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宜居美丽莆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健康和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共创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宜居美丽莆田

紧接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步伐,莆田市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成为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城市。推进网格化监管、健全信用监管体系;改进执法装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选优配强食品安全专职协管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实施绿色产业专项行动,打响“绿色食品”国际品牌。全市各级各部门都积极投身创建行列,毫不懈怠,持续攻坚,群策群力共创食品安全。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莆田市共抽检了15919批次食品,合格率98.25%;查处了食品案件403起,侦破食品刑事案件81起;食品网格化监管入选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览,取得了辉煌的成果。

然而,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无论我们付出多少的辛劳,无论我们曾经的成果多么辉煌,食品安全的威胁仍在身边,食品安全隐患仍有可能随时发生。2017年6月,就在我身边,就在我工作的辖区,发生了淡菜中毒事件。据调查这些居民都是自己采集并食用野生的贝类有关。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这突来的贝类毒素带来的危害,我们启动食品安全应急响应机制,食安办、旅游局立即开展中毒人员排查工作,确保误食有毒贝壳类人员得到及时救助。食药监分局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对市场销售的花蛤、蛤蜊、海蛎、海蛏等10批贝类分批连续三天进行抽样监测,海洋与渔业局对市场销售的花蛤、蛤蜊、海蛎、海蛏等进行快速抽检。食药监分局还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环节,严禁从有毒赤潮影响的海域采购贝类等海鲜,同时与相关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销售者签订“关于禁止经营有毒赤潮海域贝类海产品自律承诺书”。同时还通过在学校公示栏、市场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相关消费提示和政府通告,向贝类经营者和群众分发相关科普宣传材料,确保广大群众能得到准确有效信息,提高消费意识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当下,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而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推进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明厨亮灶”示范店等创建工作,抓监督环境,抓短板补齐,实行“清单式”管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各项措施逐条到位。

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莆田做到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相信我们也可以做到。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我们每个人都不是局外人。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享绿色宜居美丽莆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