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保卫部监督工作计划

行政保卫部监督工作计划

行政保卫部监督工作计划

为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完善市政道桥部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制度,发挥各职能部室的监督作用,现制定行政保卫部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食堂管理:做好食堂台账及记账工作,严格按照行政后勤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严防食堂管理漏洞。 

检查周期:季度

检查内容:食堂采购要建立台账,采购物资应保存原始单据。食堂登记台账,记账人与购买人不能为同一人,确保不相容职务分离。

二、固定资产: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结合市政道桥部实际情况,用于机关及所属项目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固定资产申请购置

检查周期:季度

检查内容:根据机关各部室及各项目部上报的固定资产申请购置表,对单笔固定资产购置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审批;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经理办公会决策,并填写固定资产采购审批表,由主管领导审核,经理办填写经理办公会决策并加盖市政道桥部公章,留存备案;单笔固定资产购置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须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2、固定资产报废后的处置

检查周期:年度

检查内容:对已办理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只能出售给废品收购企业或部门,并保留出售的相关记录,确保可追溯性。

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按照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配备、运行和处置管理,及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的管理。

1、公务用车

   检查周期:年度

检查内容:二级单位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包括购置、租赁)标准为排气量1.8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28万元以内。

2、办公用房:

检查周期:年度

检查内容: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二级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

四、出租房屋:严格按照双方租赁协议执行。

检查周期:年度

检查内容:按期收取出租房屋租金。

五、固定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各项报销办法执行。

检查周期:年度

检查内容:严格按照供暖费、通讯费、独生子女费用报销办法标准执行,按规定审批,有发放报销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