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信息简报精品多篇

网络舆情信息简报精品多篇

网络舆情信息简报 篇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保证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含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恶意程序等导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需要电信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网络中断(拥塞)、系统瘫痪(异常)、数据泄露(丢失)、病毒传播等事件。

本预案所称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下设的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应急办)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议;负责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较大、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部应急办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承担,有关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部应急办工作。

2.3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3.1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3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

(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10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4.监测预警

4.1事件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已经发生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初步判定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建议。

4.2预警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部应急办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4.3预警分级

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4.5预警响应

4.5.1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2)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加强事态跟踪分析评估,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重要情况报部应急办;

(3)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4.5.2红色、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部应急办除采取黄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2)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小组;

(3)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网络、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4)要求相关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4.6预警解除

部应急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布预警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权限重新发布;经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风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解除黄色、蓝色预警后,应及时向部应急办报告。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分别对应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5.2先行处置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恢复网络和系统运行,尽可能减少对用户和社会的影响,同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的证据。

5.3启动响应

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由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

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启动,由部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

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启动,并负责指挥、协调。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应急办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部应急办和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相关单位派员参加部应急办工作;视情在部应急办设立应急恢复、攻击溯源、影响评估、信息发布、跨部门协调、国际协调等工作组。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部应急办。

5.4事态跟踪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事发单位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监测,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影响范围,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处置进展情况、相关舆情报部应急办。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立即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立即了解自身网络和系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事态跟踪研判。

5.5决策部署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领导小组或部应急办紧急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方面情况汇报,研究紧急应对措施,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和原因,要求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带宽紧急扩容、控制攻击源、过滤攻击流量、修补漏洞、查杀病毒、关闭端口、启用备份数据、暂时关闭相关系统等;对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事件,要求事发单位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告知用户减轻危害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其他可以控制和减轻危害的措施。

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况由部应急办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提供支援。视情况向外国政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协助。

注重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突发事件情况,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引导社会舆论。未经部应急办同意,各相关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处置中需要其他区域提供配合和支持的,接受请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可报请部应急办予以协调。

5.6结束响应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结束;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结束,并报部领导小组;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结束,并报部应急办。

6.事后总结

6.1调查评估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经过、责任,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总结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汇总并研究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按程序上报。

6.2奖惩问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或依法、依规给予问责或处分。基础电信企业有关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

7.预防与应急准备

7.1预防保护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7.2应急演练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要积极参与电信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并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情况要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7.3宣传培训

电信主管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应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面向本单位员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竞赛。

7.4手段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建设统一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汇集、存储、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单位规划建设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7.5 工具配备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应加强对木马查杀、漏洞检测、网络扫描、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鼓励研制开发相关技术装备和工具。

8.保障措施

8.1落实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

8.2经费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部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手段建设、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开展。

8.3队伍建设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保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攻击溯源等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应急队伍,提升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能力。支持网络安全企业提升应急支撑能力,促进网络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8.4社会力量

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从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选拔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形成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库。

8.5国际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职责建立国际合作渠道,签订国际合作协议,必要时通过国际合作应对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鼓励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应急预案要向电信主管部门备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网络舆情信息简报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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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互联网上海量的舆论资讯信息,监测舆情的最好方式主要是通过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来实现。如果是人工来做,一方面无法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另一方面像在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等这样的非工作时段就不能及时的进行监测。此外,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人工筛选、过滤、分析、总结等,工作量十分庞大。

因而,借助专业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是企业最好的选择。下面以识微商情这样的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平台为例:

1.可完成对全网舆论舆情信息的实时监测以及指定网站平台的定向监测,助力用户及时且全面的掌握与己相关的动态。

2.可自动识别敏感、负面等用户需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并支持通过微信、短信、邮件、客户端等方式告警,提醒延迟最快可在30秒内,助力用户抢占危机处置先机。

3.可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重点事件、敏感事件等进行回溯寻找舆情源头;跟踪舆情传播过程,进行传播趋势、传播情感、传播媒体分析和统计,分析图表简报同步生成,并支持一键导出,供舆情公关的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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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舆情处理原则:宜疏不宜堵;宜解不宜避;宜全不宜偏;宜软不宜硬;宜缓不宜急。

