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XX厅:

5月25日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召开以来,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迅速行动、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清理排查和问题整改,确保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实效。目前已基本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8月19日,全市共排查各类农业设施情况xxx个、面积xxx亩,排查出“大棚房”问题xxx处,位于xx县xx村,占地面积xx亩,其中违规面积xx亩。目前,该“大棚房”已全部拆除且恢复了种植条件,彻底消除了违法状态。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的原则,全面压紧压实党政属地责任、县市区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大棚房”清理整治责任体系。一是高位推动我市把“回头看”工作作为加强耕地保护、遏制耕地“非农化”的政治任务来对待,成立了由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两位副市长任组长的“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从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抽调6人集中办公,专职从事“回头看”工作。全国视频会议后,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当即召集相关人员研究,明确工作班子和思路,要求不等不靠,立即展开排查,主持召开由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和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推进会,并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会议、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约谈会上进行了强调。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市长在全市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上作了强调,要求定期调度研判,狠抓工作落实,从整体上、系统上形成加快推进工作的合力。二是合力共抓。市本级召开全市推进会议,统筹推进 “回头看”工作,并同步组织了业务培训。印发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明确了市直部门单位和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协调推进小组,全面落实组长负责制,由各县市区组长亲自组织部署推进和现场督查核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牵头,抽调专门力量联合集中办公、联合清查核查,汇编相关政策成册,下发到乡镇和村。所属乡镇均由乡镇长挂帅,全面担负起属地管理的直接责任,共同推动清查核查工作落实。三是健全机制。市县两级完善联动机制,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两部门和乡镇(街道)紧密配合,实行信息共享,相互协作,特别是对疑难问题集中会商、认真研究,依法依规处置。健全任务挂号销号制度,强化措施,定点清除,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清查认定后,由自然资源部门组织乡镇(街道)落实整治整改,再由县级验收、市级复核。

(二)上下联动,反复排查核查。进一步加大清理排查力度,将清理排查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全过程,坚持“深入查、彻底查、回头查”,边查边报,边改边查,确保辖区内所有“大棚房”问题全面清查到位。一是对原认定的xxx个“大棚房”问题重新建立台账,逐一排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反弹和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对辖区内设施农业用地备案项目进行汇总,形成台账,针对重点聚焦的三类问题进行排查;三是对省里x月x日下发的xxx个疑似问题图斑进行重点排查清理,并建立清查台账;四是对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占用耕地的构(建)筑物建立台账,采取“面”“线”结合的清查方式,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经营范围内占用耕地的构(建)筑物进行排查清理,建立台账。

(三)压茬推进,彻底整治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同步展开整改。对各类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拆除;对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和设施用地手续不全的,依法依规予以整改。市级派出督导核查小组,对全市“回头看”工作进行督导核查,下发情况通报,对督导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督办,确保“回头看”工作落实落细。对排查发现的xx县xx农庄擅自将xx亩基本农田建设成停车场问题,已责令全部拆除并复耕。

(四)加强监管,推动有效落实。整合设施农业管理和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台账,通过一村一册、一棚一码,动态管理设施农业监管数据,实现信息资源的汇聚、流转、交换和共享。定期分析平台数据,生成设施农业项目违法违规风险预警,确保找到重点、切入难点、对准关键点。同时严格落实分级巡查制度,做到村每周、乡镇每月、县级职能部门每季度、市级职能部门每半年巡查一次。

三、后段工作安排

后段,我市将按照上级部署,全力做好“回头看”扫尾工作。一是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担负起核查督办责任,组织完成“回头看”项目整改验收复核。对符合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按时补办好用地手续;对符合设施用地备案的占用耕地项目,在省定时间节点完成补划。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按照我市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四级巡查制度,建立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完善问题认定处置制度,依法依规加强问题排查,从机制上保障常态高压监管态势,严控新出现“大棚房”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建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信息平台,动态监测设施农业监管数据,加强部门信息数据成果运用和服务,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探索利用土地执法季度卫片数据,实现实时监控,提高巡查监管工作效率。设立常态化举报电话,畅通“大棚房”问题线索渠道。四是进一步宣传引导。组织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