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防露天垃圾转运站箱体整改的请示

关于人防露天垃圾转运站箱体整改的请示

关于人防露天垃圾转运站箱体整改的请示

县城管局:

根据县委办工作通知【2017】52号文件关于印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市级调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问题编号31号,人防垃圾转运站部分压缩箱体露天设置,不利于操作和设备维修的问题提出整改任务和要求按照创国卫相关要求设置管理。现将该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说明

县人防工程是由**环卫公司向人防租赁的,用于城区垃圾转运,该地方没有专用的垃圾箱体转运房,所以箱体只能露天设置,该地是租债的,不能修建永久建筑,只能搭建临时建筑。

二、整改情况

针对该地不能修建永久建筑,只能搭建临时钢架棚,长12米,宽14米,总面积168平方米,初步估算搭建临时建筑需资金180元/m2,180元/m2×168m2=30240元。该笔资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现上报城市管理局审批。

妥否,请审批!

**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1年12月5日