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编办“三措施”规范机构编制档案管理

县委编办把加强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作为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采取“三措施”规范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工作。 

县委编办“三措施”规范机构编制档案管理

一、夯基础,完善档案设施。进一步优化办公设备,购买了新的档案柜和样式统一的档案盒,明确了档案盒放置的统一标准,做到档案管理标准化、排列整齐美观化,查找使用方便化。

二、健制度,强化管理水平。健全《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保管和统计等工作的细节严格把关。对积存文件中一些应归档而未归档的重要文件,进行再收集、再整理,不断丰富充实档案内容。

三、提标准,推进电子化建设。建立机构编制电子档案,实现了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的“双保险”、“双利用”,尤其是对时间较为久远的纸质机构编制文件档案,采取拍照、扫描等方式予以复制保护,重新建立电子档案,并做好快捷化服务,提升机构编制档案查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