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7省区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加强政策落实监督文件精神,根据中共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正纪办函〔2020〕136号)要求,现就宫河镇纪委加强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违建别墅和“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乡镇关于对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强化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为了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年初,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联村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压实了工作责任。至目前,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3次。

(二)加大宣传力度,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会,在宣传惠农政策和扶贫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对扶贫领域“7类微腐败”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违建别墅、“大棚房”违规建设等情况进行宣讲解读,为全镇农户发放张贴了《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平台》“啄木鸟”宣传彩页5500份,引导农户定期核查惠农资金享受情况,发动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同时,镇纪委对全镇12个村44名村干部2017年至今的“一折通”明细进行了收集,重点对村干部名下涉及的大额农惠农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办公经费、项目资金等进行了清理清查。

(三)助力脱贫攻坚,抓促整改实效。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以“3+1”冲刺清零行动后续工作和“5+1”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县委督查暗访反馈问题进行集中冲刺整改清零。全镇共检视认领各类问题48条(其中,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26条,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3条,省市县委督查暗访反馈问题9条),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清零。

(四)紧盯目标任务,开展监督检查。镇纪委围绕各村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情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督查:驻村帮扶干部到岗守岗情况、帮扶政策落实情况、“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问题,以及扶贫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低保户评定、临时救助租金发放、“三务”公开、套取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农资补助、惠农补贴发放、农村财务管理、贫困学生资助对象识别中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作风问题。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10个,下发责令整改书三次,明确了整改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通报批评8人,在全镇镇村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各联村领导具体负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截止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五)严查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年,我镇协助县纪委监委办理建议书三份;对南庄村九组部分群众长期侵占本组公留地一事开展了清理清查活动,查处侵占公留地11户29.44亩,收回公留地承包费6800元,对原任村委会主任苏怀瑞侵占公留地18.97亩做了抵顶账面欠款39634元处理,并对现任九组组长私自将1.2亩公留地确权在自己名下的行为做了免职处理;对长口子村原任党支部书记张更高违规为其亲属分得的3亩土地收回粮食直补金924.27元,土地承包费1500元,收回并变更了土地权属。

(六)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4次,组织镇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正宁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收看了《护航脱贫攻坚》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筛选了县内扶贫领域及其他易发多发领域典型案例,以案促改、以案说纪说法说责,警示教育广大镇村组干部引以为戒、防微杜渐,不踩底线,不越红线。同时在镇村微信群和QQ群普及纪法知识,通报典型案例,增强镇村组干部遵纪守法意识。至目前,共开展警示教育片4次,谈心谈话3次,接受谈话人数13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治监督缺位,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监督不够,在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方面监督力度不够,仅是对实施结果进行检查,而缺乏对实施过程的监督。

二是扶贫领域线索收集渠道不畅,监督执纪的专业性不强。与扶贫、民政、综治等部门的线索共享机制不够健全,线索来源渠道单一,开展监督执纪缺乏专业性和针对性。

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挥不充分,个别村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突出,致使群众监督与纪律监督有效衔接不到在监督过程中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加强群众监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切实发挥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廉政监督员的监督执纪“探头”作用,加强对镇村班子及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政策、项目和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紧盯脱贫攻坚责任履行、政策落地、制度执行、权力行使和干部作风,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督促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廉政监督员全程参与低保评定、危旧房改造、困难救助对象识别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全过程,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杜绝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强化案件查办,突出主责主业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特别是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领导干部,并深入剖析典型案例,用活用好反面教材,有效发挥查办案件震慑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

(三)主动挖掘线索,拓宽信访渠道。镇纪委始终把信访举报作为案件查办的主要来源,分别在12个村和镇政府门口设立举报箱,变上访为下访,克服“坐访”和“等访”的现象,不断深入村组,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揭举村干部在扶贫领域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