开作为发挥党组织先锋作用和联系群众、接受监督的平台。同时对司法行政工作落实情况、执业执法情况及组织队伍建设、制度执行情况以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反映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司法行政干警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编差,片面地认为司法行政部门是清水衙门,不具备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认识上不够到位。

(二)对司法行政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到位。

(三)对司法行政干警的执业、执法、办证、办案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开展以《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活动,从源头从苗头上预防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履职执业和办证办案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五个实行”“六个禁止”的执行和落实;

(四)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把群众需要知道和需要群众知道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继续开设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接受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举报和投诉;

(七)继续在全体司法行政干警中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执法为民教育,采取集中学习、理论辅导开展廉洁自律正面学习教育,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和个案剖析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从认识、思想和行为等方面纯洁司法行政队伍,达到从源头上遏制和铲除滋生腐败的环境条件。

【第14篇】司法所工作调研报告

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为新区建设服务,我局领导带领宣传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人员深入到全区13个镇、乡、街道、司法所、23个村(居)委会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司法所长的工作汇报,镇、乡、街领导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介绍,与镇、乡、街领导交换意见,深深感到司法所在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工作有了明晰的认识。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方面,星甸镇司法所开展“农民教育工程”活动,送法到农户,带动了农民自觉遵守法律,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盘城镇开展“党的政策、法律、科普知识、文明民谣”四入户活动,并成立专门队伍,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教育,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

镇党委、政府将此项活动列入年终目标考核。永宁镇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由镇司法所出卷,发给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期间,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沿江镇对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永丰乡举办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培训班,学习有关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等法律法规。珠江、永宁、石桥等镇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对教徒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安置帮教方面,顶山镇设立“安置帮教基金”,对确有困难的“两劳”释放人员给予适当的帮助。泰山镇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联系,为生活困难的“两劳”释放人员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浦口街道推行“三个一点”,即政府拨一点、单位支持一点、家庭补贴一点,对有残疾或生活无着落的“两劳”释放人员给予经济救济补偿。桥林镇为无房居住的“两劳”释放人员建房并联系安置工作。沿江镇同南钢、扬子等企业联系,为“两劳”释放人员设立过渡性安置基地。

乌江镇每年召开二次帮教对象座谈会,五年来,该镇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在基层调解方面,珠江、泰山两镇坚持每月一次调解主任例会,一次纠纷排查,共同讨论疑难纠纷,对重大纠纷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调处,利用调解室采用模拟调解庭方式调解纠纷。盘城镇以村、组干部组成“四员”即宣传员、调解员、安全员、信息员,定期定时开展活动,维护本镇的安全和稳定。浦口街道将辖区48个单位、9个社区的调解组织划分为三个片,分片管理,定期召开片长会议,分析社情,讨论调解案件。顶山镇规定重大疑难纠纷必须在基层调委会调处,如有上交,年终考核将对调委会扣分。司法所紧紧围绕乡、镇、街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尤其是在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帮教安置“两劳”回归人员,预防重新犯罪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半年共宣讲法律47场次,受教育45985人次,直接调解纠纷86件,协助调委会调解纠纷6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502人。

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1件,全部得到党委政府的采纳,安置“两劳”释放人数53人,安置率89。司法所工作得到了乡、镇、街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办公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桥林镇陆镇长用“四围绕、四抓”,即围绕目标抓措施落实;围绕中心抓职能发挥;围绕教育抓疏导防范;围绕自身抓素质提高,对司法所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这也是其他乡、镇、街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评价。通过调研、检查,也发现司法所工作存在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目前农村正处在一个发展转折时期,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安置帮教、基层调解、法律服务,特别是依法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职能发挥都明显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工作显得被动应付。

2、工作的深入还不够。有的司法所工作只停留在表层上,没有扎实深入下去,村(居)委会包括单位、学校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好;有些纠纷调解、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台帐不健全,明显反映出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更谈不上工作的创新。

3、工作信息还不够畅通。司法所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很多特色和亮点,但没有及时总结交流,使整体司法行政工作难以活跃,有声有色。

4、司法所长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所长负有带领、发挥一个乡、镇、街范围内的普法、治理、调解、“两劳”、法律服务组织队伍职能的职责,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专业技能。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应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疏导,为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的一个切入点,采取联合调解、调解庭调解或者依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应及时排查发现的问题苗头,预防矛盾发生特别是对重大恶性的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定期排查,依靠党政组织超前预防,及时处理。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及特点,把握矛盾的动态信息,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准确建议,及时开展治理,通过以上工作为党委、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其次,认真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乡、镇、街都按区委政府要求制定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司法所要行使好职能,抓好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总结。法制宣传要分层次和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把乡、镇、街和村、居、单位的领导作为重点对象,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增强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对于职工、农民、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应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加以落实。要建立居民、村民、职工学法制度,培训宣传骨干,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普法教育使群众能够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再次,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一要做到管理规范化。要对回归人员及时登记,成立帮教组织,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生活、家庭、思想等情况,与有关部门签订帮教协议,确定帮教组织方式,逐人建立台帐,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二是帮教经常化。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受到社会、家庭、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帮教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只有循序渐进,经常地开展帮教活动,才能收到实效。

