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概述】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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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按照《自治区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重要作用,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压实了各单位部门审计整改责任。组织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对普遍性、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做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肃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落实好整改责任,充分利用审计整改的契机,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推进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切实加强督促指导,要求各审计组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促各被审计单位,要求被审计单位及时把审计整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有力推动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同时,要求各审计组积极主动服务被审计单位,全程指导审计整改工作。审计局建立了审计整改跟踪机制,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督促整改”要求,各派出审计组通过审阅整改佐证材料、现场查看等方式,核实整改成效,并及时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局办公室、局领导,通过局班子、审计组汇总分析,督促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了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1月底,梳理出清理范围审计项目10个,共涉及审计查出问题41个,经被审计单位主动整改以及审计督促整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36个,整改完成率87.8%,整改金额25485.08万元,涉及面积9578.28亩(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项目);正在进行整改的问题2个(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发现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和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等2个问题),未整改问题3个(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黄茆镇政府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租金等3个问题),涉及金额22055.72万元。通过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了违规资金上缴,加快了资金支付进度,规范了财务管理,推动体制机制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管理效能及水平。

四、审计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看,正在整改及未整改的问题共5个,占问题总数的12.2%。未完成整改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认为预算执行率低是普遍性的问题,不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如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低,未整改金额21553.72万元,主要涉及单位有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糖业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双高”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二是部分单位领导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部门协调沟通不畅。如扶贫审计项目的电商扶贫项目效益不佳,平台设备长期闲置及2018年土鸡代养项目效益较差,未能实现预期扶贫目标的问题,需要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乡镇、村委等多部门协同解决,涉及的部门间没有形成很好的协作机制,始终无法解决这些问题;三是进港大道项目建设业主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设计图纸未完成、未能做预算及送财审造成500万元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滞留县工投公司未支付;四是黄茆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原因,黄茆镇旧政府大院出租2年租金未能按时收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未能完全到位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一是由县财政局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对进度慢的预算单位进行约谈等办法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支出进度。

二是责成县扶贫办、县住建局、项目建设业主、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勘察设计的精准性、招投标合同的完整性、缜密性、施工图编制的合规性、必要性的审查力度,运用相关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管控合力,推动建设项目提质增效。

三是采取审巡结合的方式,约谈黄茆镇党委、政府,加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

四是继续强化审计机关的跟踪督促作用。根据未完成整改的具体问题清单,按照“谁审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督促责任,继续实行整改落实销号制度。

五是将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项目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正在实施审计的各审计组加强对部门预算绩效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直达资金支出使用情况等进行审计检查督促,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及时有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