2.舆情处理步骤:全面掌握情况、理性分析是非、客观陈述事实、公正表达立场、提出解决方案。

3.舆情处理方法:首先,需要尽量在第一时间发布对外声明,赢得话语权。其次,进行舆情监测收集,了解各大网站、媒体平台上的舆论动态,掌握事件的真相,并且对舆情信息的真实性、来源、证据、意见等都做好编号存储。第三,根据舆情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如做好弥补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等,同时做好后续反馈发声工作。第四,关注舆情处置后舆论导向、建立预防机制。

网络舆情信息简报 篇三

为快速妥当处置全市民族宗教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我市民族宗教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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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舆情信息,或对本系统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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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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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民族宗教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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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判预警

各科室对所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各科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应立即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各相关科室、二级单位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各相关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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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指定专门的舆情监控人员,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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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科室、二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奖励及责任追究机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网络舆情信息简报 篇四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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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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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局党组、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首要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处置工作。

2、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3、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舆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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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机构

成立嘉祥县城市管理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x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xx任副组长,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xx同志担任,xxx同志担任舆情管理员,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局办公室:参与网络舆情的检测、研判,统筹协调各镇办和区直部门处置相关敏感网络舆情。

局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负责具体处置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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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对原则

1、黄金xx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现伤舆情,赢得话语权。第一时间上报县xx办。

2、信息公开原则。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及时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处置原则。突发事件中,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赢得公众。

(二)重要措施

1、建立舆情发布机制。选择具有丰富的经验的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根据必要性,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发布会,或者联系媒体接受专题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

2、发挥舆论影响力。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及时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3、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县城管局各执法大队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同时及时回应处置县xx办的工作指令任务。

(三)具体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党组和上级部门,并报送县xx办。

2、适时跟贴回应。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统一口径,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3、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事实。不仅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函告相县xx办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5、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6、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置相关议题,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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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危机。

(一)全面监测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xx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二)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组、上级部门和县xx办。特别重大舆情务必x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x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2、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我局系统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3、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在县xx办的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四)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

网络舆情信息简报 篇五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主动营造集宣传、引导、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格局

20_年,亭湖新区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及文广中心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舆论引导监督工作,负责监控、收集好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舆情信息,切实提高舆情监控的广度和效果。同时,从明确责任入手,建立健全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结合本机关的职能,细化网络舆情监管指南;二是建立网络舆情档案,做好本单位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上报工作;三是制定好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在发生网络舆情事件时,积极配合区网管中心做好舆情处置工作。

二、强化分析研判,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防止各种有害信息传播

在十八大、区两会等各重要时间节点,文广中心相关人员负责全天候搜索有关本单位、本部门的网络信息,力求无任何负面新闻在网络上流通。同时,对网上反腐倡廉舆情及时进行跟进、分类整理,并报送相关领导参阅,及时锁定舆情反映的问题,充分挖掘事实明显、情节清晰、细节详尽、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流转案件管理部门,提高成案率。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及时、快速核查其真实性。

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适时在网络上通报调查进展。调查结束后,对反映属实的舆情,按规定予以通报;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用证据消除网民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三、强化正面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巩固壮大网络主流舆论

从20_年初,新区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网络新闻、消息从线索提供、初稿采写,到审稿签发、网上发送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既顺利进行、健康发展,又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文广中心及时了解掌握本机关的政策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推进和重要案件信息,通过网络择机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同时加强对网评、跟帖、博客等网上反腐舆情的跟踪监控,并提前准备好相关舆情预案,尽量减少网络舆情事件的发生。在发现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时,本着“宜疏不宜堵、宜快不宜迟、宜统不宜分”的工作方法,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以互联网展开合作,拓宽掌握网络舆情的渠道,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壮大网络主流舆论,使网友能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真相,明辨是非。

四、强化平台建设,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发布权威信息

新区根据市、区相关领导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的日常监控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每天负责对涉及新区的相关舆情进行监控,并在下班前跟分管领导汇报当日舆情信息。在重大会议、重要庆典活动、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坚持做到24小时监控,并落实舆情汇报工作制度。

20_年,新区整改开通了亭湖新区新城街道网站,主动向社会各届公布新区发展、新城建设的相关内容。为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和渠道,今年下半年,对亭湖新区新城街道门户网站进行进一步完善、提升;从而有效整合政务资源,提高办公效率,创新办公模式。

新区积极将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相结合,建立公众沟通互动平台,便于公众查询,节省查阅成本,保证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20_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亭湖新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