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文明祭扫活动方案【新版多篇】

清明文明祭扫活动方案【新版多篇】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篇一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导广大群众、师生员工文明祭扫,根据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色清明、文明祭祀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有关标语和相关内容,引导师生文明祭祀、理性祭祀,营造浓厚氛围。

(二)各校通过微信、微博、Q群等家校互动平台,向家长积极宣传“绿色清明、文明祭祀”重要意义和相关标语等内容,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引导人们文明出行、绿色祭祀、文明祭祀。

(三)各校组织开展“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利用班会、队会、道德讲堂、学校少年宫等工作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未成年人踊跃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学生热爱祖国、感恩父母、爱护环境,帮助家长在祭祀活动中树立文明、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

(四)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绿色清明、文明祭祀”主题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五)各校要注意收集整理清明节主题活动报道、信息、图片、视频、总结等资料,电子版于4月6日报至教文体局教育科。

清明节文明祭扫方案 篇二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日

二、活动地点:

xxx

三、活动主题:

缅怀逝死教师,热爱祖国

四、活动要求:

1、课堂自制花环一个(大小自定)

2、每位同学写“观后感”或“游记”

3、学生自带文具,书面记录活动内容

五、活动程序:

1、各班团员、班干部2:30在学校操场集合,讲解活动时间、注意事项,分组活动,到学校门外。

2、为——老师扫墓,团总支书记——老师主持仪式。

3、学校领导致辞,简介——老师生平事迹。

4、各班迅速组织队伍,向老师敬献花圈、全体默哀一分钟,

5、鸣炮致哀。

6、学生代表讲话。

7、学生代表讲话

8、团总支书记讲话

9、学校领导——老师总结性讲话

10、3:20仪式结束,各课堂集合返回校园

六、人员安排:

学校全体教师、各班班干部、团员参加。由课堂领导负责本班的学生。

七、注意事项

1、带班的老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总负责人:—校长

2、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跟班教师负责清点课堂人数;组织好活动;严禁学生单独行动;严禁从事危险活动。

3、课堂领导在课堂强调收集整理,问题(饮食卫生、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互帮互助)

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篇三

清明节将至,即将进入祭扫活动的高峰期。为防治大气污染,维护城市良好形象,保护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焚烧纸钱、烧香化烛、燃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

二、倡导广大市民群众移风易俗,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扫方式,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减少祭扫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火灾隐患。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要积极开展鲜花换烧纸、丝带寄哀思、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环保祭扫,引导市民群众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环境。

三、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文明环保祭扫工作负总责,要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力量,开展宣传、引导、巡查、执法工作,并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防止不文明祭扫行为发生。

四、市、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祭扫活动的管理和服务,会同工商部门加强对各类丧葬用品生产、批发、零售业户的宣传和巡查,禁止其制作、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城 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区道路、广场、公共绿地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等行为的巡查和整治,及时清除祭扫纸灰;公安部门要维护祭扫现场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群众祭扫引发的各类案件。

五、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城 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城 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锡箔、冥钞、纸钱、纸扎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六、市政府将对全市文明环保祭扫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屡查屡犯、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和部门责任人予以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