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攻坚活动简报【新版多篇】

百日攻坚活动简报【新版多篇】

百日攻坚活动简报 篇一

在“百日攻坚战”活动关键时间,北安法院利用10天时间兵分三路,集中执行涉及信用社贷款案件,先后拘留3名被执行人,查封被执行人财产15万余元,执行现金近20万元,冻结32名被执行人工资收入,8人作出还款计划,执结案件6件,使“百日攻坚战”活动取得阶段性胜利。

一、坚决严惩赖账户,以警示他人。

在执行信用社案件时,执行人员对个案进行分类排队,确定执行措施,对有能力的,坚决依法强制执行,以警示他人。赵某欠信用社贷款判决生效后,多次向执行人员保证如期还款。可他抱有侥幸心理,一拖再拖。并向其他借款人授意集体不还款,法院也没有办法。法院决定对其拘留,执行人员先后三次到赵某家均扑个空,最后通过联席会成员提供信息,将赵某在一家娱乐场所逮个正着。赵某当天偿还一万元现金,余款由他人提供担保10日内付清。其他人借款人纷纷到信用社履行还款义务。

二、执行担保人,敲山震虎。

通过执行发现一些借款人在借款时由担保人担保,这些担保人有能力偿还,但他们认为没有真正借款,以种种理由搪塞还款。法院将担保人的工资或其他财产查封冻结后,他们主动找借款人要求还款,借款人出于担保人所逼,想尽办法偿还贷款。在法院冻结32名担保人工资之后,不到10天的时间有11名借款人主动到信用社还款。其余的担保人因借款人确实无力偿还,不得不同意用工资偿还。

三、执行第三人,讲明借款他用的后果。

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借款时采取欺骗手段,告知信用社借款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可是将款借出后,直接交给第三人另作他用,有的开店、有的开发房地产。这些人大多为直系亲属。在法院欲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时才说出实情。并告诉法院所借的款交付第三人后,第三人没有出具借据。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找到第三人,讲明改变借款用途,逾期不还的法律后果。法院同时将第三人的财产予以查封,然后送达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一名第三人在法院查封财产的当天履行给付2万元义务。另外2名第三人表示10日内还清贷款。

四、因案而异,以物抵债

在执行贷款抵押物案件时,坚持及时高效,在不损害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情况下,建议双方和解,用抵押物顶抵贷款。此次活动中,信用社共收回二处被执行人借款抵押的房屋,标的达260万元。

百日攻坚活动简报 篇二

按照市中教发[20xx]3号《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布置要求,我校在详细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全校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整治。现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作简要小结。

一、领导重视,工作落实。

为了使安全百日攻坚活动取得实效,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园、教学楼、洗手间、厕所、教学设施等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二、排查隐患,整治得力。

1、配备消防设备。针对灭火器材出现锈蚀、过期、损坏等情况,学校组织专门人员灭火器材逐一检查,对已经损坏了的及时更新,对已经过期了的及时更换。

2、更换用电线路,对已经不堪重负的线路进行更换,重新安装用电保险设备。

3、清理过道杂物,保证楼道上下的通畅。

4、整修塑胶跑道,对破损严重的跑道重新铺设。

5、安装安全防护栏,在校门口增设学生安全通道。

6、整修教学楼楼顶,以防雨天漏水。

三、继续加强培训演练。

1、认真学习各类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加大对全体师生的安全培训力度。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适合我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注重落实安全责任制。

2、利用手抄报、班会、广播等形式拓展教育空间。

3、加强安全演练,树立正确的安全防范意识。

百日攻坚活动简报 篇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巨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巨教发〔20xx〕49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全校安全隐患进行了集中整治。现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作进行总结。

在十月份开展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发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坚持安全无小事原则,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收集有关线索,除了认真排查,对每一位师生反应的安全问题及时落实,彻底整改,极力做到不留一丝一毫安全隐患。学校组织人员对校园校舍房屋、厕所、附属设施、围墙、用电线路等进行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彻底杜绝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多次开展应急演练,大力提高和培养了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是广大师生掌握了一定的逃生技能。

通过工作开展,使我校师生对安全工作有了进一步认识,也赢得了学生家长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