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央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部署,切实保护好、利用好耕地资源,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耕地抛荒治理工作计划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粮食生产紧迫感

粮食安全事关生存,是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坚持藏粮于地,强化技术支撑,推进制度创新,推动政策落实,充分调动起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有效遏制耕地抛荒,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水稻生产功能区复耕复种。

二、明确目标任务,分阶段推动耕地抛荒治理

自2020年4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我村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摸清底数,实施登记造册

开展时限:4月17日至4月30日

具体要求:严格落实耕地抛荒整治要求,以耕地中已划定的水稻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整治范围,进行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在2020年4月25日之前完成摸排。

第二阶段: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施策

开展时限:5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要求:根据抛荒耕地情况,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精准施策,尽快对水田翻耕种植水稻,对旱地翻耕种植旱粮,确保在2020年6月底复种率达到50%以上,并于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