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委组织党员学习践行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养,促进公民养成文明习惯,践行《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近日,社区党委组织社区党员集中学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内容。

社区党委组织党员学习践行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会上,社区工作人员向与会党员发放“践行文明条例、倡导文明行为”宣传材料,并组织党员逐条学习《天津市文明促进条例》相关内容,引导社区党员争做文明条例宣传员、践行者和督导员,并结合社区实际,积极投身“创文创卫”“扫黑除恶”“便民服务”等各项工作中,使学习宣传条例的氛围在辖区内蔚然成风,成为推进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果的有力抓手;使践行贯彻条例的行为在辖区内落地生根,成为推动促进辖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会后,党员们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自身文明精神素养,影响和带动身边居民群众,从自身做起,告别生活陋习,从点滴践行,传递正能量,努力在践行精神文明活动中走前头、做表率,为构建平安、文明、绿色、和谐的社区环境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