三要使安置市场化。要注意依靠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安置,让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特殊群体。有条件的要建立过渡安置基地,筹集安置资金,申请社会“低保”,有效地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

【第15篇】司法鉴定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xx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但我市也存在着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较为混乱、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为此,笔者根据工作经验和体会,对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提出了一些主要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司法鉴定;现状;问题;对策

司法鉴定是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按诉讼法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司法机关决定,或司法机关主动决定,指派、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专门性问题做出判断结论的一种核实证据的活动。简单地说,司法鉴定就是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的鉴定。那么什么是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除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因业务需要而进行的无偿司法鉴定活动之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活动,均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活动。

目前,司法鉴定管理模式在我市呈现出积极探索、稳妥推进的新局面。现笔者就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及现状、存在主要问题、完善对策建议作尝试性的探讨。

一、我市司法鉴定工作的发展和现状

xx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工作同全省其他地市相比起步较晚、基础薄弱、规模较小、管理相对滞后。受经济大环境影响,我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少、规模小、项目不全、管理不规范。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时期,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管理职能划入市司法局,但当时没有对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予以正规化管理,所以在'三定'方案中没有单独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而是由法制科兼管,为以后的规范化管理和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留下了制约隐患。前,我市只有2家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xx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和黑龙江亚中xx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其中黑龙江亚中xx分公司司法鉴定所属省司法鉴定管理处直管,对xx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司法鉴定所的管理实际也是名存实亡。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以后,随着管理体制的进一步明确和省厅创新工作积极的影响,市司法局积极宣传运作,我市的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司法鉴定事业才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起来。截至目前,我市已有4个种类、9家司法鉴定机构经省厅许可登记、取得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其中医学类(法医临床)4家;司法会计类2家;工程质量类1家;产权交易类2家。目前,还有2家医学类机构已向省厅申报司法鉴定执业资格,待省厅审查许可。两年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接受司法鉴定委托数量均翻了三番。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也稳步加强。今年5月,xx市司法鉴定人协会成立,对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的管理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转变为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双管齐下的管理模式。虽然如此,无论是在司法鉴定机构数量和人员规模、业务开展上,还是在管理模式和工作力度上,我市目前在全省还是处于后几位。

二、我市司法鉴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亟待规范

首先,当前我市除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外,还存在一些鉴定机构或部门,有些是司法机构内部设置的,有些是行政机关的附属单位,有些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公安、检察及卫生、物价等部门对外服务的鉴定机构各级都有。只要机构成立,不管鉴定人员技术、条件是否合格、齐全,都可以挂牌营业,出具鉴定结论。这种行为和做法明显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

另外,我市司法鉴定的运行机制也较为混乱。当前,尤其是公、检、法等不同系统、不同层次的司法鉴定机构之间受理鉴定的范围不明确,没有一套科学完备的有关鉴定受理的统一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各系统、各层次的鉴定机构的鉴定受理工作普遍存在着随意性、混乱性和重复性,也使得司法鉴定工作的秩序出现了混乱,容易对案件的起诉和审理产生负面的效应。

(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素质、司法鉴定公信力还需加强

首先,由于法律对从事司法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准入资格要求规定不够严格,所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社会专业鉴定组织仪器设备标准不等,鉴定人员水平也参差不齐,又因为缺乏严密的操作规则和监督制度,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鉴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司法鉴定整体水平不高。由于鉴定机构多而杂乱,难免鉴定人员中有滥竽充数者,特别是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鉴定机构,其人员素质更令人堪忧,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很难形成鉴定人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其次,一些鉴定单位或鉴定人为追求经济利益,曲意迎合一些当事人或办案人员的不合理要求,扭曲了司法鉴定的本意,使司法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大打折扣。同时,由于司法鉴定的费用是由当事人承担,更因为办案人员按司法鉴定结论就是办错了案,承办人员也不负错案责任,鉴定人员也缺乏责任追究,所以,有相当部门的办案人员不是从案件是否确实需要的角度出发委托司法鉴定,而是动辄委托司法鉴定,过分依赖司法鉴定,结果存在造成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和资源的不必要浪费等弊端。

另外,由于公、检、法、卫生、物价、劳动等部门都有自己或者联系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或不自觉地认为自家的'菩萨'灵。如一起伤害案,公安侦查鉴定为轻伤,检察审查起诉鉴定为重伤,一审法院作有罪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鉴定为轻微伤作无罪判决。几家弄得案件互相扯皮,当事人申请赔偿又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影响极坏。

(三)对司法鉴定人员的管理机制不够科学、合理

一是司法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行政诉讼法》第35条也有类似规定。当鉴定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有效地保护、鉴定人无故不履行义务时如何制裁均无法可依,影响了鉴定的法律权威。鉴定机构有权无责,随意出具鉴定结论。由于对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缺乏法律约束,随意出具鉴定结论也无相关制裁措施,使得少数鉴定人员收收人贿赂赂,出具偏袒一方的鉴定结论,这在财产评估中表现尤为突出,同一财产,不同机构出具的评估值有时竟会相差几倍!

二是对鉴定人员没有健全的培训和考核晋升制度。健全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培训制度,是进行司法鉴定工作的基础,而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系统的考核晋升制度,则是不断提高鉴定人员技术水平,使鉴定事业不断发展的必要途径。两者互为联系,互为影响。几年来,在技术职称考核晋升的工作中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完整体系,晋升标准仅仅以学历和工作年限为主要参考,客观上形成了技术职称晋升还是论资排辈,无水平高低、能力大小、贡献多少之别,影响了鉴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进取精神。同时,司法鉴定管理人员及执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业务技能的提高还需依靠省司法厅或司法部组织办班培训,本市没有师资力量和技术能力。而司法鉴定经费又得不到充分保障,所以省厅或司法部组织的培训班有时也难以参加,司法鉴定的公信力则难以快速提高

(四)司法鉴定程序规定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主要问题是对重新鉴定没有具体规定。(1)是否需要重新鉴定无规定。一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常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法院是否准予,没有标准;(2)重新鉴定的机构如何选择无规定。实践中有时出现越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机构的级别却越低的怪状,而各鉴定机构出具的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又成为重新鉴定的动因;(3)重新鉴定的次数无限制。一方当事人认为鉴定结论于己不利,就申请重新鉴定,一案多鉴甚为普遍,因鉴定而花去一年半载屡见不鲜。多渠道、多层次的重复鉴定,不仅增大诉讼成本,加重当事人负担,造成资源浪费,且经常出现鉴定结论相互矛盾的情况,法院对此无所适从,诉讼久拖不决。我市目前对此类问题也没有明确具体的制度和规定.

三、发展我市司法鉴定事业的主要对策和几点建议

(一)全面协调、切实解决司法鉴定机构的部门设置和运行机制不规范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政法[]2号文件精神,把司法鉴定业务统一交由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取缔一切依附国家机关的庇护而生存的不合法的鉴定机构;公安、检察、国家安全等各部门的鉴定机构或部门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取消法院委托鉴定的权限,法院只需保留审查当事人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在司法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权限就可以了。这样既符合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避免审判机关的'自审自委'行为导致法院与受委托机构产生利益关系,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又可以促进我市面向社会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公平竞争,推进司法鉴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整合力量、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和力度

目前,除xx市外,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均成立了专门的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了专项编制,配备了专职人员,使司法鉴定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此外,司法鉴定业务经费在财政方面也没有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建议有关领导从长远着眼、从大局出发、从速解决司法鉴定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上存在的问题,设立司法鉴定管理科,增加专项编制,配备专职人员,从而为推进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奠定基础。

(三)严格把关、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司法鉴定执业机构和人员业务素质和司法鉴定公信力

一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设备水平。今后我市要严把执业准入关,同时鼓励我市有条件的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设备的更新换代,更多地采用新产品、新设备开展鉴定工作。此外,要通过实验室认证,形成高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改善行业的设备和技术条件,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水平和资信能力。二是要努力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司法鉴定是一种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鉴定人是以专家身份提供证据,为了保障司法鉴定意见客观、准确、公正,鉴定人必须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定的法律意识。据统计,在我市现有的司法鉴定人中,高级职称的有26人,占总数的47.3%,中级职称以下的有14人,占总数的25.5%。本科以上学历的38人,占总数的69.7%,大专以下的17人,占总数的30.3%,可见提升司法鉴定人素质、提高鉴定技术水平,我们还要下更大的功夫,付出艰辛的努力。

(四)汲取经验、转变模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的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

首先,在健全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同时,至少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加快构建我市司法鉴定基本制度框架。一是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的准入制度;二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名册管理制度;三是司法鉴定执业类别规范管理制度;四是司法鉴定活动实施程序、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制度;五是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六是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制度;七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制度;八是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制度。

其次,要加强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制度和机制,只是一个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当前从总体上看,全市司法鉴定人队伍是好的,但也存在与公信力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所以凡是法律规定该管的,都要管住、管好。

再次,要切实发挥行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新成立的市司法鉴定人协会要加强司法鉴定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努力把司法鉴定人协会建设成为组织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促进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